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影子叶寻

发表于-2011年02月05日 晚上11:24评论-2条

影子

在这个忧伤的三月,我从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无常。你笑一次,我就可以高兴好几天,你哭了一次,我就难过了好几年,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

——郭敬明

一 传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满脸白须的老神仙下凡来到一个部落。这个部落的人们非常高兴,他们请求老神仙教予他们点石成金、点土成银之术,老神仙微笑着说:“这很简单,不过你们必须做到一件事,才能大功告成。人们都着急地催他,他捋了捋白须接着说:“那就是当你们念咒语的时候,千万不能想到喜马拉雅山上的猴子。”人们觉得很奇怪,喜马拉雅山上的猴子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才不会去想呢。老神仙把咒语全部传授给了他们,他们也很认真地学。然而,当他们诚心地默念咒语时,却始终无法忘掉那喜马拉雅山上的猴子,直到几千年之后,他们的后代也没有练成点石成金、点土成银之术。

二 缘分

盛夏的黄昏,夕阳西下。

刘水独自漫步于这座繁华大都市的郊外公园,她觉得天下只有这里才是她的容身之所,也只有在这里她才能找回真正的自己。古道两旁整齐地排列着两排枝叶繁茂的香樟,笔直地朝向太阳落山的那一方。刘水粉嫩的双颊被夕阳昏黄的余晖映衬着,逐渐出现了迷人的红晕。

这条长长的古道是个幽静、凄清的地方,夏天的每个黄昏,都有少数的老人结伴而走,但每天都似乎只有这些沧桑的老人,仿佛这条古道就是专门为了这些历尽人间冷暖的老人而存在。

刘水也许没有资格称得上是历尽了人间冷暖,可是从她忧郁的眼神里,你一定能感觉到她是个有故事的人。

她低着头,似乎是在认真地数着地上的石子儿,偶尔有老人深切的话语从她耳际飘过,有时是三五个老战友爽朗的笑声,有时是祖孙二人亲切的话语声,而更多的是花甲的老夫妇在回首往事的交谈声。

不知道走了有多远, 刘水突然感觉到面前有一个很清爽的身影。她抬起头,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大男孩,白色短袖七分牛仔裤和洁白的耐克球鞋完美地搭配,双手很自然地插在宽松的裤兜里。刘水没有看他的脸,因为她仅仅看见他面部以下的部分就已经有一种很强烈的感受——这男孩真帅。而且这种帅不仅是外表,而且是从骨子里透出的一股霸气,一种气质。她害怕自己一旦看到了他的脸,会情不自禁地脸红。

这的确是个帅气的男孩子,可是他并没有居高临下的高傲的神情,从他清秀的五官可以猜出他其实是个腼腆的男生。

两人之间仿佛有一种正负极相吸引的强大力量,始终都无法分开。刘水的脚步停留了几秒钟,她无法不暂时抛开所谓的矜持,勉强偷瞄了男孩一眼,接着飞快地低下了头。男孩仿佛和她心意相通般,静静地站在她的面前,似乎在等待她的一个反应。

不多久,刘水忽然抬起头来,惊讶地说,啊,是……你?

嗯,好像是我。男孩微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

原来他们俩是校友,男孩比刘水高出一年级,男孩高二,刘水高一。不久前的一天……

那天是全校归宿假即将开始的日子,当那神圣的下课铃声响起时,全校就沸腾了,他们终于可以暂时解放了。刘水抱着一大摞课本和资料匆忙地走在操场,突然她的双手被猛地推了一下,书本哗哗地掉到了地上,分散在方圆三米之内。眼看那些干净的书本就要被汹涌而来的人流糟蹋了,刘水不争气的泪水就要夺眶而出,哪只就在这一霎那,她听到一声大喝“停”,那人流果然立刻停了下来,连停留在半空中的一只球鞋也缩了回去。刘水一脸错愕地抬起头,看到一个身穿白色短袖七分牛仔裤耐克球鞋的大男孩抱着一个篮球,眼睛盯着那些散乱的书本。接着,他俯身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地上的书本捡起来,整理好,礼貌地递给刘水,说,对不起,是我碰掉你书的。刘水接过书,不知道说什么好。那男孩腼腆一笑,一手托着篮球,一手向周围那群男生挥了挥手说,咱们走吧。

