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在上班的路上,遇见了一只蔫吧的、长毛的白色流浪狗,说是白色,其是满身早已污秽不堪,惟其忽闪两只眼睛仿佛再告诉行人:我还活着!从小狗那沧桑的容颜再一次验证了一句话:江湖不好混!本着爱护小动物、不恃强凌弱,众生平等原则,我下意识的跳上了路边的台阶,和小狗狗来了个擦肩而过,其实是想退让三分——给小狗狗让路!
说起给狗让路,当然就不得不提起狗。狗,给人的印象一般都是看家护院、忠诚护主、温顺可爱等正面形象,当然大狼狗除外,因为那家伙身上流着狼的血液,嗜血成性的毛病是轻易改不掉的!除了上述那些溢美之词以外,人们不理不睬、不管不顾狗是否同意,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了狗的头上,然后给狗冠以哈巴狗、走狗、丧家狗、癞皮狗、野狗、疯狗之名。同时还以恶言相加,“狗改不了吃屎”、“狗崽子”、“狗娘养的”、“狗日的”等等,要是狗祖宗在位的话不被气歪鼻子,最起码也气的吐血不止,自狗氏家族诞生以来,何时受得此等蒙羞呀!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在赞美狗狗的时候,那么批评也就随时而来了!与其说是狗有两面性,还不如说人的两面性太盛于狗了呢!其实,有些时候狗也很憋屈,白脸红脸都是由人来唱,动不动拉上自己,怎奈嘴长在身上,牙打了,也得往自己肚里掉啊,谁让你狗说不出话呢?
为什么要给狗让路呢?这还得从狗性说起!给狗让路的最主要的原因,我认为还是狗的恃强凌弱的本性所致吧!狗最大的缺点就是仗势欺人,这也是是狗的致命伤,历来被人们所不齿!得饶狗处且饶狗,狗他不晓得这理呀!兴许是狗胸怀不够坦荡、其度不够宽宏所致吧!见了比它小的阿猫阿狗它就大发淫威,乱咬乱吠,得理不饶人、不依不饶,把你来个狗血淋头不说,还咄咄逼人,甚至在你落荒而逃以后还紧追不放,用那锋利的牙齿补上一口,和你来个亲密接触!当然,狗咬了你,你总不能趴下咬狗两口吧!没听人说狗咬人正常,人咬狗那绝对是天大的新闻!然而,狗遇见狮子、老虎等体型硕大的动物,那它的嚣张气焰就会收敛很多,乖乖的夹起尾巴,摇头乞怜,灰溜溜的逃走,难怪有时候我们总听见这样一句话:夹起尾巴做人!原来这样的委曲求全,是狗的一门处世绝学!
其二就是,狗能传播狂犬病!狂犬病,这可是要命的事啊!即便现在医学发达了,但有朝一日,和狗来个亲密接触,既要耽搁时间、又要花费金钱,来回折腾不说,被疯狗咬后的那个痛苦和惶恐也是不可名状的,惶惶不可终日,万一这狂犬疫苗在自己身上失效,那不就挂了吗?由此看来,和狗逞强,那纯属莽夫之勇啊!所以说,当我们遇见那种唾沫星子横飞、喋喋不休的疯狗时,其实有些时候真的不必大动干戈!这是,最好能学学弱势的狗,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未尝不可,打不过,我们还躲不起吗?
给狗让路,我想还是出于狗的劣根性吧!传说中的狗,高贵、温顺、善良!可能那时的狗比较单纯,抑或是狗还比较纯情吧!但是后来慢慢地人们发现,狗除了大鱼大肉以外,还吃些残羹冷炙!这也罢了,保不定所有的狗都养在大户人家,出于生存着的考虑,那吃就吃了!最要命的是什么呢?那就是狗还吃屎!这可就是狗的不是了!“狗改不了吃屎”、“狗不吃食脑子疼”等论断言之凿凿啊,这可把狗钉上了历史的耻辱柱啊!由狗吃屎,不难推断,狗舔屁股必是一把好手,因为它可以把地上的一坨屎舔的精光,还回味无穷,由此可证,狗舔屁股之本领绝对不会差!试想,你体面光鲜的走在大街上,被迎面而来的一只刚刚舔过屁股的狗咬上一口,且不说让上污秽之气,单从心理上造成的难以愈合的伤痛来讲,确实不可小觑啊!
说到这儿,可能出于虚荣心的需要,我们好多人觉得给狗让路事件很没面子的事情,怕什么也不能怕一个毛畜生啊。当然,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古语有云:惟女人和狗难养也!没见电视剧里和珅为了讨得乾隆一笑,爬在地上学狗叫的故事吗?远的不说,当今社会,在狗势盛行的今天,男人们的地位在陡然下降,某些丁克家庭,养只狗当儿子不说,更有甚者,把狗的地位进行了颠覆性的提升:在现代家庭,老婆地位第一、宝宝第二、狗狗第三、老公次之!老婆和宝宝睡床、狗狗睡沙发、老公打地铺!由此可见,在男人地位日趋下降的今天,能给狗让路,因该是一件幸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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