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乐声声,茶香袅袅,翻开三国,思绪渐随文字跃动。
金戈铁马,人影绰约;刀枪金鸣,喊杀声嘶渐聒于耳……
曹操快跑
曹操扬鞭飞马,向我直蹿而来。我吓一个趔趄,赶快闪避。曹操怒斥道:“谁家的丫头,还不快快躲开!”不及定睛,马腾的西凉军蜂拥冲杀而来,口中大喊:“长胡子的是曹操,杀呀!”曹操一愣神儿,急从腰间抽出佩剑,一把抓住胡须,割韭菜一般唰地把胡子割了。马超的人看见,一边追赶一边复大叫:“短胡子的是曹操,杀呀!”曹操听见,随手扯下战旗,索性把脖子连半拉脸一起裹了,继续奔逃。曹操马慢,背后一快马眼看赶到,我急得失声大叫:“曹操,快跑!”说时迟,马超已赶到近前,使长枪对曹操后背搠来。曹操眼看跑不及了,一个急转弯,绕着一棵大树转起了圈圈。马超一枪扎进树里,等拔下长枪,操已跑出老远。曹操惊魂甫定,我连忙安慰道:“阿瞒,莫怕!曹洪就来救你了!”曹操似乎听到我的声音,长呼一口气,一脸狐疑,策马跑了。
站在突然空阔沉寂的战场,一边心惊胆战,一边又为曹操的滑稽样儿而哑然失笑。
千年之后,鲍国安同志把曹操演绎成狼狈鼠窜。亲临战场的我看见的却是“我不自往,谁肯向前”的身先士卒的曹操。“我不上前线谁上前线”在曹操这里发挥到极致。
此一仗,曹操糗大了,但同时,我们也看到聪明、机智、好笑又可爱的阿瞒同学。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样的糗事儿,曹操远不止一次两次。
濮阳城一战,阿瞒中了吕布的计。火光里又只剩自己一人,迎头正撞见吕布挺戟跃马而来。操情急之下,竟用手捂着脸,加鞭纵马,竟过去了。正暗自侥幸间,吕布又从后面追过来,用戟往操的头盔上一击,问道:“曹操何在?”曹操情急生智。反指曰:“前面骑黄马的是也!”啊呀呀,吓得看官一身冷汗。
刘备也糗过,不过,罗贯中很照顾这位皇叔大人的面子。刘备也n次兵败,打着打着,不知怎么搞的也混成了光杆司令。罗贯中认为:正面人物,虽败不糗。所以屡次只用“匹马落荒而逃”给刘备作结。阴差阳错,曹操的糗事儿恰恰让曹操的形象更真实、更丰满,更立体,更有血有肉!如果我是导演分角色,曹操绝对就是戏份最多的男一号,刘备顶多也就混一男二号。
这样的糗事儿,阿瞒同学一踏入社会就碰到了。那年,董卓祸乱朝纲,众皆无计可施,司徒王允急得都哭了。关键时刻,阿瞒同学挺身而出,向王司徒借了一把宝刀,怀着荆轲刺秦王的壮志,要做一番改写历史的丰功伟业。无奈,年龄太小,战斗经验不足,不但没杀成董卓,还赔了那把七宝刀。
虽然“荆轲刺秦王”的戏最后演成“偷鸡不成蚀把米”,但也足见阿瞒同学不但年少志高,而且有胆有略,绝不是一般草莽可比。按现在的话说,阿瞒同学不但是科班出身有文凭,而且敢于把自己放到社会大熔炉里接受锤炼。其远大的理想与抱负,已初见端倪。事泄后,曹操快马加鞭而逃。我亦为他加油助威——“曹操,快跑!”
都是好色惹的祸
好色,是世人送与曹操的另一个定语。
昔,曹操于军中纳张秀的婶婶,结果落得个折长子、爱侄,还损失三国大将中的第三号种子——典韦,可谓教训惨痛。
后修铜雀台,还未锁住二乔,又引来一场杀伐。虽为罗贯中同志搬弄是非,混淆视听,但“好色”已像紧箍咒一样紧紧地套在了曹操的头上。真也罢,假也罢,二乔却也因曹操的铜雀台而美名传千古,就像海伦之于特洛伊战争。
三国时期,社会给了男人无尚的权利——皇帝老子,后宫三千;官宦人家,也弄个妻妾成群。
君子好色,取之有道。那么多无主的名花你不去采,偏抢人家手里的。在这点上,阿瞒同学的心眼实在缺了一点。
再说了,你罗贯中至于嘛,曹操是谁啊?丞相啊,变相的天子啊,小小的张济之妻,用得着你记录在案,让人家遗臭万年吗?