当时,刘水是有点心动的,因为那男孩身上有一种令人神往的气息。

这个有夕阳的黄昏正是星期六,刘水每个周末的黄昏都喜欢到公园来散步,而在这里遇上这个男孩还是第一次。她有些莫名的慌张。

呵呵,怎么……怎么这么巧。刘水说。

对呀,可能是我们的缘分吧。男孩很大方地说。

缘分?世界上真的有缘分吗?刘水早就不相信缘分了,可是此时她却不知何故对面前这个男孩子没有丝毫的免疫力。

嗯,对……对,缘分。刘水只能附和。

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和你一起散步吗?男孩说。

刘水有些手足无措了,她慌张地说,呃……好啊。

于是两个花季少男少女并肩走在这幽静凄凉的古道上,朝向夕阳的那一边,有些夸父逐日之感,不过要把夸父的速度放慢无数倍。

夕阳的尽头,传来拘束的交谈声。

你叫什么?男孩说。

刘水。刘水说。

沉默片刻……

你呢?刘水说。

我叫林修。男孩说。

三 相知

下课铃声响了,校园沸腾了。

这是一所重点高中,可是这里的学生不是书呆子,他们都很阳光。每天放学的那一刻最能体现这样的事实。

桔汁儿,你快点!

别急呀,我还要拿书呢。

哎呀,别带那累赘了,快走啊。

哎——哎——

后者被前者用强迫的手段拉着往教室外面跑去。

这是高一7班的两个女生,一个性格豪放到近乎放肆,另一个则内敛到近乎自闭。后者正是那在夕阳下漫步的女孩刘水,前者是她的密友安可。刘水的性格比较内向,所以很难交到知心的朋友,幸好安可是个例外。初一的时候他们是同桌,后来发现彼此的性格虽有天地之隔,可共同语言颇多,每次聊天都感觉一个钟头只有二十分钟。后来安可哈哈一笑说“原来我们俩就是那传说中的邻补角啊”,之后她们俩就义结金兰了。也多亏了有安可的陪伴,刘水才不至于患上忧郁症。

后来安可觉得俩人的关系亲密得像化不开的糖水一样了,如果还称呼对方的名字就显得不太亲热,于是她就替刘水和自己分别起了个雅号,供两人专用。从此,刘水成了“桔汁儿”,安可成了“桔子”。聪明一点的人都看得出来安可其实是在占刘水的便宜,因为先有桔子后有桔汁儿。刘水又何尝不明白她的这点小阴谋呢,可她毕竟不是安可,她的反应只是微微一笑。

此时,刘水已经被泼辣的安可拖进了学校的露天体育馆。

安可放开她的手后,她双手撑住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

桔子,你到底想干什么啊?呼——呼——

呆会儿你就知道啦。安可的肺活量很大,这时说话居然还声如洪钟。刘水观察了一下周围,这是个普通但设备齐全的体育馆,四周是供锻炼的体育器材。她的目光停留在了正前方的篮球场。

八个矫健的身躯像是脱缰的野马般不驯地放肆在宽阔的球场上。

刘水痴痴地看着他们,全然不知安可已经走开了。

突然刘水认出了其中一个身影,没错,那正是林修。

两分钟后,林修以一个漂亮的反手扣篮动作结束了比赛,男孩子们陆续散开了。正在这时,只见安可从附近的商店跑到林修身边那个帅帅的男生面前,羞答答地递上了一块洁白的干毛巾和一瓶矿泉水。

谢谢。男孩一遍擦汗一边说。

不用。安可傻傻地笑。

你怎么又来啦?男孩喝了一口水。

哼,那你是不希望我来了?安可撅起了嘴。

啊,我怎么敢?男孩侧过脸朝林修耸了耸肩。

林修同情地看着他,仿佛在说:“这个拖油瓶你是没法甩掉了!”

