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名字只不过是区别开每个人的一个符号而已,带有个人的烙印就好,何必弄得那么复杂。想当初没有取名字的时候,被老爸丫头丫头的喊着,常惹来老妈老大不乐意。只会丫头丫头的叫,本来是小姐的命也被叫成了丫头的命。也许真有几分道理,所以到现在我也没有当过什么小姐,一直是在做着丫头的事情,忙忙碌碌,得过且过。
但人必须是要有一个正式的名字的,所以老爸老妈想当年也是费尽心思给我起了个自认为很美的名字,然后就强行赖给了我,也不管我乐不乐意。可是我还真是不乐意要他们起的这个名字,不是嫌名字不美,而是嫌笔画太多,于是从开始认识数字的时候我是满腔热情的学着,到开始学习中国字的时候,偏偏家长和幼儿园的老师都喜欢一开始就要求会写自己的名字。看着别的小朋友叫x上、x天、x一都有,我的双眼就嫉妒的发红。于是我开始将小孩子会使用的伎俩全部都使了出来。
一哭,先是很斯文的哭,边抹着眼泪边偷偷的看着老爸,一般老爸更容易对女儿妥协些。可是哭了一会好像不起作用啊!好吧,换一种哭法。这次直接爬到老爸的背上哇哇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全部抹在了他的脖子和后背上,谁叫他让我比别的孩子多写那么多的笔画的。
可是我懒,我老爸比我更懒,任凭我哭得昏天黑地也不屈服,原因只是不想去办更名手续嫌麻烦。于是痛定思痛之后我得出了一个结论,原来懒人只允许自己懒却不会考虑别人的心情的,因为懒到了懒得考虑的地步。
好吧!我知道上帝很忙,他老人家是不会有时间帮我的。何况求人不如求己,想我一天才美少女有什么问题是不能迎刃而解?不就是一个名字吗?我在攒足了钱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刻章子的地方,气喘吁吁的说到:“我要刻名字。”“这是谁家的小孩子啊!你的家长呢?”我将钱往桌上一拍,一字一句的说到:“我要刻名字。”那气势,那神态,一个三岁的女娃娃演绎出来真是让人长了眼界。即使多年之后老妈讲起来还是津津有味,她说当她在幼儿园门口没有接到我,从跟我玩的最好的小朋友那里听到我可能去了刻字社之后就火烧屁股似的赶了过来,正好目睹了我那从没有在她们面前显示出来的那一面。
所以即使对这样幼稚的事情的记忆我的大脑中早就做了必要的删除,可是却完整的保留在了老妈的记忆中。于是我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年龄大和年龄小的区别。小小年纪的我还有那么多可歌可泣的事情值得我去记着,这种芝麻大小的事情我当然是不需要记住的。可老妈就不同了,在她日渐平淡的生活中,记住自己孩子的任何一件细微的事情都是值得长长久久的回味的吧!
当我将一枚玻璃章子像个宝贝一样的用一根红线串着,挂在了脖子上时,我心中的美啊!比我吃了最甜的糖还要开心。可是这样的甜蜜也就只有一颗糖的时间,家长和老师就联合起来一起视我的盖章无效,还是得接着写自己的名字。我的命怎么就这么的苦啊!不带这样的,人权啊!法律上签字盖章不是同样有效吗?怎么可以将原则订在法律之上呢?
“别跟我谈人权,十八岁之前你就乖乖的叫这个名字,十八岁之后你想怎么改你的名字你就怎么改。”
十八岁啊!如此的漫长岁月中,我要多比别的孩子多写多少笔画啊!我的可爱的小手,都写的变形了。我呼天唤地一番之后,知道再闹也改变不了自己的名字,于是我安静了下来。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忍,我忍还不成啊!我于是开始相信,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否则那么多的中国字,父母干嘛就给我起了那么难写的一个字,也许是从小就让我明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道理吧! 只是真的到了十八岁的时候,我却懒得再改自己的名字了。也许是习惯成自然,自然成必然。其实天天面对着自己的名字,就像在面对着自己一样,而那些曾经陪着自己成长的人或事情,都是跟自己的名字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的,想割舍也割舍不掉了,何况本就舍不得割舍掉。
于是在渐渐长大之后终于明白,有些事情是无法取舍的,就像舍得、舍不得一样。舍得,得舍。只是该如何得?又该如何舍?世间万物,芸芸众生,本就无需完美,对应其优点必有缺点!舍与得到之间的利弊用什么来权衡才是最合理?最聪明?
常叹造化弄人,多年之后我取自己的网名叫贝贝,还是没有逃开对自己名字的一种习惯性的依赖。只是不明白当初父母怎么就没有给我取这个又好听、又好写、又好记的名字呢?看来还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只是现在我也明白了名字也不过是一个符号而已,就像天上的浮云一样,有人看成了是神马,还有人看见化成了观音的摸样,但无论千变万化,浮云永远是浮云,何必在意?那么多的帝王将相,千秋大业,在历史的长河中也不过是一个名字,寥寥数语的匆匆带过而已。
所以,老老实实的写自己的文字,老老实实的干自己该干的事情。其他的,就交给喜欢去评头论足的人去说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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