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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剽窃”墨非墨

发表于-2011年02月27日 下午5:52评论-6条

这是一个文坛已经说烂的话题,是一个人人听闻都会耳朵疼的老旧话题。谁都说累了骂累了,有时候你不说它还真有点不行,躲都躲不了。

下午接到文友沧海英子从青岛打来的长途电话说,她的一篇老朽曾经编辑的文章被“热心人”拿去发表了,且发表时间标明的比樱子还要早。看来,这位是一个老手、高手级的“剽窃者”。

这叫我想起一段时间以来与之类似的几件事。

一是朋友文清女士,系一家大型文学网站的总编,散文颇佳,文采飞扬令人叹羡。前一段发表一篇文章,读罢令人哭笑不得。她的一篇文章被剽窃了,孰知七扭八拐地又投到她的网站,可谓新鲜罕见,开创剽窃行道新的里程碑和新纪元。

二是好友加文友ggggjk深夜近乎零点给我留言说,在老朽做编辑的网站的“窝窝”里日志中他一发表的两首诗被另一会员重新组装后也在同一窝窝的日志中发表,颇感气愤异常。

三是老朽去年曾写了组《批判狗》的杂文分别在几家网站发表,某日一朋友说新浪网里有和你一摸一样的《批判狗》,且连标点符号都不差一个,只是作者不是你,能解释所以然么?

……

此类的例子,要板着指头数数,没数完你就得气个半死,不说气得吃不下饭,肯定得来个“夜不能寐”!但凡文学网站写作熟手高手们,几乎无人幸免。

面对此等“荣幸”,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

古往今来,文坛窃贼不乏其人。恕老朽不引经据典,单说说这二三十年间的剽窃的发展变化和壮大吧。在往昔网络尚未问世纸质媒体统领天下独霸时代,哪里出现一宗剽窃事件,在文坛旋即一片哗然立刻响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且刊发的报纸杂志要指名道姓的予以公布剽窃详情,追缴剽窃者骗取的稿费等等,使之受到震慑和产生畏惧。那时媒体数量较少,一旦被揭出来转瞬间当事人臭遍全国,一般没几个大胆的敢于铤而走险的,弄不好说不准由此一举断送了一生的文学生涯。这等剽窃“成本”应该说是非同一般,是非常昂贵的,剽窃是根高压线,轻易不敢触及。前二三十年老朽曾见过几例因剽窃被揭出的事例,剽窃者“荣登”报纸副刊显赫位置,“先进事迹”公布于众,煞是夺目。可想而知,那剽窃者丢人现眼灰头土脸的狼狈相有多么荣光和可爱。说那时的报刊杂志主持正义,至少是公布于众的被揭丑事例来看,应该说是铁面无私不留情面的,对打击文字剽窃起到了相当的震慑作用,所见所闻的剽窃事例罕之又罕颇为鲜见,偶然一现,极为新奇颇为震撼。

网络来了,网络文学汹涌澎湃势不可挡,一夜间文学网站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繁若星辰,现如今谁人一口能报出个全国共有多少家文学网站?网络文学的春风眨眼的功夫催生出无以计数的网络写手。客观地说,这些写手都有自己的文学梦,皆是文学的爱好者和痴迷者,对文学一往情深,挤出点时间皆想把自己的文字在网站上一露风采一展身手,对网络文学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推动性作用。文学网站的门槛儿较低,一些在纸质媒体发表不够格的新手新作,在这里也照样可见天可发表,以满足一些人的文学追求和圆其文学梦。纵观这些发表的文字,客观地说其质量和层次不尽人意,参差不齐,优秀的不亚于或甚至强于传统媒体发表的文章的质量和档次,质量平平的“大路货”居多,还有一些质量就不敢恭维了,其中不乏胡拉乱扯颠三倒四者,一篇大作从头到尾仔细拜读好几遍,仍云里雾里懵懵懂懂不知所云,更甚者标点符号的使用尚需回炉补课。有人瞧不起网络文学,称之为垃圾文字或大杂烩一锅煮,此话虽一棍子把所有网络写手打翻在地,甚是难听却不无一点道理。这是人人可观可睹的不争事实,随便到几个文学网站溜达一圈儿便一切释然。尽管各家网站所设门槛定有种种“标准”,但比起传统纸质媒体的文章其差距差之绝非一二。在这种写手和文章呈三六九等的状况之下,并不意味着一些文学爱好者不辨文章优劣高下。一些人见识得越多其鉴赏辨别能力越强,自己又写不出他认为的精美文章,极其旺盛的虚荣心和及弱的自尊心撩拨得心里痒痒坐卧不宁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在点灯熬油绞尽脑汁拍破脑门还是无济于事,美妙的文字就是自己“造”不出来,叹之爹娘生得脑袋瓜有点不尽人意了。咋办?个别者就走上了文学梁上君子之路。现在的剽窃不像过去那样费劲,又是誊写又是寄送稿件的,当一次窃贼比偷辆自行车还简单,只是分分钟毛毛雨个小事情,在电脑上来回几次小一捣鼓,粘粘贴贴的操作三两下,张三的文章就成了李四的新作,且立马发表面世,不知就里的网站再给予编审评级,授以优秀或精华,弹指一挥间一个网络新的写作高手闪亮登场。原作者辛辛苦苦点灯熬夜苦思冥想的结晶,就这么轻而易举变成了他人的“大作”,是人没有不愤慨之理。高科技带来的新气象真是可爱可心又如意,操作极其简单易行,几乎无需任何成本,二傻子才不干呢!更为令人无奈的是,网络千千万,被剽窃能发现的毕竟是少数,原作者大多是不知情还沉浸在乐滋滋悠悠然之中。还有一层最重要的当说是,即便发现,能耐剽窃者何?费尽精力与之理论或向其所在网站揭发,折腾到最后除网站删除该文,或注销其账户,个别做得好的网站公布一下其丑恶行径还能咋样呢?原作者岂能为此与其打官司不成?值得吗?有那份精力真不如在写几篇新作呢。这,有可能就是当下网络剽窃的真实写照,谁人能把它奈何?也正是由于这种剽窃成本极低,而被揭露出来后果微乎其微才导致剽窃者大大方方理直气壮毫无愧色,被剽窃者无奈多多无力也压根儿不愿与之较量的悲哀局面吧。因而使这些个窃贼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连连得手而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致使他们的存活空间不能消弭。今天碰到此类事,除了自我安慰还能咋样?