桔子,你在干嘛?刘水这时才走到几人面前。几分钟前,她因为入神地观看球赛,竟不知安可跑去买东西了,直到球赛结束后,安可冷不丁地冒了出来,刘水才狐疑地向这边走来。

安可听到她问出这样白痴的问题,顿时窘迫得无地自容,只得暗中不住地跺脚:桔汁儿,你真是笨蛋,这样的情景电影里你没看过吗?

幸好有人无意中解了围。

咦?刘水,怎么是你?林修说。

啊,对呀,是我。你好啊,林修。刘水说道。

安可见状,悄悄用右脚跺在那男孩的脚背上,低声说,走啦!

于是那男孩乖乖地跟在安可身后,朝体育馆大门走去。

刘水慌忙叫道,桔子,你等等我啊!没想到安可和那男孩逃命似的一溜烟向前跑去,远处传来她尖锐的声音:桔汁儿,我们还有事儿,先走了啊。

刘水奇怪地说,他们怎么啦?

林修微笑着说,对呀,我也不清楚。

由于两人只是第三次见面,彼此喜欢谈论什么话题也都不清楚,在这样的情况下独处难免会有些尴尬。他们僵持了五秒钟。

我送你回家吧。林修的确是个很体贴的男孩子。

嗯。刘水已经丧失了免疫力。

于是他们又一次并肩而走。

刚才和桔子一起的那个帅哥是谁啊?刘水为了打破尴尬,随意找了这个话题。

啊,他叫韦天景,是我们学校篮球队的一名高手。怎么样,帅吧?

呕——刘水的这个反应,终于打破了紧张的气氛。

啊?他不帅啊?那你看我怎么样?我可是队长哦。林修故意捋了捋刘海,装作很酷的样子。

刘水听到他是队长,不禁对他产生仰慕之意,可还是装作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呵呵,你不怕羞。刘水说。

……

这个周末有空吗?林修停下脚步问道。

我周末一般都不喜欢到处逛,怎么啦?刘水说。

要不我们叫几个同学去“辽阔草原”策马奔腾吧。林修说。

“辽阔草原”是这座城市唯一的也是全国著名的大自然游乐园地。这里以神骏不羁的千里马和辽阔无垠的绿色草地著名。

刘水对这个地方有所耳闻,只是她从未去过,更没有尝试过策马驰骋的追风感受。也因此她吓了一跳,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我不会骑马。

不会可以学啊,我教你,保证不会让你受伤。

这是一句怎样暧昧的话呀。刘水有些遐想了,她想,他会怎样教她呢?是为她牵马缰呢,还是……与她一起坐在马背上?

盛情难却,刘水只好支支吾吾地说,那……你让我想想吧。

嗯,恭候佳音。林修夸张地拱手作揖。

刘水被他滑稽的动作逗得笑了起来。

四 追风

草原上,驰骋着七匹不羁的千里马。阴天的风,猛烈地吹拂在千里马上那七名妙龄少男少女棱角分明的脸庞。

七匹马排成整齐的一字型发足向前狂奔。

正中间的一个腼腆少年左脸略偏,大声喊道,刘水,现在知道什么叫“追风”了吗?

这一行人正是林修和刘水约来策马奔腾的。除了安可和韦天景外,林修还拉上了他的另外三个好友米沙儿、赵庆和邓阁。当刘水见到林修带来的这一帮俊男靓女时,心底不禁唏嘘了好一阵,她实在不明白一个人怎么能有这么好的人缘。

此时,盛夏之光仿佛被林修带来的这群气魄不凡的少年征服,默默躲了以来。他们需要的是风,大自然的风,所以风很通情达理地溜了出来,只为这一群脱缰的野马,为他们奉献出它所拥有的能量。

这一切,只有在“辽阔草原”才会有。

当林修喊出那句话时,刘水只能隐约听到。她也用尽力量大喊道: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风是这样子的!

