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台湾著名作家在凤凰卫视做一个节目叫做《李敖有话说》,纵论天下,臧否古今,针砭时弊,笑傲江湖。2010年,北大教授孔庆东在第一视频网做一个谈话节目《孔和尚有话说》,也是纵论天下时事,笑谈国内外奇闻。而今,四大名捕也效仿那李敖大师“笑傲天下”,也来做一个《四大名捕有话说》的节目,只是我这个“节目”没有电视台和网站的专栏支持,纯属自娱自乐,自编自导,就连那主持人也是自己“客串”,虚构两个叫做“不平先生”和“笑笑小姐”,吹拉弹唱都由自己一人包办,岂不快哉!《四大名捕有话说》开场了——
《城管被刺为何是因公殉职?》
不平先生:江苏南通一小贩刺死城管被判死缓并赔偿50万元,不知名捕如何看待此事?
四大名捕:当今的城管已经跟“土匪”和“黑社会”等同起来了,一提到城管没有人不说他们坏。你只要在街上,不管是哪里,只要是城管“执法”的地方,都是在“暴力执法”,不问三不问四就把人家小摊贩的东西丢的满街滚,还要打人,真是一些电视里那种“恶霸”的形象。令人想起杜甫《石壕吏》里的两句诗:“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这些城管就是一群“石壕吏”,光天化日之下“打、砸、抢”,披着合法外衣的“打、砸、抢”。城管的这种“执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他们是当地政府的打手,表面上是为了维护城市的形象,其实他们这种行为本身就把这个城市的形象搞坏了。这些城管的所作所为本来就该死,他们殴打小贩,人家刺死他本来是一种自卫,(不平先生:一种正当防卫。)是啊,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我们的法律却都是为着城管说话的,城管的“非法执法”、“暴力执法”就没有人去追究,还要判人家小贩死刑,真他妈的混蛋!你城管不去殴打别人,把人家小贩往死里打,人家为什么要拿到捅你?人家是迫于无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现在的法律都是偏袒那些政府人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句空话。
不平先生:刘小兵遇难后,被当地相关部门认定为因公殉职,不知名捕怎么看?
四大名捕:这是中国类似案件的普遍规律。只要是公职人员死了,不是被授予烈士称号就是因公殉职,前几年的邓玉娇案里面的邓贵大不是被授予“革命烈士”称号了吗?还有一个县药监局局长也是被某高层领导追为“革命烈士”。这种形势本身就是公权力干预法律的一种“独裁”,在案子还没查清楚的时候,你怎么就知道他就是“烈士”?你怎么就知道他是对的?人家小贩就是错的?就是“故意杀人”?这种官司其实根本就不用去打,无论你怎么打,你就是输的,因为人家早就给你定了性,人家是“因公殉职”,人家是“革命烈士”,你就是“故意杀人”!你就是犯罪!你就是要判死刑!(不平先生:这样的法律还有谁相信?)是啊,这样的法律就是专门为权势阶层服务的法律,这种法律已经没有了法律的尊严,还有谁会去相信?!
不平先生: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中国的未来将会怎样?
四大名捕:如果继续这样法律不主持公道,专门为城管说话,我看中国将没有未来,城管会继续“打、砸、抢、”,并且会愈演愈烈,更加嚣张,更加不把小摊小贩放在眼里,继续视他们的生命如草芥,将会有更多的城管会被小贩刺死。城管与小贩将势同水火,不整个你死我活不会干休。
不平先生:据说还要小贩赔偿50万元?
四大名捕:真是他妈的王八蛋!你想一个小贩如果有50万的话,他会去摆那个小地摊吗?没吃过猪应该看过猪跑吧?如果他那么有钱的话,他会为了一个小小的电子称去跟你这个如狼似虎的“土匪恶霸”的城管去争吗?这说明这些判案的法官都是些糊涂蛋,都是些酒囊饭袋。
不平先生:沈阳的夏俊峰也是被判了死刑,不知跟这个案子有没有区别?
四大名捕: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正当防卫,被糊涂法官判了死刑,只不过这个案子是缓期执行。
不平先生:名捕认为怎么样才能解决好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矛盾呢?
四大名捕:要想解决好城管和小摊贩之间的矛盾,首先就要消灭城管,因为他们这些人根本就是人渣,他们对城市的净化根本就没有起到作用,他们带来的只是灾难,只是“打、砸、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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