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到底“弱势群体”值得同情否墨非墨

发表于-2011年02月22日 中午2:37评论-17条

前几日萧军先生发表一篇《弱势群体不值得同情》一文引来一片争议,众说纷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亮明观点,各抒己见,这是好事。一篇文章如若读者一边倒地和作者观点一致或大唱赞歌,显着没劲,也便没有了“争鸣”一说了。就此文,作为责任编辑也来说两句,若有撞磕作者、读者的还望理解和饱含。

关于“弱势”一词,愚理解范围太宽泛太宽阔,它可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阶层、一个群体、一个家庭或者具体到一个人。“弱势”的内容也相当宽泛,有政治、经济的、军事的、文化的……也有身体、生理、家庭和睦、个人感情的等等方面。如若将“弱势”作一系统的全面的论述怕是杂文文体难以承载和包容的,那就得以学术论文来做载体方能解决。愚做不了宏观层面对“弱势”的论述,仅就所之所想“弱势”说道几句,也算是狗尾续貂吧。

一、“弱势”为何物。一般而言,弱势有先天的,有后天的,尽管通过努力奋斗等方式其性质可以转变,但冷静仔细思之有些方面即便是万般努力也是枉然。而“弱势”是对比“强势”比较而言,可以和别人比也可和自己比。和别人比也不是绝对可以转换的的。如中东石油富国和欧洲瑞士、卢森堡等国在经济上按人均计算富裕程度名列世界前茅无人匹敌,是绝对的“强势”,但在科技、军事、文化等方面就未必是“强势”;中国的贪官在票子,房子、车子、玩儿女人、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方面比一个下岗的壮汉不知要“强势”多少倍,也或许下岗的壮汉再托生若干次也难以与之抗衡,但贪官的身子骨就未必有壮汉的“强势”。同理,失地的农民在经济上是弱势,但夫妻感情、身体素质、家庭和睦上有可能和贪腐们相比就是“强势”。因而,强与弱的对比,只能在有可比性的方面分出强弱,不可大而统之一概而论。核心是要有可比性,“弱势”是某方面相对强势的落后和差距。

二、强弱可互为转变是相对的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出生在贫瘠落后的非洲沙漠穷国的贫民孩子与中东石油大国的王子们相比,天生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果非洲贫民儿子不中十几个亿美元或英镑的头彩大奖或不挖出几件稀世珍宝抑或是不弄盏阿拉伯神灯,纵使他努力再努力也难以和石油王子站到一个台阶上。再说,一些富得流油的国家如科威特,谁能说它是弱势,但在军事上相对于萨达姆政权就是绝对的弱势,几天的工夫就成了伊拉克的一个省。而这种弱势也难以改变为强势,总不至于科威特全境摆满导弹飞机坦克吧?再想想那太平洋上的一些群岛小国,其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卫生……的“弱势”相对美国的强势极有可能永远弱下去。说到中国,贫困山区老农的孩子相比大公仆的儿女孰强孰弱一目了然,想要由弱转强可能得等下辈子。因而,说强弱可以转换是有前提有条件和有限制的。不是现在弱,我明天想强就能强起来的,条件不具备或不允许,在某些方面可能永远也强不起来。只能是有条件具备强的可能,才有可能通过努力由弱变强的转换。所以说,不是你想强就能强起来,天不助你,劳而无果,该弱还得继续弱。

三、“弱势”该不该同情。这里主要说的是目前中国的弱势群体。这个“弱势”有先天和后天的,先天是指那些出生在贫瘠家庭的社会下层人群;后天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有自身的原因,如一直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只能在贫瘠阶层,也有国家政策、天灾人祸等原因形成的,如天灾人祸导致的残疾群体,如政策原因下岗失业失地的工人农民等群体,两者的现状客观上表现为生活拮据经济紧张,其它方面不要说与社会上日进斗金的阔佬富豪比,不要说吃皇粮的几千万大军相比,不要说和那些私营企业的老板们比,就是和国有企业的员工相比,毋庸置疑是地地道道的社会下层弱势群体。那么,这些人、这个群体值得关心同情么?这就要具体分析,对那些能通过自身努力改变现状而不去努力的,能具有由弱变强的可能而不想转变的懒汉们坚决不值得丝毫同情,还应加以无情贬斥,应从各方面督促其自强自立走上正道,促使也罢迫使也罢使其逐渐摆脱弱势。但那些渴望由弱势便强势的群体,不是他们不想强而是客观原因想强而不能强,像大批下岗失业者失地者,所掌握的劳动技能脱开原有岗位加之年龄等因素,打工都没处要,现实中想干一份马路停车场收费员或自行车棚管理员不费周折不给相关人士来点儿意思也没戏。难道说,这些人这个群体不该社会中有良知有良心的人们同情么?不但要同情,还应该深深地同情才是,国家和有关部门应当重视这个群体,拿出真实有效的办法为他们解决自身难以客服的困难,让他们走出目前的困境。他们沦落为“弱势群体”,不是他们自身的错。

这个话题在当今中国说来很沉重,三言两语一片小纸根本无法说出个子丑寅卯,老朽也仅是井底之蛙一管之见,难免偏颇,还望各路高手名家指教斧正。拙文若有撞磕哪位还望海涵。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墨非墨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子午书简点评:

所谓“强势”与“弱势”有其文化语境与社会现实,即没有比较就没有强弱。而强弱指数有其相对性,正如作者所言,应该辩证地对待“弱势群体”。然而,从“自然权利”思想出发,无论是“被动客观跌入”还是“自由主观进入”“弱势群体”的每一个体生命,都应值得其他社会成员的同情与帮助。