说话间,握紧手中的缰绳,奋力猛拍马背,马吃痛,向前狂奔。其实刘水的这个动作是属于在场七人的,他们毫不示弱地狂奔猛跑,像是要将人世间所有的不快全都发泄在这片草原上。

刘水没有让林修教她,从马厩牵马出来的时候,她说先试试,没想到她驾驭得很好,竟然如乘木马般轻松。林修跟在她身后,起初还有些担心,但见她毫无畏惧之意,到后来也就放心了。林修满脸惊讶,连叫天才天才。

毫无疑问,刘水确实有驾马的天赋。

辽阔平坦的草原上,刘水有些如梦如幻的感觉,风从耳边呼啸而过,她知道自己在追风,而且越追越猛,越追越狂,她已经看到了风的长相,那是一张能让她脸红的英俊的脸。

一刻钟的时间,这群不羁的千里马和这群桀骜的少男少女似乎是冲破了世上的一切悲苦,剩下的只有甜与乐,这正是他们所需要的。

在一个如世外桃源般的地方,他们停了下来,长达几百米的巨型瀑布如同从天而降般汹涌而下。刘水见到这个瀑布的第一反应就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林修说,我们在这里野炊吧。

这无疑是个很好的提议,大家纷纷表示同意。

可是,他们没有带野炊需要的器具和食物。

林修对刘水说,你和安可在这里等等吧。

刘水笑了笑说,难道你现在要跑回去捉两只鸡来?

林修也笑了笑,转身朝瀑布底面的水潭走去。他的身后,跟着韦天景、赵庆、米沙儿和邓阁。

安可凑到刘水身边狐疑地说,桔汁儿,他们要干嘛?

刘水茫然地摇了摇头。

林修带来的这四人是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们经常成群结队地到处潇洒,在彼此的接触中,他们已经培养了一种默契,只需用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们就会心领神会。所以,林修此时想做什么他的朋友都知道。

那么他们到底要做什么呢?只见这五个完全不像农民的年轻人在潭水边做起了农民才会做的事。他们娴熟地卷起裤管,走进凉爽的潭水。

刘水和安可终于明白,他们是在抓鱼呢。可是他们很怀疑,像他们这样生长在城市的孩子,难道真能抓到鱼吗?她们不信。

可事实证明她们的怀疑是多余的。不多久,鱼儿就摆在了她们面前。

凉风,草原,瀑布,流水,烈火,烤鱼,男孩,女孩,笑声……

当这群玩疯了的孩子们披着霞光归来时已经是傍晚7点了。林修邀请朋友们到自己家里面去坐坐,伙伴们都很乐意地跟去了。

只是刘水有些顾虑,她说,你家没人吗?

有人就不会请你来了。林修坏坏地笑。

可是,当他们到达林修家门外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你给我滚出去!”夹杂着花瓶破碎的声音,屋里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

“凭什么!”这是一个愤怒的浑厚的男声。

接着就是更加猛烈的家具的破碎声。

刘水紧紧抓住安可的手,她看见林修冷冷地站在门边,没有丝毫表情。

修,我们先走了。邓阁拍了拍林修的肩膀,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米沙儿的眼睛有些湿润,她看了看冰冷的林修,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离开。

韦天景和赵庆也相继拍了拍林修的肩膀,转身离开。韦天景拉了拉还在发愣的安可,用眼神示意她离开。安可拉着刘水飞快地追向韦天景。

刘水身不由己地被安可拉着朝前跑去,她下意识地转头看了看林修,不由得心头一阵酸楚——林修竟然两腿一软,跪倒在家门外,不住地哭泣。

五 精灵

童话故事里通常都是一些美好纯洁的生活,孩子们向往这样的生活。但童话毕竟只是童话,虚拟的世界也只有纯真的孩子们会相信。

林修已经不能算是孩子了,所以他不相信童话。现实是真实的世界,所以他相信现实;可现实也是残酷的世界,所以他害怕接受现实。害怕接受不代表不接受,当然也不代表一定要接受。林修的选择是:逃避。

