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执政者欲把滞留城市的外来人员和无业游民全部“清”出深圳,这种主导思想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铭在与港澳政协委员座谈会上谈到深圳治安为什么乱,其根源究竟在哪里这一话题时进行了详尽阐释。
归结李局长分析深圳治安难管理的根源有两点:一是流动人口总量太大,一是无业人员长期滞留深圳。要从根子上解决深圳治安问题,就要解决流动人口总量失控,清除无业人员。李局长还具体安排时间表:失业3个月以上就不租房给他,赶出深圳。
李局长所言治安难管理的原因不仅深圳存在,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包括台湾在内)都存有这种现象,程度不同而已。
今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深圳举行,深圳蓄谋已久清除两类人员出境的机会到了,这可是师出有名呀!从今年1月1日至4月10日,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已于10日结束,行动效果显著,已有8万余名“高危人员”被“清”出深圳。
对于警方首次提及的“治安高危人员”的概念,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表示,概括地讲,就是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深圳、行踪可疑、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
无正当理由长期滞留某地、某国者大有人在,一些有钱人选择景色宜人的地区(或国外)长期旅居游山玩水,这也算是“治安高危人员”吗?请问申副书记,如果深圳有这样的富人在深居住3个月以上也把他赶出深圳?
根据什么定性“行踪可疑”的人就是“治安高危人员”?我看有些“卧底”的警察就“行踪可疑”。“昼伏夜出”算不算“行踪可疑”?某些自由撰稿人为了某种素材需要“昼伏夜出”,警方能以这四个字来定罪吗?
“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威胁的人员”这一条就更是有罪推定了,是违背现代法治理念的。
“没有正当职业和合法经济来源”的人多了去了,很多下岗工人、失业农民工、待业大学生等等,他们都是没有正当职业和合法经济来源的人,难道他们都是“治安高危人员”?都要把他们赶出所在城市?
现在的深圳财力雄厚,国际地位提高,不是30年前的小渔村急需外援了。现在的深圳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令人神往的豪宅别墅星罗棋布。
在深圳,定位于服务高等客户的银行都在罗湖万象城区域、福田中心区、华侨城区域及蛇口区域集中“安营扎寨”。仅福田中心片区的每10个人就有8个人上百万资产的。深圳109家富人银行,有44家在福田。福田共有户籍人口约50万人,算算福田有多少富人。
深圳富人的资产集中起来富可敌国,这么多的财富警方怎么可以掉以轻心,不加以重点保护呢?
把那些“治安高危人员”统统“清”出深圳,让深圳的富人有一个安静良好的居住环境,免得那些“贼眉鼠眼”的无业游民常来骚扰。
深圳“清”城清出个富人城市,这个城市完全由富人来执政,就象清人李汝珍著《镜花缘》中的“女儿国”那样,从皇帝到辅臣都是女子。深圳从市长到区、局长都是身价百万的市民来执政,少了很多“贫富悬殊”呀,“为富不仁”呀等等不堪入耳之词充斥执政者的耳鼓。
深圳从此可以“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了,富人还会撬锁做贼,还会在乎掉在地上的百元大钞吗?中国首个清平市区诞生了。阿弥陀佛!(2011-4-12)
-全文完-
▷ 进入康慨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