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这天晚上,收看《201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节目时,我真的很感动。特别是看到“英雄翁婿”中的王茂华时,我不由泪如雨下。
去年3月的一天,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伯塘村一栋普通民房内,厅堂里有5名幼童在嬉戏,一个孩子打着了手中的打火机,于是灾难就这样到来了。中学教师王茂华和岳父谭良才奋不顾身地数次冲进火海,成功救出5名孩子,但他们两人却被严重烧伤。尤其是王茂华,他的烧伤面积达98%,全身只有右脚脚趾处的皮肤是好的。经过40多天的救治后无效,他还是走了,年仅27岁。
电视里播出了他在救治过程中的一段录像,那是怎样的一个人啊!全身就是块焦炭,黑魆魆的,惨不忍睹。他一直在重症室里,他还能说话,说想自己的孩子。我简直无法想象这40来天他是怎样过的,烧成这个样子,得多疼啊!每天被那些药水啊仪器啊翻来弄去的,得截肢,得植皮,多疼啊!他可真行,这么疼都没有喊叫一声,称得上是一个钢铁般的战士了。说真的,我除了感动于他的英雄壮举外,更多的则是为他心痛,虽然他不是我的亲人。
为什么有这样深切的感受呢?也许因为我们是同行,我们都有着一颗爱孩子的心,还有就是因为我自己这段时间也在忍受疼痛,只不过是生病而已。我早就知道自己有肾结石的毛病,但以为并不严重,以为吃点药就能解决问题,哪知11日凌晨突然发作,疼得我直不起腰,叫苦连天。先生立即送我去医院,看了急诊,后来就输液,就碎石。不想在碎的过程中,还有碎后还是那么难受。一阵一阵的呕吐,翻江倒海的,把整个胃彻底掏空;腹部也是疼得很。实在难受了,医生就给打止痛针,才有所好转。接连几天下来,可把我折磨得够呛。不就是一个小毛病吗?为什么会这样?莫非是我太娇气了?我再也没有力气去上班了,于是只有向领导请假休息几天再说。
所以,看到王茂华,我确实是发自内心地替他难受。我这点小病就这么难受,那他呢?得多痛苦啊!他是否会后悔自己的行为呢?我们不知道。即使他有后悔,也是没办法了。再说电视一定也不会播出来。他优秀,他是英雄,做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做英雄是说不得后悔的。后悔了就有损英雄的形象了。可是我想他的父母,他的妻子,甚至他的孩子多半不愿意他这样做。因为付出的太多了——舍弃了如此年轻的生命不说,在临走前还要忍受那么长时间的撕心裂肺的疼痛!反正如果我是他的妻子,我一定不忍心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我会为他伤心死的。不过也许这就是我为什么始终是平凡人而不是并且永远也不能成为英雄的原因吧。
我确实很怕痛。我常想,要是自己处在战争时期,做革命工作被敌人抓住了,是受不得严刑拷打的,但我又坚决不当叛徒,所以最好就是想办法立即死掉;如果我病入膏肓了,我不愿意这样那样的治疗,我怕痛,我还是想快点死掉,就像《非诚勿扰2》中的李香山那样吧。然而大家又都说,别以为死那么简单,死也是要很痛的,那么怎么办?没有痛觉岂不好?可是,那显然是不行的。痛是什么,它是以这种难受的方式提醒你身体这部机器的某零件坏了,必须要修了。不痛,你怎么知道呢?没有痛觉会比痛更糟糕的。
痛是正常的生理反映,所以我们得接受痛。但能忍受那些剧痛的人,并且明知会痛苦万状却还迎难而上的人,一定是意志顽强的人,他们值得我们深深地敬仰。
再一次向英雄王老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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