逃避从来都是懦夫的行为。林修是懦夫吗?没人问,也没人答。真正的逃避其实是就连自己都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而林修却不。他的逃避只是用自己疯狂的充实来填充心灵的空虚。可一个人真能永远将自己原本空虚的世界充实得密不透风吗?古人做不到,今人也没有做到,不知道将来会不会有人做到。林修也做不到。

他毕竟只是个凡人。

他的人缘这么好,为什么会有空虚的时候?这个问题也许只有他自己才能回答。

所谓的空虚,具体指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有可能其他人也能回答。

但是,我们都清楚地明白:人无完人。

林修也是人。

宁静的校园,宁静的夜,宁静的星空,宁静的皓月。

课间,林修和韦天景把正在和安可说笑的刘水从高一7班的教室里叫了出来——准确地说,应该是把刘水和安可一同叫了出来,因为安可居然死皮赖脸地跟了出来。

为什么不叫我?安可嘟着嘴,斥责韦天景。

韦天景尴尬地“呃——呃——”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来。

林修笑了笑,对刘水说,下节晚自习跟我去一个地方吧。

刘水一怔,问,什么地方?

体育馆。林修说。

我可不打球的哦。刘水说。

不是打球。林修说。

那干嘛?刘水满腹狐疑。

到时候你就知道啦。林修露出诡谲的一笑。

刘水也不多问,只是转身问正在调戏韦天景的安可:你去吗?

安可也问,你去吗?问的对象却不是刘水,而是韦天景。

当然要去。韦天景说。

嗯,那好吧,我去。安可说道。

于是,安可以“大姨妈来了”为由,向老师请了假,带上刘水去赴这个神秘的约会。

宁静的体育馆,宁静的夜,宁静的星空,宁静的皓月。

偌大的露天体育馆中,空气漆黑、冰冷。漆黑的空气,被纯白的月光笼罩,所以,此时的体育馆显得很朦胧,极富诗意。

当刘水和安可走进这样一个梦幻一般的空间时,她们怔住了。体育馆中央摆着一架精致的钢琴,这是怎么回事?刘水很吃惊。

就在刘水发呆的时候,钢琴发出了柔美的声音。她慢慢朝钢琴走去,安可也一脸狐疑地跟在刘水身后。

这样的场面,怎么允许有第三人的存在?所以安可是多余的,她现在必须消失。她也确实消失了,却不是自己消失的。当她左顾右盼想看清男主角的庐山真面目时,韦天景斜刺里窜了出来,捂住她正欲尖叫的玉嘴,将她拉向右边的商品店。

只要一个人毫不做作地被某件事物吸引住时,那这个人就真的完全被吸引住了。此时,外界的干扰很难打断沉醉的思绪。

刘水的思绪完全沉醉了,所以安可的消失丝毫不能影响她,她几乎已经走到了钢琴的零距离才停下。

她怔住了。弹琴人不是别人,正是腼腆的林修。虽然心知肚明,可她还是怔住了。

林修纤长的手指如同精灵般跳跃在琴键上,那么温柔,那么陶醉。他奏出的曲子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同样的乐谱,在不同的人手中会有不同的效果,林修制造出的效果绝对凄美。

凉风习习,刘水感觉有点冷,她的刘海被清风拂过,显得很柔弱。

林修直发遮住了眼睛,他的头微微地垂下,不难看出他正透过自己的发丝凝视着琴键上跳跃的精灵。

刘水看不清他的眼,因为他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这时微风拂过,他的法丝被轻轻托起,于是刘水看清了他的眼。她的身体剧烈地震动了一下。

那是一双怎样令人心疼的忧郁的眸子啊!

