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上街,女儿很得意,她的衣橱里多了三套价格不贵却很舒服可爱的夏装。我也挺兴奋,我在街边的盗版书摊里翻到了一本《三毛》、一本《毕淑敏精品集》。毕淑敏虽然喜欢,但没有清静的心情是看不太进去的,想等放了暑假再细细去读。而三毛,却算是重读了,早在十几岁时,早在脸庞还很红润的青涩的年纪里,已读过她的全部作品。前些天和学生一起做习题时还在枯燥的题海里看到了她的给母亲的信,也与学生略谈了下当时读她的书时的那种激荡而羡慕的心情。
回了家,女儿换上那件吊带背心去向小伙伴炫耀去了。我洗了几颗小西红柿,在沙发上垫了个软垫,舒舒服服地与三毛约会。记得当时总是哀叹三毛的自杀,今天才又知道她去自杀时竟也是四十八岁了。心情却与当时不同,四十八岁,她该看的看了,该玩的玩了,该爱的爱的,应该是了无遗憾了才是。或许活到冰心、巴金那般的高寿是福份,是上苍对他们的厚爱,但能像三毛那般充满神秘与传奇般的活过,应该更是上帝的眷顾。在上苍吞噬了她最爱的人,最爱的生活之后,死亡应该是她人生最好的归宿。三毛是崇尚自由的,她在《大胡子和我》里写道:不自由,毋宁死。不知道第一次读她时的我有没有受她的影响,只知道,直到现在,直到过上了狼狈日子的现在,我也舍不得献出自己的自由去附会别人眼中的贤惠与温驯。在我的心中,仍有只供自己休憩的一隅,从未把它暴露给任何人。
再次读来,读她的《温柔的夜》,读她的《撒哈拉的故事》,激荡已是不会了,羡慕却更加剧了。是的,我是羡慕三毛的。一直想着,等女儿长大了,独立了,不再需要为了生活去打拼了,我会早早地退休,去捞捞三峡的雾,去望望黄山的松,去嗅嗅天山的雪莲,去摸摸长城上的瞭望孔……只是不知道,我四十八岁的时候能不能做到这些事,四十八岁的时候,若我也死去了,应该不会用到丝袜,应该不会像三毛那样毅然,那样安祥。要死,我肯定也是郁郁而终,肯定是因为郁积于内而不能发之于外。我但愿我不那么短命,能像三毛笔下的那些欧洲的老人,在四季如春的大加纳利岛租一间小小的房子,在院里种上美丽的花,虽然语言不通,但打着手势也能与邻居喝上一杯清茶,慢慢地过完我的一生。或许,我死去时不需要一对像三毛样的夫妇来帮我联系殡仪馆,毕竟,我还有一个女儿,她应该不会放着我不管。
在闷热的春夏交接之际读着膜拜不已的三毛,心竟是沁凉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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