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无旁骛与目不斜视
——婚恋怪论之一
有女士声色俱厉而又义正词严地宣称:“不专一的男人绝不会结婚;而结了婚的男人,又绝不会专一。因为:要想叫他先生从一而终、死心塌地,心无旁骛、目不斜视,那简直就比登天揽月还难……。
此话的确有几分道理。
我们还是先从“结婚”说起吧。
结婚之道,其首要的内容便是“选”;而且,无不竭尽全力地大选而又特选。
选什么?
选外貌、选形象、选身段;选经济状况、选政治面貌、选社会地位;选性格、选品行、选风度、选气质、选韵味……而结婚,正是这种“选”的思想和行动的终曲。
不幸的是:结了婚的男人,依旧是男人。盖男人这种奇怪动物的最大特征之一,便是永远拥有一颗永不磨灭的爱美之心(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乎?)。而这与生俱来的爱美之心,是绝不会因结婚而就此泯灭的。
更不幸的是:他先生是绝不会“一叶障目”,除了自己的妻子以外,便觉得芸芸众女皆成了“青面獠牙”或“不堪入目”之流的。
——若果真不是如此,则该男人要么大男子主义绝顶,有朝一日就终于会连你这“障目”的妻大人也看不顺眼了,终于的是:日复一日地打那邪门歪道的鬼主意,时刻准备着另寻“她”就;要么,便是缺人性、欠柔情、不进油盐、不解风情的“木瓜型”并“屠夫型”恶丈夫。汝若不信,那就恭请尔等身怀绝技而又艺高胆大的小姐们、女士们,不妨挺身而出,舍身一试;或提高警惕、拭目以待。
“心无旁骛”暂且浅析于此。现在来看看“目不斜视”。
各位女士务必须知:男人均喜好“目之斜视”。但“目之斜视”者,却并非绝对地意味着其之心术不正。而“心无旁骛”者,也绝非一辈子都“目不斜视”——知其至理者,方可心安理得、游刃有余。 对此,远在西洋诸国的众多婚恋心理学专家们早有妙语警世:
“男人都爱回顾街头的漂亮异性,更多的是出于本能和下意识,而非什么刻意求工的猎艳心理所致。”
而近在海峡彼岸的台湾某报“傻大姐信箱”,曾刊发过一则有趣的编读对话:
——“傻大姐:我那老伴总是在打女人的主意,怎么办?他今年70岁。刘太太。”
——“老太太:我家小狗见车就追,你以为它真想开吗?傻大姐。”
呜呼!男人之爱美,往往并非全部都意味着其占有的欲望。而对其倾慕流盼者,亦并非全然在于企图有朝一日树以为妻。凡此种种,身为女性者众,已为人妻者诸,倘不理而解之,听而任之,怕终于是没有什么好日子过的。纵观芸芸女性之嫉妒,往往流于形式、囿于皮毛者居多。这是最平凡普通而又最不为一般女性所正视与深思的。
试举例:但见丈夫与一异性之工作配合默契,语言叫流融洽,便以为万恶之源已始;但见丈夫与另一女士亲切友好、谈笑风生,便以为其心已花,其恋已移;但见丈夫于接踵摩肩之人流中,因回头顾盼某美女之芳姿而偶失体面,便以为其夫猎艳已始,不可救药了……诸如此类。若以“不专一”论处,却也好像铁证如山,无可抵赖。但往往多见的是,被嫉妒兼指责被诅咒的为夫者,自己也莫名其妙.被嫉妒得云天雾里,简直冤枉之致。
大凡为人,一个正常、健康、性别迥然的人,对异性之宽泛的想入非非和随机的痴心梦想,都不仅是自然的、正常的,而且,甚至还是无可指责的。作为妻子而言,倘不千方百计地将自己丈夫偶然地想入非非和转瞬即逝的白日美梦,容纳于对自身的欣赏和关注之上,反倒大惊而又小怪,推波而又助澜,偏偏遗忘了“物极必反”的谆谆古训,那么,为夫的先生,若不被你贵小姐阁下贵夫人陛下活活地“逼上梁山”,则尽管前往都江堰“月光书屋”拿马先生是问可也!
马贵毅 11-04-17
在成都 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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