文章评论共[17]个
子午书简-评论

个人所见,难免偏颇。问候先生!at:2011年02月22日 下午4:55

墨非墨-回复首先感谢辛苦编审和问候!子午先生的观点恕老朽不能完全苟同,道理已在文中阐述,即身处弱势能强而不愿意强者,是懒惰,不值得丝毫同情;同为弱者的想强而不能者,才是理应同情的。就是菩萨下凡,也不会同情能强而不欲强者。如若如君所言,这世界上便没了公平公道而言了。这样的观点,恰恰和萧军先生完全截然相反。也好,道理越辩越明。如有撞磕,还望海涵。问候! at:2011年02月22日 下午5:42

子午书简-回复先生的标题是《到底“弱势群体”值得同情否》,而不是“强弱可以变换”的立论。在判断“强势”或同是“弱势”者决定是否对“弱势”值得“同情”之前,先要考察和论证“此弱势者”能否可变为“强势者”的内外主客条件吗? at:2011年02月23日 上午10:30

子午书简-回复懒惰或勤奋与“强、弱势”没有直接因果关联。不知先生所提的“懒惰”是精神懒惰还是行为懒惰,一个人不停的思想或行动就一定能到65岁之后成为中国的国家主席或者到42岁时一定能成为美国的总统吗?而或一个富豪?一个某社会领域的权威? at:2011年02月23日 上午10:33

子午书简-回复公平正义与“强弱”同样也没有直接因果关联。“强弱”是程度性状态定义,“公平正义”是社会运行规则模式定义,同是“弱势”者分离于“强势”者之后组成的另一个社会就一定遵循“公平正义”的法则进行运行吗? at:2011年02月23日 上午10:36

子午书简-回复“同情”不是“置换”,同情属于情感范畴,是以他人的处境为源点而产生共鸣的一种情感体验,难道仅仅因为“你”同情“我”而会成为“我”吗?社会也不会因为存在“同情”而对 “公平正义”产生丝毫损坏,相反,同情是人类社会走向公平正义的情感力量源泉,它可促使人类文化更加趋向吻合“人文精神”的真谛——生命关爱。 at:2011年02月23日 上午10:40

子午书简-回复个人所见,难免偏颇。再次问候先生! at:2011年02月23日 上午10:41

墨非墨-回复谢谢子午先生再次抒发观点。要说的是,此文仅针对萧军先生绝对不同情弱势观点之不同观点。关于此话题,文中已述“如若将“弱势”作一系统的全面的论述怕是杂文文体难以承载和包容的,那就得以学术论文来做载体方能解决。”,仅言及就被公众认定的弱势主要是物质方面的弱势(我想绝大多数人当理解此意),而不涉及精神方面。老修观点已在文中阐明,不再赘述。至于君所言及其他方面,无语可复。问好! at:2011年02月23日 中午1:19

子午书简-回复个人以为,先生的题目是《到底“弱势群体”值得同情否》,按着先生的观点“弱势主要是物质方面的弱势”,但“同情”显然属于精神范畴中的元素,即既涉及物质又涉精神,是从物质到精神的转换论述。 at:2011年02月23日 中午2:43

子午书简-回复观点可以碰撞,事理可以辨析,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先生的尊重与敬佩先生的学识,再次感谢先生及精彩的文章,读先生文采飞扬的杂文后,让人受益匪浅。问好! at:2011年02月23日 中午2:43

风声我-评论

呵呵没有强那来的弱吗,,弱势能强而不愿意强者是懒惰也是社会不可名灭的欣赏大作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7:02

墨非墨-回复谢谢文友来访及留言,谢谢抬举。问好! 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9:01

静月清荷-评论

“弱势”与“强势”是一对哲学论述范畴。在哲学观点里有一辩证说法:凡物事皆客观存在,凡客观存在物事皆有发展性和变化性。既然如是,那么什么为“弱”?什么为“强”?弱与强在什么条件下可互为转换?也就是说,它们都不是一成不变,也不是固体式的性质。因此,通过客观条件与主观因素,“弱”与“强”的特征是可以互为转换的。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7:56

墨非墨-回复感谢清荷前来关注及大幅篇幅评论。所言极是,完全赞同。谢谢。敬热茶一杯!祝好! 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9:05

静月清荷-评论

“弱势”与“强势”从社会人群层面上讲,是下层与高层的关系;是无权者与掌权者的关系;是权势利益与被权势利益支配的关系。 但是,从人文背景来讲,弱势者表现在:愚昧,落后,固守,呆滞,缺失文化教育和品行教养,存有心理障碍和脑残特征;强势者则刚好与之相反。 所以,我同情那么真正的生来就注定是弱者的人,但是,我不同情那些因为懒惰而弱小的人群。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7:57

水哥来了-评论

我认为弱势和强势只是相对而言。世上没有永远的弱势,也没有永远的强势。君不知多少默默无闻的弱者,曾经处于社会的最底层,通过自身的能力,若干年后出人头地,成为所谓的强者。再后来由于自身处理不慎,又打会原型。由所谓弱者变为所谓的强者,再从所谓的强者变为所谓的弱者。这些脱变的社会群体绝非少见。这说明,世间的一切事物不是一成不变的,关键是自身的努力与否。机会是靠争取的,而不是守株待兔,也不是杞人忧天。所以我认为弱者不是值不值得同情的问题,而是要告诉他一个道理,改变命运一切皆有可能。等待同情的结果,只能得到弱肉强食,等待的结果只能是等到自身价值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个见,问候先生!水哥于安徽!at:2011年02月22日 晚上9:40

墨非墨-回复感谢朋友来访,谢谢朋友留言及共鸣。朋友高见,言之有理。这话题,就是需要越辩越明啊。祝好!新春快乐!敬奉早茶! at:2011年02月23日 早上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