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并不美。
不单美学,就是“美本身”,它也是不美的。那么,“美本身”是什么呢?
其实这里就带出了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美是什么?这个问题跟“什么是美的?”全不同。任一门学科(除了哲学),我们一旦问及它自身是什么时,其时就已经冲出了这一学科的范畴,而步入哲学范畴。比如我们问“历史是什么”时,我们不是在研究历史问题,而是在研究“历史哲学”。但美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美是什么同样是它要研究的基本问题。
柏拉图在一篇叫《大希庇阿斯》的文章中讲述了一个关于美的故事,这应该是人类最早的记载关于对美的思考的文字了。
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向诡辩家希庇阿斯发难,说:“只要老天允许,你朗诵大作时我一定洗耳恭听。不过我要向你请教,什么是美?什么又是丑?”希庇阿斯显得有些傲慢,自鸣得意地说:“这个问题太小了,简直是微不足道,比这个难得多的问题我都可以教你,我可以教你把一切反驳者都不放在眼里。”苏格拉底显出很高兴的模样:“那么还是先向你请教美到底是什么?”希庇阿斯有些忘乎所以,似乎在教训人:“我来告诉你什么是美,请你记住了,美就是一位漂亮的小姐。”苏格拉底有些哭笑不得,但却装出赞同的样子说:“太美妙了。可是我的论敌如果问,凡是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否有一个美本身的存在,才称那些东西为美呢?如果我回答说,一个年轻漂亮小姐的美,就是使一切东西都为其美的。这样可以吗?”希庇阿斯答道:“他敢否认漂亮小姐的美吗?”苏格拉底进一步假问道:“那么,一匹漂亮的母马,一把漂亮的竖琴,一个美的汤罐不也是美的吗?”希庇阿斯显得有些招架不住了:“太不像话了,怎么能在谈正经话题时,提出这些粗鲁的问题!”还嘟囔着说:“漂亮的母马还是不如年轻的小姐美。”苏格拉底抓住话头,穷追不舍:“最美丽的年轻小姐与女神相比不也是丑的吗?”希庇阿斯像泄了气的皮球。
其实,苏格拉底问的是“美是什么?”而希庇阿斯回答的是“什么是美?”单从苏格拉底的等一个问法“什么是美?什么又是丑?”来看,希庇阿斯这样的回答并不算错。但苏格拉底问第二遍时,将主语换了个位置,变成“美到底是什么?”了。这有些像是文字游戏。“什么是”和“是什么”这两个提问法,看似差不多,其实有天壤之别。打个比方说,我问什么是动物,你可以拿出任一种动物来回答,比如狗,狗当然是动物。但我问,动物是什么时,你就不能说动物是狗,因为动物不单是狗。
其时苏格拉底问的就是“美本身”。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事物成其为美,不管它是一架竖琴,一个陶罐,一个动物,一个人,一个神,还是一门学问。
后世学者大抵认为,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的许多说话,其实是柏拉图自己假托苏格拉底之口说出来的。柏拉图认为,这个“美本身”是一种绝对的美,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它只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的事物都以它为泉源,有了它那一切美的事物才成其为美,但是那些美的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而有所增,有所减。”
柏拉图其实是在这里提出了一个美的“共相”。“共相”本来是哲学问题,是柏拉图的一个基本的哲学观点。因为我现在探究的是美学问题,本是不必东拉西扯的。但既然说到“美的共相”,就不得不简单介绍一下柏拉图的“共相”理论:
柏拉图认为世界有“理念的世界”与“可感的(现实)世界之分”。“理念” (即共相),是永恒而完美的,更重要的是“共相”不仅是普遍性,而且是实体;现实中可感的个别事物既不永恒也不完美,它们只是在“分有”或“模仿”永恒而完美的“共相”,是“共相”的“影子”。总之,共相不但是一种实体,而且还是个别事物存在的本原。
根据这样一种理论,柏拉图认为,我们能认识一只猫,是因为先有猫这一“共相”在,我们的灵魂在进入我们的身体之前,曾经在理念世界里,看到过猫这一“共相”,只是灵魂在与躯体结合之后,便遗忘了这些对“共相”的认识。而最终我们能认识猫,就是灵魂接受可感世界中这些猫的“共相”的“影子”的刺激后进行回忆的过程。如此说来,在一定程度上,真理其实就在我们的心中,只不过需要用心去“回忆”,去探索。而“美本身”也是这样的一种美的“共相”。
