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作家池莉的中篇新作《她的城》(见《中国作家》2011年第1期)着力刻画了一个了不起的中年女人“蜜姐”,此人在部队当过文艺兵,年轻时貌美如花,转业后做生意,做得如火如荼,成了一个有钱的女强人。可惜命不好,来世还要嫁的丈夫因患癌症去世,可悲又可恶——他生前竟颇有女人缘,外遇不断。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蜜姐并没有像寻常女人那样,一闹二哭三上吊,而是像孟子所说的那样“莫非命也,顺受其正”,一切逆来顺受。但她也没闲着,与“某人”秘密交往多年,不至有欲无肉,却家庭还在,儿子没有失去什么,她相夫教子,太阳照常天天升起,与婆婆更是如亲生母女一般,她权衡利弊,作出了这个选择,把事情处理得如此恰如其分,她的家庭不失为当今动荡不安的家庭的一个标本。
以上是作者见缝插针所作的交代,故事源于街坊邻居小妹妹逢春来蜜姐开的擦鞋店打工。逢春,大学毕业,33岁,结婚前是某写字楼白领丽人,与丈夫赌气做起了擦鞋女,蜜姐当然心中有数。有一天,逢春为一大款擦鞋,彼此一见钟情,都被勾去了魂魄,一双皮鞋擦来擦去,擦了半个小时之久。蜜姐看在眼里,又是好笑又是好气,她无法容忍在自己的擦鞋店闹出绯闻,不好向逢春的丈夫交代,于是叫逢春走人,无奈逢春苦苦哀求,一定要留下,一来二去,俩人竟成了闺中密友,无话不谈。当蜜姐得知逢春的丈夫是同性恋时,深表同情,她精心策划、安排了一次逢春与大款会面,随后也顺水推舟把闺密“开除”了,用蜜姐自己的话说,她很自私,她这样做也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好名声。
我对蜜姐最感兴趣的倒不是她的有情有义,却是她精通人情世故,你瞧瞧她是怎样向将与大款交往的逢春交代的吧,她说:
“这个人一眼迷上你,天天来店里找,在我们水塔街家门口这样子,很快就会被发现和传开,对大家都不好。你们两个人这样子是不对劲的。躲躲闪闪鬼鬼祟祟更不利于互相了解,不如干脆正常交个朋友。人有时候一旦认识了,了解了,就发现其实两人啥关系都没有。逢春啊,你也阅历太少,人际交往经验也太少,被欺负和欺骗了都懵懂无知,也不会料理,也应该多有些经历才好。今天,我给你们当做普通朋友互相介绍了。从今以后——以我姆妈对你的昵称说——春啊,从今以后全靠你自己把握了。我可事先提醒过你啊,别一上来就是男女那一套,先做普通朋友。听清楚了吗?”
蜜姐为人果敢,办事合情合理,又留了一手,不轻易感情用事,或者说她所有的“情”最终还是要回归到“理”,这就很不简单了,表明她的情商并不低于她的智商。我不禁联想到作者池莉本人,她既然能够写出这么一个精明强干,精通人情世故的蜜姐,那么她肯定也是个明白事理,办事周全,家庭幸福的女人?可是据她的散文透露,她在婚姻上栽过跟斗,多少年来只能与女儿相依为命。
问题来了,为何我们可爱的作家,道理统统明白,就是往往做不到呢?不错,纸上谈情,谈何容易?但我认为更要命的是作家多为性情中人,情商往往低于智商,殊不知,婚姻比爱情复杂、麻烦得多。王朔的言情小说写得妙吧,一时纸贵洛阳,他的家庭怎么样?张爱玲就更不用说了,一部《金锁记》名满天下,我读来读去,读到的也是人情世故,不过,放下笔的张爱玲却是一个大傻瓜,为人做事,从不靠谱,甚至连三岁的孩童不如。文如其人,我不相信!
我不是说池莉为人做事怎么不靠谱,也许她没有得到家庭幸福另有缘由,现在我只是拿她说事,由此及彼,想得很多、很远。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作家想象成超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写出那么深刻、动人的文章,完全是痛定思痛的产物,正如作家王蒙所说,创作是一种燃烧——照亮了别人,毁灭了自己。
2011-5-23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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