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记忆中的小镇谷米

发表于-2011年06月05日 中午2:45评论-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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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有一年的时间在到处漂泊。从一座城市辗转到另一座城市,从一个农村辗转到另一个农村。总是无法停息,一年的时间,我换了八个地方。每一个地方都会给我留下一段新鲜而难忘的记忆。当我停下来时,以往的那些经历,在我人生的旅程里变得愈发光芒。我认为我所经历的,都是值得的,并且是不可忘怀的。当那些记忆在我的脑海中如播放电影一般一幕幕闪过时,我仿佛又回到了过去。

我脑中的芯片记录着,我曾在一个名叫瓜沥的小镇呆过。我之所以选择小镇,是因为小镇比较安静,风景优美。可是,我所居住的那个小镇却并不如想像的那么安静,风景也并不是那么优美。那个小镇很富裕,有高档娱乐场所,星级宾馆,一到夜晚人生鼎沸。听说,当地人都是以办工厂发家致富,民房造得都是洋楼式的。可惜,这里的空气总是不够清新,天空也总是灰蒙蒙的。

我在小镇边上的一家农民家里居住。那是一幢陈旧的三层楼高的住房,房东是一对老头和老太太,听说他们在别的地方还有一幢洋楼,由他们儿子居住。我的房间在三楼,面积不大,但很干净,光线也不错,从窗口往外看,便能看到一汪池塘,池塘边上有几颗桃树。那时正值三月,树上的桃花开得很鲜艳。

房东大叔大妈都是很热情的人,房前房后总会招呼着,他们叫我小陈。我姓陈。大叔搬了一张废弃的桌子放在我房里,这样屋子看起来不会显得太空荡。我从墙壁上抠下一小块砖块垫在桌子的一条腿下,这张桌子终于可以站立平稳。于是,便在上面摆放了一些日用品之类的东西。就这样,我的家便由一张小床和一张破桌子组成。

我时常爬在那张桌子上写日记,写日记一直是我多年的习惯,如今已有十几本。不过多数时间,我都是背着相机出门拍照。我喜欢拍风景照,也喜欢纪实。遇见时尚或者有趣的人物,我还会偷拍下来,尤其喜欢偷拍美女。这并非是我心理变态,而是因为美丽的女人本身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夜晚,侧躺在那张小床上,望着窗外,月亮在深蓝的天空慢慢行走,冷冷的光亮,疑如我寂寞空虚的心。许久以来,我的心情陷入一场空虚。那是一种对未来生活看不到希望的落寞。所以,我一直不停地行走,希望在行走中能填满那空虚。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看不同的风景,认识不同的人,但却是同样的心境。无论我怎样走,内心所缺失的,却总是无法填补。我的心总是陷入无尽的空洞之中,毫无安全与满足感。就像曾经在某个城市,认识的某些人,她们会在我脑中的某一个片段里呈现,然后逐渐变得模糊起来。我想伸手将她抓住,抓着的却是一把寒冷的空气。

我不知道我能在这个小镇呆多久,可能随时都会离开。

但值得高兴的是,在这个小镇,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白哨,房东的女儿。

白哨在市里上大学,平常住校,周末才会回来。

2

那是周六上午,老天撒了一点雨水,我拿着相机在池塘边上拍那些带着露珠的桃花。白哨走了过来,问我是否能为她拍一张照。为美女拍照,我当然是乐意至极。于是,横的竖的站立的弯腰的,各种类型的我都为她拍了几张。白哨为了感谢我,请我到附近的酒吧喝酒。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海量的女子,一打啤酒喝进去脸不红脖子不粗。我说:你是酒缸里长大的么。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们家就是开酒厂的。我顿感无语。后来,我才知道她们家是开布厂的。白哨在学校里失恋过几次,酒量便是这么练出来的。

以后,我们便经常在一起玩耍。她是一个那种别人所说的“不正经”的那种女子。然而我却认为那是她具有的独特的个性。至少我是喜欢她的。

有一次,她领着我去附近的草莓地里摘草莓,确切地说是偷别人家草莓地里的草莓。我对她说要是被主人逮到的话,会很尴尬。她说,我们这里的水果偷一个不算偷。我当时感觉这句话特别耳熟,后来才想起上小学时课本上有学过鲁讯先生的《少年润土》,里面就有一句:这里的西瓜偷一个不算偷。可是,当我们被草莓主人喊一大堆人堵在草莓地里人赃并货的时候,我才彻底地意识到原来偷一个也是算偷的。最后的结果是这样:两百块钱买了两个草莓。我们就偷到两个草莓,却被要求赔偿两百块。真是……天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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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自由摄影师,我的工作就是拍摄一些照片投到杂志社,然后赚取一些稿费。这样零星的收入,让我的生活过得穷困潦倒,不过确实也很自由了。假如杂志社的稿费给得再高一些话,我想我会更加自由的。白哨说:你真潇洒,可以到处跑。我只好在暗地里发出一声苦笑。所谓的潇洒,通常是在别人眼里的。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自由所需要经历的那些危险。我时常怀疑自己某天会死在路途,并且弃尸荒野。但,如果没有自由和梦想,那还不如让我弃尸荒野。

白哨一到星期天下午就会反回学校,我的世界便变得彻底安静,安静中又是彻底的孤寂。其实在长久的游荡中,我早已习惯了孤寂,只是此时更加强烈罢了。面对孤寂,我唯一能做的和要做的就是背着相机四处拍照。可惜这个小镇的风景不美,女人也不美。所谓的风景,就只有镇北面的一座小山,小山上有一些座庙,庙里住着几个老和尚和几个小和尚。所谓的女人,那自然如传言所说的“看背面醉倒千军万马,猛回头吓退百万雄师”。从后面看身才很好,可是等转过头来,脸上毛孔粗大,或是斑斑点点,要不就很抽象,反正整个是目不忍睹。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至少白哨不是。