孤单的身影,忧伤的脸,寂寞的人。弹琴人愀然。月光下令人心疼的画面。

刘水从来都不知道世上怎么会存在如此惆怅的画面。她抬头仰望星空,似乎在追忆些什么。突然,一颗流星惊鸿般陨落……

曲声已近尾声,刘水还没有从虚幻中挣扎出来。如果她已经清醒过来凝视身旁这个孤独的男孩子的话,不知她会有怎样的反应?

——最后一个音符逐渐消失,一颗晶莹的泪珠重重地滴落在琴键上!

动情的旋律就在这一滴泪珠落下后的一霎那,立刻变成了欢快的节奏。

生日快乐歌?

刘水总算收回了遥远的视线,惊讶地盯着一脸欢快的林修——就在这一刹那,他居然把自己从惆怅的男孩变成了阳光的男孩。

不远处那原本朦胧的商品店突然之间亮了起来,韦天景和安可轻轻推着一张小木桌,朝刘水这边走来,他们身后还跟着米沙儿,邓阁和赵庆,三人面带微笑,打着拍子,和着林修所奏出的乐曲,对刘水唱到,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一曲终了,刘水早已泪流满面,她站在人群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修从凳子上站起来,绕过钢琴走到刘水面前说,生日快乐。

刘水激动得说,谢谢,谢谢你们。

安可说,桔汁儿,快许愿吧。

刘水双手合十,许下了她的愿望。接着一口气吹灭了蛋糕上的蜡烛。

韦天景把蛋糕切开,用小蝶盛着,分给每一个人。

温暖的体育馆,温暖的夜,温暖的星空,温暖的皓月。

最温暖的,是他们的心。

六 日子

人类所过的日子,无非是由平淡、感动、幸福和无奈这些生活部分所组成。有些事情我们只能旁观,即使是极其不愿看到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很多时候,我们只能无奈地哀伤。

林修和刘水拥有共同的幸福,但谁又曾知道,在他们幸福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奈的悲伤?

他们勇敢地笑对人生,是因为他们不愿屈服于悲伤。可是,他们真的很勇敢么?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原来自己一直都是戴着假面具的人。

这就是孤独人的日子。

日子依旧继续,谁也不曾恶意地中伤谁,谁也不曾取下自己虚伪的面具真实地面对谁。谁也不拆穿谁。

林修习惯于篮球场上桀骜的激情,而刘水适应于抱着一摞书本穿过篮球场对林修笑笑的日子。他们共同觉得,原来懵懂的感觉是如此的微妙和快乐。

于是,他们仅是好朋友。

七 斗志

市篮球场外,雨淅淅沥沥;市篮球场内,掌声雷动。

这天是学校参加由市里主办的篮球大赛的日子。刘水、安可和米沙儿站在啦啦队队伍里一边抖动手中的彩带,一边大喊:a高中加油,b高中必败!

这时赵庆挤了进来焦急的问道,你们看到队长没有?他怎么还没来?

什么?林修还没来?三个女生同时惊呼。

韦天景这时也挤了过来问了同一个问题,三个女生摇了摇头。

人群中有一个突兀的声音:听说林修的父母昨天离婚了。

刘水一行人都惊住了:怎么会这样!

韦天景大声对刘水她们三人说道,听着,你们现在得尽快找到队长,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把他找来,我们队不能没有他。现在我只能找个替补,记住,一定要找到他!说完他就朝场上挤过去,因为球赛已经开始了。

刘水、安可和米沙儿奔出球场,在雨帘下停了下来。

安可说道,我现在去校长家,请他帮忙想办法,桔汁儿、沙儿,你们尽量找林修最可能去的地方。说完很快消失在暴雨中。

刘水对米沙儿说,我去学校体育馆。

我去他家。米沙儿说道。

于是又是两个女孩被暴雨吞噬。

学校体育馆,豆大的雨点疯狂击打着球场。

林修坐在篮板下,右手擒着一瓶啤酒,头下垂,雨水早已湿透了他长长的头发。他的头发直直的,掩盖了他瘦削的脸,雨水顺着他的头发不住往下滴,像是一个小瀑布。他的身旁,狼藉地摆放着五六个空酒瓶。

刘水骑着单车奔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画面。

修!她抛开单车,惊呼道。这一声呼唤,没有让林修清醒过来。

刘水缓缓走到林修面前,俯视这个颓废得有些陌生的男孩子,她低声说,修,请你马上到市篮球场去,那里需要你!

