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翻翻自己曾写过的文字,或多或少有一些触动。那些发生过,已经远走的过去,仿佛还在昨天。自己还是那个喜欢抬望天空的小孩,成天做着美丽而不符实际的幻想。在晨雾里奔跑,在夕阳下轻眯。坐个小板凳,星月灿烂中听老人讲故事和他们的青春。春天里,喜欢做的,就是约几个伙伴在田野间,道路旁摘采各色各样的鲜花,束成花束,相互赠送,累了就回来。夏天拔花生,抓知了,吱吱呀呀地叫。到邻村的山林里打野山竹,吃得满口黄牙。等台风过后,就捉螳螂,养在自己床上的蚊帐里,生出一颗又一颗的灰赤色的蛋。秋天,风有点儿大,蜻蜓满天飞舞,结个网,疯狂地乱喊乱叫地罩拿。坐在石拱桥上,看着枯黄的竹叶顺着小溪流走。冬天里,挖个坑,用泥土彻成一座土拱,拾来柴火烧烤,闷熏蕃薯。被村里的大婶大妈追赶,只因我们偷挖了她们的蕃薯,回家后被父母训骂。
我是个不喜欢写日记的人,记录性的随笔倒有些。不是想认可,而是想记录,自己曾走过的时光,自己曾有过的欢喜忧愁。时光,弹指间既过,渴望过自己的十八岁,却悄然间地奔二,才发现自己已经苍老,不再年轻,不再有了那个蹦蹦跳跳的岁月。于是,就格外地珍惜,那每一缕西落的阳光。喜欢上了夕阳下红霞满天的绚烂,喜欢上了白开水,喜欢上了茶,喜欢上了在黑夜里,自己一个人的静思。或者有那一天,我真的苍老了,或许有那一天,我真的老去了,会有多少的记忆,残留在花样的年华。侄女初中时,写给她同桌,也就是我同学的一篇《风筝》,依稀还记得,青春似乎也像那风筝,渴望挣脱那细线而高飞,脱离后却又迷失了所有的方向。
同学和朋友问我,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拍照,为什么那么喜欢到处乱跑。喜欢就喜欢呗,没什么理由。人生就那么2万到3万多天,能把每一个美丽定格在那个瞬间就定格,能多走几个地方就多跑几个,体会不同的生活,见识不同的人生。给自己这短暂的岁月留点记忆,不至于老来时寂寞。就像蝴蝶,在陨落中绽放属于自己的风彩与骄傲。喜欢就是喜欢,没有什么理由。我们不要时时刻刻地去伪装自己,那样太累也太傻。活出自我才是本色,才会快乐。快乐就要释放,悲伤就要坚强。这世间,没有什么越不过的坎,只有撕不开的心灵,雾里看花,谁又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彻彻。
这个春天,来得有点晚,也烦人。或许是站在他乡的土地,看望着他乡的风景。自己曾无数想走出,无数想进入的校园,原来,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美好。梦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过于执著,不但伤害到自己,还会伤害到别人,适当的放弃,何尝不是另一种美。这世界缺了你,我,他都一样会转动。
莫名地,就喜欢上了“经年”这个词,或许它带着自己喜欢的淡淡的忧伤吧!弹指间,岁月走过时光,在经年里流转,在经年里远走,却又在经年里反反复复。不管你想要怎样去停留,怎样去抓住,它不过是你记忆里,蓦然回首的一个经年。曾经以为,父亲这角色离自己很遥远,很遥远。现在才知道,他或许就在明天,在后天,在自己数得到的日子里。曾经儿时的玩伴,成家的成家了,我们已经长大。偶然的回家,多了一些叫自己叔的小孩,他们天真的笑脸,多像当年的自己。不得不感叹,岁月这东西。前些天接到电话,一个朋友打来,说他快要结婚了,就在五月份,希望自己能请个假,回去参加。握着电话,我久久不言,看看吧,到时再说。自己已经偏离了他们的轨迹,回去是否合适,又将以什么身份站着,让我纠结。
弹指间,岁月走过时光。一些远走的人带走了一些记忆,一些新来的人又带来了一些记忆。生命就样交替,没有什么天长地久,只有自己心中的永恒。顺其自然何尝不好,该抓住的,就去抓住,该远走的,就让他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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