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没什么,这样一个朴实的题材起这样一个够劲的题目,完全是本着哗众取宠的效果。
时光如过隙白马,眨眼间我的笨笨就3岁了,在狗的世界里,3岁相当于人类的28岁,正是孟浪的年纪,按理说,他该成家立室了,可是笨笨却连个女朋友都没有,甚至,我发现他基本就不喜欢女生,有女生向他示爱,他跳将起来,逮着人家的脖子就咬,笨笨的怪异,笨笨的傲然独行,使得整个小区的狗儿见了他就远远的逃开,逃不开时,它们宁愿饶道而行。做为笨笨的家长,我很担心。可是先生却说,这小区哪有一个像样的姑娘,咱们笨笨聪明,宁缺勿滥,好,好呀,当个单身贵族好。走到哪都有人追。
我虽不同意此说法,但也不至于反驳。笨笨的身上确实有贵族的气质和神态、它的一颦一笑、举手投足,及至在吃饭时的样子都是无可挑剔的优雅,以前我吃青菜,它跟着我吃青菜;我啃馒头,它跟着我吃馒头;我吃面条它也不提反对意见,只不过需要我在它的监督之下先做一下示范动作:把菜往嘴里咬一口,然后我一半,它一半。现在为了哄它高兴,我吃菜,它吃肉,非但我要示范给他看,还要哄着他说,笨笨,乖,快来吃饭。就连它睡觉的样子,也是与众不同。天热时,他四脚八叉仰面躺在空调下;天冷时,他将身子团成一个球,紧挨着电暖器。
就像这会,外面下着雨,天气有些许幑寒,我坐在电脑前敲字,他枕在我的脚背上呼呼睡大觉,他睡得正香,我的脚由于僵坐时间过久,又酸又痛,但我强忍着,决不动一动双腿,免得惊了他的好梦。他时不时伸伸胳膊伸伸腿,偶尔还会发生几声轻快的呓语,它此时也许正梦着啃骨头。只要我的腿一动,它这骨头就啃不成了,岂非大煞风景吗?我打个哈欠,吓它一跳,抬头看看,黑豆似的眼睛对上我的眼光,又闭上了。好家伙,十分钟后居然还打上了鼾,声音挺大,我笑笑,轻轻动一下脚。我家先生要是敢这么打,我铁定掐死他。
我对笨笨的好,令先生和儿子都吃醋,就连娘六十岁的人了,也跟着吃干醋。娘来我家住的时候,经常跟我说,瞧瞧你将笨笨惯成什么样子了,搞不好,笨笨自己都以为他是人呢。有一回,笨笨抱着娘的腿撒娇,娘伸出脚想给他一下,看到我从书房出来,赶快收回了飞腿。我忍住笑,伸手拍了笨笨的头,直到娘下楼买盐时,我和儿子才放声大笑起来,儿子说,笨笨,外婆可是很凶的哟,你再惹她生气,小心你没饭吃。
说起来,笨笨犯得错误也真是罄竹难书,且不说昨天刚上脚的袜子被他刮坏,也不说他咬坏我的客户联系本,就单单说他用利齿将我的手心弄出血这件事来看,他也是难逃家法,但是,我爱他,我决不轻易打他一巴掌,去医院打了三针后,笨笨照样舔着我的指头玩,先生常吓我,你再溺爱他,小心他将你的指头当爪子啃,就算是他不咬你,你别忘了,被狗咬伤的人,得狂犬病的机率高,小心哟。先生对我的嘲笑,我置若罔闻,“全当秋风过耳边”。 什么狂犬病,全部都是吓人的,注射狂犬疫苗已过百日,没有什么不好的感觉。虽然说狂犬病毒有潜伏期,但是这么久尚无异常,看来发病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再说了,如果得狂犬病而死,倒也不失为一种特别的死法,可以让朋友们多一些话题。
我喜爱笨笨。同他在一起,我心里感到怡然,坦然,安然,欣然;不像同人在一起那样,应对进退、谨小慎微,斟酌词句、保持距离,感到异常地别扭。只是,我只要想着笨笨的生命不外乎还有七八年,我的心就会莫名的痛,笨笨,你在不懂事的时候没有得到过妈妈的疼爱,你懂事后亦没有得到过异性的青睐,你这一生还能够延续下什么呢?
几年后,当一抔黄土掩盖了你卑微的生命,在你坟前,我会痛哭失声的,所以呀,笨笨,好好的找个伴儿吧,以后,你不在了,我只有看到你的孩子,才不会那么痛。
早插秧子早打谷,早生孩子早享福,乖,好好的,找个伴,好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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