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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的权力木伯

发表于-2011年03月09日 上午11:26评论-2条

不知从何时开始,世道变了。风云天下不再是你死我活的狂风,而变成了宽容感恩的细雨。普天下都在讲感恩,仇恨成了贬义词。就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也能在一片歌舞升平的佛乐里变成甘霖。就是被强j*的痛苦,也要反思其中爱的动机和赞美创造人类的尊严。于是,整个中国一夜就成了大教堂,似乎第二天醒来就天下大爱了。

说这话似乎有些绝对。可现成的事实,就这样一直被教育着。2000年侨居南京的德国人普方一家四口被灭门,凶手是江苏4个失业青年,自然依法将判处死刑。但普方母亲却写信给法院表示不希望判4个年轻人死刑。且后来住在南京的他们还设立了普方协会,专门募集捐款为苏北贫困家庭孩子支付学费,希望他们完成义务教育,走上自主充实的人生道路。这一举动已延续9年。……

这样仇将恩报的事,的确就发生中国大地上。于是所有中国人都该学习这几个德国人,实践类似的报仇方式。

说实话,爱当然比恨好。斗争了半个多世纪,身体也累了,敌人也死了,战场也模糊了。所谓冤有头债有主,现在总不能单单因百年前那个德国老头说资产阶级剥削我们了,现在就还要仇恨所有资产阶级吧?左倾右倾的,拨乱反正了好几回,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十次路线斗争,居然找不到一个绝对敌人能让你去恨了。改革开放,不管是黑猫白猫,有钱的都成了好猫。没钱的无产阶级们,现在都心甘情愿接受亿万富豪组成的先锋队们来指引自己前进的方向了。

再者说,仇恨能解决什么问题吗?当然不能。如同那个看着自己被捣碎了的小摊那孩子的经典眼神,也不过是表露一点仇恨的眼光而已。这玩意或者城管们看不见,或者看见了给自己再招来一阵拳脚。仇恨是如此的虚无无力,至少在这孩子长大前没任何实际意义。一个孩子的仇恨如此,就算全中国都恨日本,又能如何?因为这好像仍然不是主旋律,因为外交部发言人还在说中日要长期友好,要和平共处,这才是处理问题的原则,而并非让仇恨不断积累加深,以至于再来一次战争。而就算真打起来了,献身的,和带路的,是不是自己先干上一仗?

然而仇恨真的能彻底化解吗?化干戈为玉帛,铸剑为犁当然好,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这么做过了。然而玉帛也可以供人上吊,铁犁也可以成为杀人的武器。试想,即使将全中国的菜刀都实名了,谁又能将所有的仇恨也实名登记下来?所以说杨佳杀人的武器,或许根本就不是一把刀而是一腔的恨。而这恨是怎么来的呢?跪着还是站着,或许不关生死,却关乎爱恨!

客观的说,杨佳的选择太不理智,毕竟他和那些死者无冤无仇,且最后还要搭上自己的性命,甚至母亲的未来。从这个角度说,最好还是选择克制,不要让仇恨发展成杀戮才好。于是就想起了美国黑人解放运动中那个面对要求让座的白人而巍然不动的黑人女士。或许她的心里也有仇恨,但却只停留在“怒目相视”的程度上,而没有疯狂。正是这种克制,让她终于获得了更理想的胜利。

辩证的看,社会的食物链本身就是一个不断仇恨的循环。羚羊优美的奔跑,当然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身姿,而是为了逃命同时表达对狼群的仇恨。人类的发展更多也是在仇杀和争斗中取得的,太长久的和平只会带来退化。这么说,正如专家说腐败是社会的润滑剂一样,权力的贪婪,可能也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它能如此容易的打击公众对建设和谐社会的热情,如此焦点的反衬公平公正的教条。

穷人仇富,中产仇官,百姓仇二代,这样的力量不用人来专门组织,就所向披靡。试想,当人们天天面对公仆们矗立在优雅小区的超豪华经济适用房,次次仰望胜过美国白宫的人民政府大楼,他们还需要别人来不厌其烦的解释什么叫“为人民服务”,“和谐正义”,“人民福祉”吗?

看电视《尘埃落定》,没看明白什么仇恨纠葛,倒是记住了两句话: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那触目惊心的刑具后面站着权力。那沾满了血迹的衣服上凝聚的都是仇恨。至于喇嘛嘴里还在不断吟诵的人类福祉,神圣正义,持久自由,天堂美好,其实都是来生天堂或梦里的呓语而已。

重温领袖的伟大指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在项羽下令坑杀数十万敌军后,项羽的军师范增哭谏道:造孽啊,你一下坑杀那麽多人,每个人都有若干亲戚,你一夜就为自己制造了几百万仇人,你还想不想得天下啊!项羽的前程被范增不幸言中了,而并非所有人都是项羽。

仇恨也需要机缘,能一夜制造百万仇人的人,绝非凡人。对于一群因为和平而麻木太久了的人,这样一个刺激让他们的神经再次灵敏起来,从而重温仇恨的滋味,这本身或许也是一次不错的治疗。

所幸我还活着,所以也许连仇恨的权力都谈不到。那就只能选择接着旁观。在这个空前绝后的和谐盛世,不想爱也不敢恨。看一阵热闹,转身说一句关我屁事。听一场报告,出来就像又看了次艳照门。遇见警察叔叔询问实在躲不过了,就回答说我只是出来买点酱油。

于木鱼宅

2011-3-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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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马贵毅推荐:半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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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点评:

中国公民原则上拥有所有的权利。
但,有一些权利是被无条件剥夺了的。

文章评论共[2]个
马贵毅-评论

中国公民原则上拥有所有的权利。但,有一些权利是被无条件剥夺了的。木伯的“仇恨的权利”的诉求,很代表民意。支持!at:2011年03月09日 上午11:42

布衣神仙-评论

真的很欣赏木伯的文章,有力度,有深度!at:2011年03月09日 晚上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