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西服,着长裤,高跟皮鞋与脑后的发髻一样光可鉴人。出门时,从包里摸出手机,边走边打着,没几分锺,只听吱地一声,一辆小轿车停在身后了。成功女人就是这么酷。
我每天早晨的物理动作,跟这差不了多少。只是,没有司机接我上班,论资排辈我离专车接送还差一个等级。我每天走着去公司,从家到公司有十五分锺的距离,一路上,我可以看美女,瞧帅哥,并且很八卦的从他们的穿著去判断他们的职业。
走在我前面的是一位轻移碎步,身着素白丝绸旗袍的女子,那女子露出光洁的胳膊,旗袍的长度打到她的脚裸,显得她的腿愈发的修长,而旗袍的腰围恰如其分地围住了她的腰,我快步跟了上去,跟她够着齐肩的距离时,她望了我一眼,并且冲我甜甜的笑了一下,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仿佛自己是三十年代的穿西装的男人,踩着“梅兰梅兰我爱你”的舞步和自己喜欢的女人跳着慢三。又走了几步,我转回头去看时,旗袍女子已经从拐角的地方朝比利华酒店的方向走去。原来,这女子是酒店的迎宾小姐。你看,无论时装多么翻新,无论社会怎么发展,旗袍女子仍旧是娱乐圈及酒店这些地方最鲜活最风情的一道风景线,在这一点上旧时和现代的旗袍出入的地方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又走了几步,一辆摩托车在我身边停了下来,车上的男子摘下头盔时,我才发现,这人是我公司的同事,他招呼我,李小姐,上车吧。我坐了上去,笑道,大家都是同事,别这么客气,以后就直接叫我清荷吧。他咧嘴憨厚的说,你跟我不是一类人,好了,坐好了。我伸手紧紧地抓住了他的工作服,低头再看自己的西装时,我晃然,我和他不同的是衣服。
我身上的服装兵器味重,像佛祖脑袋后面的神光,把自己罩在里面,等闲人不可靠近。它只适合谈判桌上穿,这就好比军人穿着迷彩服火拚。穿这样的衣服可以相亲,却不可以恋爱;可以上班,却不可以旅游;可以动心机,却不可以掐架。一身的杀气,像古代的铠甲,箍得人喘不过气。
曾经,我是个不穿裤子的女人。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穿裙子,“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南下后,照理说,广州的炎热天气更适合穿裙子,可是我偏偏天天穿裤子,我常年的装束就是一件白衬衣,外带一条西装裤,不是我不喜欢裙子,而是裙子对职场女人来说太柔弱,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女人,许多时候,我愿意将自己严严的包裹起来。我老公常常说我少了女人味,每回陪他逛街,他一准儿拉我去商场看服装。
上周逛超市,爱上一件浅蓝色的闪缎旗袍,老公见我喜欢,从架子上拿下来给我试,当我穿上它时,镜子里立马出现了一个吐气如兰,媚眼如丝的古典女人,我的眼角有不灭的忧伤,还有魅惑的美丽。老公赞,买了吧,穿了这旗袍才有女人味。
我摇头,拉了老公走。不是不喜欢,只是不知道拿它怎么办?这不是旧上海,我的谈判桌和商场也不是雨巷长街,它的表演性太强,我买它回来的命运只是要被我锁在衣柜,独自在光线朦胧中散发幽幽香气。
哎,谁让它生就这样的色彩,长就这样的款式,既美丽又见不得光,这惊鸿一瞥的情愫只能让我徒添感怀,只能让我越想越孤独,既如此,还不如继续做穿裤子的酷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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