有一个周日早上,我和白哨这个美女爬那个小山美景。爬到那座庙前的时候,一个小和尚问我们要不要烧香,我说:烧一个多少钱。小和尚说:50,很灵的。我在心里想,还他她妈挺贵的。我问白哨骚不骚,白哨说:烧。我捂着嘴笑道:我到是不骚。白哨说:你不烧算了,我自己烧。于是,她点燃香,跪在佛主面前,口中念念有词,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巫婆正在超练法术。我不禁感到好笑。从庙里出来后,我问她求的什么愿,她说:我不告诉你。

一个星期后,白哨又请我到酒吧喝酒。不过,这一次喝的不是啤酒,而是白酒五粮春,她一个人喝了大半瓶。最后,可谓是口泻千里,所有能吐的和该吐的全都吐出来了,可怜了我的耐克运动衫,那可是我最贵的衣服。但看在她又失恋的份上,就不计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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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白哨失恋了,我还没有见过一个人在三年时间内能失恋五次的,而且还是个女生。我说:白哨,你学的是《孙子兵法》里面的哪一计,既速战速决,又屡战屡败。她说:我靠!你还有没有点同情心,老子都失恋了。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酒吧里,她向我要了一支烟,我还是第一次见她抽烟,吸了两口后被呛个半死。她说:我跟他分手了。我说:啊?她接着说:我那么爱他,可是,他却因为他妈给他安排了一份好工作,所以就要丢下我回北方老家,你知道吗,我们原本是约好的,毕业后一起去广州,可是他却失约了。我说:唉!

后来,她问我想不想知道她那天在庙里许的什么愿。我说:是什么?她说:保佑我和他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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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一个很复杂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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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日子,白哨愈发变得消沉。有时候,她会莫明其妙地哭起来。有时候,甚至会突然拉过我的手就照手臂一口咬下去,疼得我两眼冒金星。于是,我终于得出一个结论,人在恋爱的时候,就会成为傻子,一旦失恋了就会转化为疯子。我对她这样的发疯行为无法理解。我问自己,爱情是什么?因为爱情而痛苦的痛苦又是什么?我觉得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所以不相信爱情会让人痛不欲身。我总以为,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许多时候,分离是必然的事,而我们都应当坦然地去面对一切。所以,当白哨发疯的时候,我特别想一巴掌拍死她。

可是,我并没有拍死她,反而是极力地开导她。我说:白哨,他跟本就配上你,该伤心的应该是他,你会找到一个比他好一百陪的男人。于是,白哨哭得更历害了,她说:可是在我心里,他比谁都好。于是,我直接想一头撞墙上死掉。

7

白哨的伤心旅程一直持续了一个半月。在那一个半月中,我的手臂伤痕无数。好几次被她折磨得想去撞墙。

那时候,我一直在等待我的稿费,我的几幅摄影作品已经被一家报社采用,可是稿费却迟迟不到。我要等拿到了稿费再换一个地方。

有一天,我去报刊停买杂志,正好翻到一本杂志上有一幅画跟我之前拍的一张照片很像,一看署名,才发现那正是我的大作。于是,我打电话到杂志去崔要稿费,杂志社说明天就寄来,可是,我等了一个星期,还是没寄来。我也没有心情再去崔问。于是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另外几家杂志社。

又过了十天,终于收到稿费。

突然,我发现白哨有两个星期都没有回来了。不知道她的伤好些了吗?但我已经等不到她愈合时的样子了。我已经定好了通往另一个城市的车票。

可是,就在我要起程的时候,白哨回来了,手里领了一大袋零食,笑盈盈地出现在房门口。

8

那时,正值六月,窗外的桃树上挂满了红红的果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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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水做的月亮点评:

在“我”又要转到另一城市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份牵挂——白哨,但是流浪的日子注定“我”无法等待,因此“我”订好了通往另一个城市的车票。可是,就在“我”要起程的时候,白哨回来了!结尾“红红的果实”似乎给了读者一个完美的答案。小说的行文流畅,于平淡的叙述中流露出一种朴实的真情实感,读来很有亲切感。如情节再充实点会更棒,推荐了,期待更多佳作!

文章评论共[5]个
水做的月亮-评论

在“我”又要转到另一城市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份牵挂——白哨,但是流浪的日子注定“我”无法等待,因此“我”订好了通往另一个城市的车票。可是,就在“我”要起程的时候,白哨回来了!结尾“红红的果实”似乎给了读者一个完美的答案。小说的行文流畅,于平淡的叙述中流露出一种朴实的真情实感,读来很有亲切感。如情节再充实点会更棒,问好作者,祝福端午愉快!at:2011年06月05日 下午3:10

海蜗牛-评论

语言真实平实朴素,情感很真挚。祝作者端午快乐at:2011年06月05日 下午4:07

绍庆-评论

一个小镇,有着太多的回忆,太多的牵挂。但是,有播种就有收获,结尾戛然而止,具有象征性,留给大家诸多的遐想。at:2011年06月05日 下午5:27

理野-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问好,端午节快乐!at:2011年06月06日 下午6:54

雨依鸣-评论

亲爱的,写的真好,你知道我看你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在你空间,你的那个错别字没把我笑死。“我在心里想,还他她妈挺贵的。我问白哨[**]不[**],白哨说:烧。我捂着嘴笑道:我到是不[**]。白哨说:你不烧算了,我自己烧。于是,她点燃香,跪在佛主面前,口中念念有词,那样子像极了一个巫婆正在超练法术。”就这段,呵呵,那个错别字可真有趣,笑得我肚子疼!at:2011年06月09日 下午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