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里面有林冲和杨志的一场格斗,双方把枪头去掉,缠上一块布,里面包裹石灰粉,可以计算点击成功的次数,但不能伤人,此等格斗,无伤大雅,既不能致命,也不会伤感情,温柔兼恭让,你好我好大家好,好不快哉!
杂文按照鲁迅的定义是投枪和匕首,随着社会的进步,鲁迅的创造早已经过时,高逑说,鲁迅算个鸟,就懂得直来直去攻击别人,不懂的好好保护人才,像鲁迅这种人肯定当不了大官,就算当了大官也当不长,容易得罪人,容易惹麻烦,容易众叛亲离。
所以,我对高逑所创造的布枪头犹感兴趣,花了好几天时间来研究,挖掘,整理,消化,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杂文要写的温柔,千万不要置人于死命,点到即止,最高的境界是点不到即止,更高的境界是连点也不点,也就是不写。
如果大家都不写杂文,那杂文岂不是要绝后,空有满身武艺,无处发泄,无为而终。
要是杂文绝种,这世上岂不是少了很多监督,有人说杂文像政协和人大的提案,这人大和政协没有了提案的来源,岂不是成了无米之炊,至于这提案是好米还是霉米,自有人大和政协去分辨,如果杂文绝种,岂不是连提案也没有,那人大和政协岂不轻闲,躺在人民大会堂里,抽烟,喝茶,再来一段卡拉ok,岂不美哉!
听说很久以前,有人把所有的书都烧了,叫什么来着,我不懂,好像是焚什么?听说烧书是为了消灭儒士,也就是那些真刀实枪,不去掉枪头的格斗勇士,我觉得挺好,人与人之间,勇士跟勇士之间,何必要真刀实枪拼个你死我活呢,大家和和气气挣钱也就是了,至于你是去打工还是去抢劫,那是个人的自由,你也管不着。
后来,听说又有人把那些古书,旧书烧了,只留下了他自己的书,好像叫什么革命来着,听说那时候烧书是为了赶快到达什么主义,那可是一个没有枪头的社会,舞刀弄捧,求的就是一个娱乐和健身,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干活也行,不干活也行,有钱大家花,有饭大家吃,美哉!
我觉得还是高逑高明,怪不得他姓高,还当了那么大的官,他的原则很简单,大家都不要争斗,有空了跟我踢踢球,玩玩没有枪头的格斗,天下太平,你喜欢,我喜欢,皇帝也喜欢。
现在有的人还是不理解高逑的良苦用心,这锋利的枪头都玩到网上去了,还要指名道姓向人家挑战,还要用你锋利的枪头挑开别人的裤子,让人家毫无遮掩,赤身luo体,在众目睽睽之下忍受精神上的痛苦,这种做法是不是有点缺德,人家弄假与你何关?人家做秀关你屁事?用的着你义愤填膺,把枪头磨了又磨,非要把人家搞出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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