静思之,换个思维角度想想这也未必全是坏事和不幸。

其实,作品被剽窃是坏事也是好事,反映出一个事物的双重性。文章被剽窃,至少说明你的作品被这些剽窃者高看几眼,是他可望不可及的,如若臭不可闻谁会关注你、谁还会理你、谁还会剽窃你?是不是这个理?他偷,只能偷走你现有的文字,能偷走你所有的文字么?更主要是他能偷走你的大脑和思维么?偷走的文字会满足一时他极度虚荣的心理和装潢其所谓的面子,却不会给他带来文学的源泉和智慧、文思和才智,反而极有可能以此折损了他的文学创作的路子。文学创作不比其它行道,他盗取剽窃贾平凹的作品,他就真正成为贾平凹吗?能把贾平凹的灵感才智装到他的脑子里么?很显然,绝不可能。不要说他剽窃一次两次十次八次,就是穷尽其毕生精力也是枉然。不必为此动气或烦恼,无需找这些人理论一番,权当是,这些人拿着你的作品免费为你做广告做宣传好了。如此想来,一切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快不就云消雾散了吗?老朽以此宽慰着自己,也劝解宽慰着文友。现时情况下,这可能也算自欺欺人的一颗有效的宽心丸儿吧。不这样,还能奈何?说这话,绝非为剽窃小人开脱丑恶之行径。

说到剽窃者,老朽借此事再叨叨两句。这剽窃文字者和行窃偷盗财物者本质上没有多大的区别,已是公认的过街老鼠,遭世人鄙视、唾弃和贬斥,然这等事今天在文学网站时不时地冒头显神威,屡屡得手,这种不劳而获的基因代代有传人,也是文坛的古新悲哀!在此,奉劝那些不敢见光亮苟苟营生的窃贼们几句,真想吃文字这碗饭或离了文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话,就该多多看看别人的好作品从中汲取养分提高自我,仔细琢磨细究高手文章的构思、结构、遣词造句甚至是每个标点符号的用法,老老实实学习。须牢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凭借小聪明一时得利,终究还是害了自己,且剽窃之事被揭穿那丢人显眼的滋味儿恐怕一时半会儿抑或终生都难以忘怀。何必呢?自己不行,可以向别人学习请教,既不丢人又增进友谊何而不为之呢?网络世界里求教熟手一分钱不花且热情直至,少有几个不愿给人帮忙的,比起现实世界里那些名家大腕儿们好说话的多了,不妨一试。

行文至此,也想给我们的文学网站们进一言,一个网站,坚持正义应始终是第一位,绝不叫那些投机钻营不劳而获者哪怕有一点点市场和立足之地。对这种行径就应该“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不给他们任何生存空间。作者举报一经查实,就应立即予以严肃惩治,删掉被剽窃文章,同时封闭其账户,公布其丑恶行径,令其彻底丢人现眼遗臭万年,以此来保护作者的合法正当权益。是否把这条能列为各文学网站的投稿须知之一呢?

2011.02.27. 17:5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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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精华:理野
☆ 编辑点评 ☆
理野点评:

剽袭,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针对这剽袭现象,看法有两种,一者严重愤慨,一者是持乐观态度——等于为原作者做广告。本文作者站在了一定的高度,鸟瞰剽袭者林林种种,并以声讨之势洋洋洒洒展开行文。气势如虹,号角连连,似乎要赶尽杀绝天下剽袭者。有檄文风采。欣赏,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6]个
理野-评论

问好墨先生,创作愉快!at:2011年02月27日 下午6:12

墨非墨-回复感谢理野大编辛苦编审啊,热腾腾的极品铁观音奉上。祝好! at:2011年02月27日 下午6:34

亦源-评论

欣赏佳作,问好朋友!at:2011年02月28日 早上9:29

墨非墨-回复谢谢朋友光临,谢谢鼓励和抬举。祝好! at:2011年02月28日 中午12:45

静静的一叶小舟-评论

剽窃已成风气,学术论文都如此。最要命的是,学子们写论文,第一时间就是上网搜索。问候朋友。at:2011年02月28日 上午11:51

墨非墨-回复谢谢小舟大编光临,谢谢点评和共鸣。祝好! at:2011年02月28日 中午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