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住的是楼房,因此没有后院,更遑论什么枣树,海棠了。只是,这几平方的阳台,依然有卓然的幽境。
————因为有筝
这一古器质清脆,铮然。仿若一个明眸爽朗的女子脆生生的大笑。又如一路边的素花开的自在却也禀人一缕幽香。
别误会,我这个“粗蹄”是绝不会的。当然我也决计听不出弹的是什么筝曲————我是个毫无音乐细胞的男人,唱歌也只是在开始静止三秒蹦词才开始走调。那些谱子也只是未成熟的蝌蚪。况且,我连《广陵散》《高山流水》《十面埋伏》都不知道————所以,也别再让我分出什么好赖。否则就污了这门艺术,也污了那个心蕙手聪的人物。
不过,我却知道这筝声。
这筝声,不同于琴的深重,埙的浑厚,箫的凄细,笛的绵长。只有绝妙的清脆。亢时,如金石崩裂,凤鸣于霄,且富有尖啸。而多数,却是耳鬓私语,风拂风铃,泉溅顽石。润于无声,幽于山谷。
(二)
这人弹筝,是不拘于时辰的。或几分钟,或几小时。心绪酣畅也持续到午夜。不过,这筝声却是一天都未断过。这毅力,让我赧颜。不过这丝毫不影响我听筝的欣愉的心情的。放下笔,微眯着言,嘬一口清茶,放弃了繁杂,置身于无我处。一天中最闲适的时刻也莫过于此了。
当然,我也曾觉得这样不好意思,想过用别的方式来洗涤我的身心:下载一些筝家名曲,或买些碟片,甚至专门去听大师弹筝。大抵是心境与环境的缘故,金属放出的弦音,少了一股清奇,不食烟火的味道,而那会场,是藏不住我这个俗不可耐的小人物的,所以我安心的当成了催。。。———唔,不提也罢。
于是我就心安理得的当着“fbi”,成了最陌生且熟悉的听众。并且,我也懂得,对于有些事,孜孜寻求,固然不错,但是过分刻意,反而落入下乘。执着于皮相,反倒不若率心而为,随意的看待喜欢或厌倦的事。
于是,我也更加敬重那个千年前就提出“心学”的阳明
(三)
我与这筝声的主人虽然住在同一院子,同一栋楼。于这全球60多亿人口,全国13多亿人口,全身近亿的人口,全市几百万人口中,能相聚于同一地界儿。估计,前世转的脖颈儿都错位n次才换来这堆“猿粪”。只是,对不起观众,我和这人,不曾相识。估计迎面走来都对不上眼。但是,我却不认为这有什么遗憾的。
或许,按照剧本,我因该探出一段什么风花雪月下,相识相知相爱的倾城之恋。可是,我不喜如此。
茫茫红尘,人之间的交集,本就如烟花聚会。谁都免不了离去;早放与迟放间,谁都会错过许多。错过了又如何?过客如烟,有那一瞬的交集,有那一夜的曲儿。没有什么纠缠,没有情丝的羁绊,更不会有寸断肠心的铭骨思念。如此干干净净,不就很好么?
譬如崔护本只是单纯的“人面桃花相映红”。他和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本只有那一眸的交错。后是却非要牵强的染出一段风流韵事。何必?有些缺憾的结局固然会让梦噙着泪光,只有知道了咸味,甘甜才会隽永。
黑夜不免会在浮白前溜走,翌日清筝也依然会响起,纵然少了那份初见,却也依然完美。不是吗?
《你》
梦里
有人走过
那串脚印
已被风雪吹平了一半
只是
那人的背影
却嵌在远黛中
不见
猩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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