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江苏卫视《人间》栏目播了一个女孩沉睡二十年,醒来却失忆的故事。寻找她致病的原因,可提供的唯一线索是她醒来只抱着一盘邓丽君的磁带兴奋。通过磁带,找到当年与她一同出外打工的女友,再寻线索找到她原来的男朋友,家人才获知她在外出打工阶段曾经有过短期的恋爱经历。而正是由于失恋才导致她回家后的沉睡不起,据医生诊治已具有精神分裂症。真是痴少女啊!四五个月的懵懂情爱,就枉送了她全部的青春年华。更何况当初正值豆蔻的她,人也出落标致,村里上门提亲者已有二、三户人家。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她的内向,腼腆倒成了隐情的祸端。就算原来的男朋友现在以朋友身份出现在她面前,也没能够唤醒她的相认。
痴情成病,真是让人怜惜和哀痛呵。读别人才懂得自己,其实自己也算是一个痴人。我与现在的丈夫谈恋爱之前也经历过另一段几个月的懵懂情感。那时候还称不上和人家谈过恋爱呢,很纯洁。纯洁又怎么样,越纯洁越危险。就因为感情纯洁,我才认为我对得起后来遇上的老公,我才开开心心地和老公恋爱并结婚。并且我把原来的他写给我的信件与送给我的信物都还了,我把我对老公的欣赏与倾心看的非常认真和宝贵。这又能怎样?老公只要对我慢怠一点,我还是会想那个人留给我的潇洒幻影,我甚至不只是在心里怀念他,而是把对他的思念不自来由写在纸上,写满了整整一个书包(后来我把它全部烧掉时,发现自己不是在心疼那段感情,而是在心疼我的心血)。当然我也有不少日记是写我老公的。十年呀,心里竟然同时揣想着两个男人。就连我的小家伙儿子都不放过。年轻时,真不知道感情世界里能装下多少的情感。整天忙家务忙得再辛苦,晚上也要写点文字。老公不在家的时间越多,我就越能疯狂写。
十年后,男人一个电话打到我家来,我和我丈夫的婚姻差点就散伙了。我丈夫倒也不算计较,很相信我。我母亲找到男的单位,不许他以后和我来往,他称自己好冤枉哦,连我的手都没有拉过,却被当做特危险的人物。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对他来说有,对我来说也有,但事过境迁,也只剩下美丽的幻光了。而这幻光,却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幻光,也终于在十五年后彻底结束(我为什么说十五年呢,因为他和我原来住的邻居是老乡且非常要好,他经常上他家必打我家门前走过,只要见到他,我就略有不安。直至我搬家以后有了新的追求,这段感情才算放下)。我比别人命运要好,女人一辈子的幸福就在于嫁了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很痴情,甚至觉出自己情感之源过于溢出现实生活。和很多的女人一样,我得不到感情同等份量的回报就会开始怨嗔。这怨嗔也为以后的无知种下了祸害。
痴不是一朝一日能够改变的,痴的源头是思想,痴的源头也是病呀。痴相对来说也是贬义词。通过阅读学习和写作,更通过别人的人生经历,让我懂得了:痴是病字当头。痴不是爱,痴是一种依赖。看了《人间》这个节目以后,我更加肯定了:痴情不是罪过,但痴情绝对是病!佛教中有三毒,第三毒就是痴。三毒:贪、嗔、痴,出自《悟性论》说贪婪、生气、愚笨是人性的弱点。贪,是对于喜好的偏执;嗔,是对于讨厌的偏执;痴,是根本的不明事理的实相而做出贪或者嗔的反应。人有五欲:色、声、香、味、触,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因此又以贪与爱为同体异名。嗔又作嗔怒、嗔恚等,指仇视、怨恨和损害他人的心理。痴又作无明。指心性迷暗,愚昧无知。
唉。人贵有自知之明,自己认识自己呀。现在看来非常简单的道理,可有多少人还没有明白过来呀。我庆幸自己看的还算明白,早把自己嫁出来,脱离了痴心。我非常不堪忍读见到梦漪《只如初见》文中的好事变痛,我给文章的点评是:“这是一个比较伤痛的故事,伤痛在于春季的花儿经不得稍大的风雨挫折,而更多需要呵护。一误一错,谁的人生能够禁得起?”我觉我遇上的还算是一个令人感到幸运的好老公。象《人间》故事里播的这个女孩已经被人们说成是通常所指的单相思了。
人们说痴情算不得专情,专情和痴情的区别在于专情是两情相悦者的同甘共苦共沐爱河。而有些女人偏偏把痴情当成了温柔乡,看成了幸福的幻觉。我又何尝不是这般女人呢!我想,如果天下所有痴情的女人都能不把痴情当成意志或信念去执著多好,或者知人阅世经历多了,自然便得以领悟,会重新认识自己,及时纠正。!《四世同堂》中有言:“为人处世,必须顾到实际,不可太痴情,太玄虚。”看,痴字在世事里都是被看作玄虚的。太多的痴只是个人头脑中的幻像,已经变得盲目和脱离现实了。我们只要看到这一幕痴情是病就应该足已惊醒了!总之,这个《人间》痴心又痴情的故事实在令我震惊与震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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