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流行过一本叫《作女》的小说,我没怎么看,不过我倒挺喜欢这个名字。受启发,我把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作男”,不过这里的“作”是作秀的作,与那部小说中的“作”的含义是不同的。我发现,在我们这个社会,作男是大有人在的,只不过“作”得很巧妙,不露痕迹而已。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在历史上作出名堂的,也不乏其人。
比如柳下惠的坐怀不乱,这个柳下惠,看人家女人家挨冻,于是,就发扬了一下雷锋精神,搂住人家的玉体,给人家送去温暖,在那样一个时代,这当然是一件好事,那时不象现在,人们在道德观念上想得过多,男女有别。那时即使男人对女人有想法,也是深深埋在心底的。现在的男人巴不得自己能够有个英雄救美的机会呢。如果从行为上看,柳下惠做好事也就做了,坐怀就做怀呗,但他却为自己搞了个坐怀不乱的美名,从而把自己树立成一个规矩好男人的典型,在历史上流芳。行为上没乱,不等于心没乱。试想当时,谁看见他的心就没乱了?没乱,作为一个正常男人反而显得不正常了。没有杀过人的人,不见得就没有杀人的想法。我看这柳下惠的行为里就有作的成份。他算是作得比较成功的一个男人,把自己作出了名。
我觉得他的老师孔老夫子就比他可爱。十多年前,我随大流,凑热闹,乱七八糟的读尼采,读萨特,还有这格尔那斯坦的,对《论语》不屑一顾,认为黑格尔的话实在对极了——《论语》不过是一堆生活教条。对于孔老夫子,更是嗤之以鼻。但现在,回过头来我又把《论语》读了一遍,倒觉出孔夫子的可爱了。这个人其实压根就不象圣人,人家虽然总是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但自己并不以为自己就是圣人的。他没让人觉得自己高不可攀。比如他也不象后来神化的那样似乎没有七情六欲,他也常发一些普通老百姓式的牢骚,公开表示自己喜欢钱,甚至还多次表示,只要有合适的条件,就把自己推销出去。他居然连这样“唯小人与女人不可养”的话也能说出口呢。他很懂生活,讲究穿衣吃饭,不象庄子,整天不食人间烟火似的,偶尔搞搞行为艺术,“玄”他一把,终于把自己弄得没有个人样了。至于后来孔夫子变得高不可攀,那不是他的责任,那是他死后的事了。
在官场上混的人,那善于“作”的人就更多了,张居正官当的大了,回一次老家,坐的轿子可以用三十多个人来抬,是个猪也不能这么重吧,他这样做,不光是讲讲排场,满足一下衣锦还乡的心理,我看他“作”的成份更大。《后汉书》中的杨震,作得可谓最为巧妙了。有人送礼,他正义禀然的拒绝了,人家说又没人知道,你老人家就收下吧,他说谁说没人知道啊,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人家觉得这人实在高尚,说话掷地作金石声,然后就脸红脖子粗的回去了。而杨震从此就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清正的美名。不收也就不收了,这次不收不等于下次不收,思想也有转变的时候,谁能断定他一辈子一直都这样了?但他却在历史上留了名。不错,他没收礼,但他不收礼的名声却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仔细想想,大概是他自己替自己宣传过吧。这也有“作”的成份啊,实在是“作”的滴水不漏、臻于化境。
不仅中国有作男,外国也有。比如有个叫艾罗斯特拉特的家伙,为了想出名,就一把火烧了狄安娜神殿,这在当时,实在是不可思义的事情了。可是,他就不那么幸运了,他“作”出了名,不过也“作”掉了小命。《蒙田随笔》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临死时竟然强迫自己的儿子发誓,当他死后要将他的遗体煮熟,然后将肉埋掉,骨头留下来,每次打仗时带着,以此说明他在亲自督战。我实在不能接受他的做法,我认为这是愚蠢至极的“作”,除了说明他的变态,实在没什么意义。
写了这么些,我只是想说,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件很幸运的事。但既然活了,就要活得真实些,自然些,活出正常人的本色,该怎么活就怎么活,千万不要“作”,一“作”就会失去人的本性了,看上去象人,其实已经不是人了,因为那样做,作为人的内涵已经丧失了。李白诗,“清水出芙蓉,天然去凋琢”,我很喜欢,这是作诗的最高境界,也是做人的最高境界。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4-9-20 19:38:37修改过
本文已被编辑[文河郎-]于2004-9-24 20:02:43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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