没看见现在的某某官员从马上落下来吗?不说经济问题,不说政治问题,但就情妇就1、2、3、4、5、6……一长串的数字光数着也噎得人翻白眼。曹同志放在今天,算是清廉的了。什么先进典型啊,代表啊,楷模啊……阿瞒同学的荣誉证书都一摞一摞的吧!
曹同学如果会玩穿越,穿越到千年之后的今天,跻身到人民公仆的队伍,他一定会用激昂的文字作一篇《未来惊诧论》。然后,顾不上提鞋,捡眼镜,一溜烟儿逃回三国去了!
“好色”这件小事儿,在男权时代的三国原来也如此受狗仔队青睐。那位拿笔杆子的罗记者不管自己是不是刚从妓院出来,对公众人物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执行得还是相当严格的。谁让你是公众人物呢?谁让你是焦点人物呢?规规矩矩都爆不完的料,还敢高调玩洋的?阿瞒同学,你不遗臭万年谁遗臭万年呢?
就当曹操是好色的,也不等同于21世纪风靡的一y*情。用女人的话说,曹操还是很负责人的嘛。起码他给女人一个名分,还买了房,买了车……让女人过上了优裕富足的生活,也算对女人的一个交代吧?现代社会,有钱的,有权的,有资格弄n个奶奶养着也就不说了。那谁谁,挣的钱还不到大款级别呢,先把大款的习性养成了,动不动也骄傲地彩旗飘飘了;还有那谁谁,挣的也就刚刚够养家,家先不养,也在外面偶遇一下两下的;更有朝不保夕,自己屁股都盖不住瓦的,也幻想有个艳遇什么的。把曹操拉到21世纪,简直就一纯情男啊!
如果你是女人,骂一骂曹操好色是情有可原的;如果你是男人,千万别骂曹操好色,就你那点花花肠子,别人不知道,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免得惹火烧身!
心太软
世人只谓刘备是泪珠儿成串、心慈面善之人,谓曹操为老谋深算,奸诈狡猾之人。
其实,罗贯中同志并未如此写,我不知读者同志们从哪儿悟出的这一堆的结论。
再其实,曹操才是“心太软”的典型代表,只不过曹操不作妇人之仁,有泪不轻弹罢了。
在追击袁谭时,时天气寒肃,河道尽冻,曹操令本处百姓敲冰曳船,百姓闻令而逃。曹操气坏了,要逮住了就杀头。老百姓有投案自首的。曹操对他们说:“不杀你们吧,我的军令行不下去;杀你们吧,我实在于心不忍啊!你们赶快到山中躲起来吧,不要被我的军士逮住了啊!”老百姓都流着泪走了。有谁见过这样奸诈狡猾的军阀头目吗?接受百姓“箪食壶浆”的待遇、被下属呼作“明公”的,不是曹操还是谁呢?
如果说,曹同学与刘同学在鼎足后是你死我活的敌我关系,那么,在鼎足前,二人的关系则很纠结。在对待刘备的问题,曹操更是犯了“心太软”的毛病,致使后患无穷。
刘关张刚出道时,不被上流社会接纳,就是得到了曹操的护佑与举荐,三人才有了点自信。刘备打肿脸充胖子,借兵救孔融而攻打曹操,曹操也没跟他计较。煮酒论英雄后,刘备如蛟龙入海,操部下劝操杀刘备以绝后患。曹操理论上认为是正确的,但情感上终归不忍。
刘同学、关同学刚才还是曹操的座上宾,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听说曹操出兵河北,转眼就来偷袭许都。
两军对圆,操以鞭指骂曰:“吾待汝为上宾,汝何背义忘恩?”此时,我都为刘备感到脸红。刘备此时的“奉诏讨贼”的理由是何等苍白,大有偷鸡摸狗、趁火打劫、忘恩负义之嫌疑。刚过五关斩六将回来的关公,胯下骑的还是人家曹操的赤兔马。那偃月刀不知是怎样抡起来的,那手臂不知软不软?关云长在华容道还放曹操一马,算还一人情,刘备对曹操可从来没体现过手软。
求贤若渴,是曹操的一大亮点。曹操身边因此也储备了一个庞大的高级智囊团。善于听取高人的意见,这也是曹操成功的基本。
行军打仗,争坐宝座,曹操也不忘吟诗作赋,成就一代文学的领军人物。这更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纵观曹操一生,奸雄也好,窃国贼也好,伟人也好,诗人也好……总之,曹操这道菜七滋八味,让人回味无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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