后世的许多哲学家对这个“共相”问题进行过讨论,其中有一个叫阿伯拉尔的认为,人认识的是可感事物的“状态”——这状态,一方面说明“共相”存在于事物之中而不是另一个实体,另一个方面说明共相并非本质,只是“状态”。是人的心灵本能地对可感事物进行“状态”层面的认识,“共相”是一种对众多事物进行比较的认识方式,这种认识忽视具体的清晰的东西而形成模糊的、细节不清的一般形象(也就是“共相”)。而理解“共相”就是“想象众多事物的一个共同的、模糊的印象”。 “共相”是以可感事物的“状态”为基础,经由人对众多事物相似性的认识而形成的一种模糊的心灵印象。“共相”的产生并非人的心灵无中生有,而是人认识可感事物的结果。
一种比较概括各家之言的观点是:“共相”既在个别事物之先,又在个别事物之后;同时显然地,还在个别事物之中。作为存在于上帝心灵中的“理念”(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世界”),“共相”是在事物之外的实体;其次,作为个别事物的本质,共相在事物之中;最后,作为人们从事物中分离出来的普遍概念,共相又在事物之后,在人的观念之中。
但我想用现代心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来试着解答这个问题。其实,这是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的一个理论,叫“图式”理论。 我们发育成熟的大脑所构建的概念被皮亚杰称为“图式”,“图式” 是我们灌注经验的心理模具。从幼儿一直到成年阶段,我们不断构建了诸如从猫、狗到爱、美之类的概念“图式”。
为了解释我们怎样使用和调整图式,皮亚杰提出了两个概念。首先,我们会“同化”新的经验,即用我们现有的“图式”去解释它们。例如,很小的幼儿在大人的教导下,脑中会形成一个模糊的狗的“图式”,这时他会管所有的四足动物叫狗。但我们也会有所调整,或叫“顺应”,从而使“图式” 适合新经历的特殊性。幼儿不久就会意识到先前狗的“图式”过于宽泛,并会进一步对这些范畴加以区分(特别会注意头、面部等区别明显的地方)。儿童在与世界进行交互作用的同时,构建并调整自己的“图式”。
柏拉图在提出“美本身”(即美的“共相“)这一概念的同时,也解释了我们我们怎样去认识“美本身”,靠的是我们灵魂的记忆。但现代科学早经否决了这一套形而上的理论。如果说真有:“美本身”,那它也只是一个“图式”,一个概念,一个我们从所有美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模糊的概念。
我们自出生以来,意识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也在不断的发展。我们先是掌握了一些实在物体的“图式”(抽象概念),比如“猫”、“狗”之类,渐渐的我们的脑中会出现“爱”、“美”之类的“图式”。相对于实在物体而言,这些人类精神方面的“图式”更模糊、更难把握。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人类精神的也是实有的,它们就是人类精神、人类文化的结晶,但不是上帝心中的东西。
那么,这样我就可以解释“美本身”为什么不美了。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见到的美都是感性具体的。比如美的小姐,美的马,美的竖琴,美的陶罐,美的音乐之类,都是感性具体的。并且,我们从他们身上所感受到的“美”(我们的美感)也是感性具体的。我们不能对抽象的概念产生美感。哪怕是像美的“花”,我们说“花”很美时,脑海里总会显现一朵花的模样,并且,这朵花大抵就是我们新近见到过的。对于纯粹的“花”这个概念,我们是不会产生美感的。(这些体会,我们要从心灵的瞬间去捕捉。)
到这里,我似乎对“美学之父”鲍姆嘉通的对美的定义“美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有些理解了。先前,总以为美不一定就是感性认识。难道理性认识就不能产生美么?我们去欣赏一个心灵美而外表不美的人时,不是要凭借我们自身的理性么?或许,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理解,美的对象只能是感性认识的对象,一些具体的、个别的事物。至于理性认识的对象,譬如抽象的概念如“真善美”之类,我们是不能产生美感的。哪怕是对一个心灵美(善良)的人,我们也是会对这个人产生美感(感动),而非善良这一概念本身。
美学不美,是因为作为一门严肃的学科,我们对于它本身也是不会有美感的。我们去研究它,要花许多心力,很经一些苦辛,古人说,文章从来出在孤灯下,自有他一定的道理。
最后,我想得出一个结论:美就是美的事物的一种属性,我们因了这些属性而感得那些事物的美;但美同时也是一种感情,即美感。我们是因了这些感情而判定一个事物是否是美的。而不是单纯的观看事物本身。
那么,我可以说,美就是能让我们产生美感的事物的美的属性。
(说了这么多,好像等于白说。连我自己也很有些“一头雾水”了。这或许就是哲学方面的东西不大被人喜欢的原因罢。)
11月8日
肖 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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