从原则上讲,神仙境界,非一般程度的积德行善所能仰望。地狱悲苦,但凡人小姓只要达到普通的道德修养就可避免。否则,要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成了神仙,天堂也就不再那么吸引人。要是一半多的人,都明确自己死后下地狱,那活着的时候就更可以无恶不作了。
天堂或地狱当然都很虚妄,用马克思的话说,不过是愚弄百姓的说教。而现实的无奈才更切实。所以在宗教被消灭以后,太阳下的现实就值剩下了高尚的道德和卑贱的沉沦。如果说这些仍难明确的话,最为刚性的也就是不能触犯的法律了。
现在有个时髦的词叫底线,更严重点叫高压线。至今不知道这底线的威力与法律的庄严相比,究竟哪个更强大?
就说土地吧,全国是十八亿亩的底线。但这个数字太笼统,你不是国家总理,完全不必掌握。倒是一个县的县长,一个人就能将大片水地变成开发区来个大面积开发,反将陡峭的山坡林地作为复垦的场所大肆宣传。表面看来,这样做完全符合国家政策,一点也没触碰任何底线,所以自然能轻松过关。如果不是几个记者倒粪,这事不作为榜样宣传,至少不会成为典型被批判。毕竟总理只有两只眼,而非马王爷。
再说廉政禁令吧,每年都要下一批,每节都要重申几次。这里是个八不准,那里发文十八摸,看起来似乎道道都是高压线。但看高压线下倒下去的人,还是孔繁森少见,王宝森不绝。究竟也不知道是这高压线没通电,还是这线本身是神笔马良画的影?
道德和法律的碰撞,胜负不容争论。但是,面对一张严密的国家法律的大网都没法的事,很难想象几条虚妄的底线有多大威力?一个贪官贪腐了多少,这一般是国家机密,只有检察院说了算。可一个公仆包养着多少女公民,这事实在很难掩盖,人们都心知肚明看着呢。坦率说,社会发展了,温饱解决了,部分人先富了。饱暖思淫欲,金钱美女自然多多益善。抬望眼,华夏大地上的二奶浩浩荡荡都成立小三协会了,但至今没听说哪个公仆因犯重婚罪而被捕了?处理当然也很到位:今天这个市长免职了,明天哪个书记被党纪处分了,究竟分不清什么时候免职也成了一种处分?党纪居然是凌驾国法之上的金钟罩?于是,这里受处分的局长转身成了书记,那里免职的县长成了副市长。看的多了,就觉得底线这玩意或许如同电疗:那效果是让当事人觉得舒服,让旁观者看着好玩,让后来人肆无忌惮: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高压线不过如此,咱也该享受一番!
下面的底线,实在太深,已经很难找到了。上面的顶线,上不封顶,却一直在亮着。死了几十年的雷锋,至少每年三月还能复活一两天。感动中国的模范,虽然每年都是新面孔,但每次都能创造不少含盐的泪水。就是两千年前的老二,如今都从棺材里复活了,加上用于丹大姐用吃奶童音演绎的甜美赞歌,只唱的整个整个华夏子民的幸福指数,如吃了伟哥的公仆的弟弟,升起的速度是一日千里。
提倡的榜样,和反对的典型,作为矛盾的两面,不可或缺。所谓令行禁止,两者同样重要。但认真的想,“行”的都是榜样,高高在上,闪闪发光,不是圣人,也是神仙,尽管铺天盖地的宣传,而普罗大众实难企及。倒是躲在角落的“止”,尽管是底线,但却威严。任何人只有遵照的份,一旦违反立即严惩,丝毫不爽。更有普遍意义。
毕竟让整个社会都成为雷锋,固然很好,但这目标实难达到。但要整个社会减少罪犯,乱世重典之下,似乎容易的多。而那些既不想升天,又害怕下牢的,都是介乎雷锋和罪犯之间的普通人,他们这才是芸芸众生。
看一篇文章《明治时代如何造就现代公民?》觉得颇有道理:
明治时代自1868年维新至1911年明治结束,历经44年。是日本走向近代社会的奠基期,它经历了内战、废除封建身份制、地租改革、近代产业建设即富国强兵、以及宗教、风俗、教育、思想方面的改造和“公德”建立在内的文明开化几个重要过程,是创造日本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具体的做法有:
以法令取缔恶习陋规,明治五年1872年政府公布《违式诖违条例》,不是用道德提倡人们该怎么做,而是用法律规定人们不能做什么。今天再审视这些条目,多数仍有现实意义。通过宣扬外国人眼中日本的陋习,唤起国人的国耻意识,形成社会守法约束的动力。
树立新的社会风尚,用法律取缔恶习陋规的同时,宣传社会新风尚。如开设“公德养成与风俗改造”栏目,编纂《公德养成之实例,英国人社会风尚》的书籍等。核心是将个人作为社会独立个体,承担个人对社会及对其他所有不分尊卑的社会全体成员的道德。
从效果看,“消极公德”比“积极公德”更具现实意义,消极公德就是告诉你不能做什么,明确社会交往中的个人行为准则的底线,这是和谐社会的伦理基垫。积极功德则是告诉你如何做更噶上,用更高尚道德光辉倡导社会新风尚。
一种是社会底线,一种是道德高地,两种不同文化、不同思考,都是改造社会的模式。就中国的情况看,作为社会宣传,我们往往注重后者。而真正坐在台上的宣传者自己的作为,往往连前者的底线都不具备。
试想,就是社会上有一万个雷锋,每年都十万个标兵,也不过是个样本,站在百姓的角度看,他们是阳春白雪,高山仰止,感动过了也就完了,你我无法效仿,甚至无法企及能达到这样高标准的公德。从社会整体看,他们的数量再大,也只是一群样本,而不是种子,无法繁衍生息。个别有此心也有此行动的人,往往反而成了被人愚弄的傻子,或者成了彭宇一样的冤大头。而冷不丁回头看,台上那位吐沫横飞的演讲者,似乎并没有向榜样看齐,还露出了赤luo的下身。
神仙难做,恶人难当,你我都是平凡人。然而作为一群平凡人,如果大多数都真正懂得和遵守了约定俗成的社会底线,不去做什么,那么这个社会,应该就很和谐幸福了。
所谓下坡容易上坡难。守着和尚不一定能念经,跟着巫婆一定会跳神。法律不彰,道德虚妄。令行禁止,令行的前提是必须能止!这么看,成语也有颠倒的时候。
于木鱼宅
2011-6-10
-全文完-
▷ 进入木伯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