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经很深了,幽细的虫子声声很寂静,只有她的窗口还亮着灯光,那橘黄的灯光在黑色的夜的海洋中,仿佛是一只点点荧光的萤火虫,我们的主人公今夜难以安寝,她在折腾着,稿纸撕了满地,钢笔摔了几次,穿着宽大睡衣在地毯上走过来走过去,有时干脆栽到软软的床上,像个大大的大字,久久再爬起来。
已经凌晨两点拉,她决定一定要写,为什么不能写呢,自己已经十八岁了,从法律上完全具备了公民资格,完全具有民事能力,再说已经接到了大学通知书,不用担心耽误了学习。还有什么可顾虑的?可是完全没有顾虑也是不真实的,她拿不准他对自己有没有意思,如果他根本看不上自己,如果他拒绝了自己,那她该是多么没有面子,以后还怎么见他?被别人知道了,自己一定会成为大家的笑柄,妈妈不是常说,女孩子要自尊吗?从骨子里她还个很羞涩的女孩子。
那就不要写这封信了,干脆睡吧,她睡不着,她觉得自己还是喜欢他的,三年来她和他是同学,他坐在她的前面,他是个不爱说话的男生,很本分,很勤奋,很认真,她什么时候学习上遇见困难了,就拿书或尺子敲敲他的后背,他会马上转过身,认真地帮她解决问题,他的字端正秀气,她的字胖胖的大大的个个像趴着的大青蛙。
她想了又想,找不到他喜欢她的任何暗示,只是感觉他不会讨厌她。她真的喜欢她,今天晚上,她下决心要告诉他,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汪国真说,“过错遗憾一时,错过遗憾一辈子”,贾平凹说,“爱了谁还要脸”,她决心要“不要脸一回”,一定告诉他,她爱他。等她真的写好“我爱你”三个字,脸上火苗乱窜,她急忙撕坏完事,就这样,写了撕,撕了写,渐渐地她有些厌倦,三个字越写越顺溜,她觉得越写越没有激情,干脆改了一个字“我喜欢你”。写下后,她对自己说:“就这三个字拉,”明天再邮寄,然后安然入睡。
第二天她又犹豫了,寄不寄呢?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好朋友来找她出去玩,她把信夹在一本书里,匆匆跑出去了。她和好朋友玩了一整天,晚上回家时累极了。她睡的很好,一觉到天明,直到妈妈喊她吃早点。
随后几天,为了庆贺她考上大学,他们全家出去旅游,北戴河的风景好迷人,她快乐地在海边奔跑,跳到海水里踏浪,她兴趣盎然,生活是如此的美好,她考上的是一个不错的大学,未来一片光明。。。。。。
开学了,她踏上了北上的列车,呜呜吼叫的汽笛让她激动不已。
大学里,和很多同学一样,她们过着愉快的充实的繁忙的生活,夹着课本上课,背着大书包挤图书馆,脚步匆匆,自信高傲。
多年以后,她整理东西,在那本书里她翻到了当年那封没有邮寄出去的短信,她笑了,把信轻轻撕毁,那个没有考上大学而经营着一家小小书店的男同学一定不知道,有个女孩子给他写过情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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