林修没有抬头,也没有说话,他的反应是,仰起头将啤酒灌进自己的口中。

刘水看到他这个样子,心如刀绞。她心疼地看着犹如一滩烂泥的他,始终没有说出一句能安慰他的话来,她只是用异样的目光观察着这个极其陌生的男子。

雨势越来越猛,闪电如戟般从天际划过,发出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雷声。

林修依旧坐在篮板下,一言不发,任凭暴雨击打着自己的身体。他的身体很健康,一场雨伤不了他,可是他想到刘水了吗?那是一个多么柔弱的女孩子!林修不是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只是现在,他已经忘了自己是谁。

他们就这样僵持了良久,良久……

米沙儿跑到林修的家门口焦急的敲门,却始终没人来应门,她失望地转身,抬头看见林修家隔壁的那道铁门,愣愣地盯了好一会,直到一颗滚烫的泪珠从脸颊滑落。她再次冲进雨中,朝学校体育馆跑去。

空旷的体育场,除了噼里啪啦的雨声,只有两个久久不动的男孩女孩。

刘水的身体终于支持不住了,她险些倒了下去。她突然佝下身子,用力扯住林修的衣领,硬是将一个软绵绵的身体扯了起来。她用力扇了林修两个耳光,歇斯底里地吼道,懦夫,你是个懦夫!就因为这么点事你就变成了这样,你真让我失望!她顿了顿,尽量冷静下来,继续说道,还记得我的那个生日吗?我许的愿望就是希望你永远都快乐,可你现在……你现在……刘水的声音开始颤抖,终于说不下去了。

林修对刘水这样的举动居然毫不在意,他明白刘水口中的“这么点事”说的就是他父母离婚的事,可刘水没有明白他此时真正的痛苦啊。他双眼黯淡,无精打采地倚在篮球架旁。

就在刚才,米沙儿已经跑进了体育馆,她听到了刘水愤怒的斥责,也看见了林修麻木的表情。

她站在大门口,突然对林修大喊道:修,如果当初你没有遇见叶子,你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刘水和林修同时看向一脸疲惫的米沙儿。接着刘水将视线转移到林修的脸上,她惊讶地发现,林修刚才那黯淡的目光已经荡然无存,他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米沙儿。刘水不明白,为什么米沙儿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能瞬间将他冰冻的心融化。

林修冰冻的心确实融化了,他转头对刘水说道,借下你的车。说完朝外面奔去。

刘水笑了,米沙儿也笑了。可是就在林修跨出体育馆的那一瞬间,刘水终于倒了下去。米沙儿跑过去扶住她。她睁开眼,说道,千万别叫出声来,让他打完这场比赛。接着就昏了过去……

当刘水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两天后的医院了。她睁开双眼看到的是一双肿得像熊猫眼的黑眼眶,正是林修。他在不住地打瞌睡。

刘水默默地盯着他,直到眼睛里有些温暖的液体涌出来,滴落在林修的背上。

林修醒了过来,他一骨碌从椅子上跳起来,焦急地喊道,水儿,水儿!

刘水赶紧擦干了眼泪,嘻嘻地笑着。

林修高兴地看着她,兴奋地几乎想扑过去拥抱她。他激动地支支吾吾道,啊,你醒啦,呵呵,呵呵。说着用手摸了摸后脑勺。

刘水差点儿没被他这傻傻的样子逗得从床上翻下来,她佯装生气,说,哼,我渴了。

好,好,我去给你打开水。林修说完就慌慌张张地朝门外走去。

刘水再次流下了泪,她想,曾几何时,也有那么一个对自己如此体贴的男孩子,如果不是先遇上这个人的话,她一定会爱上林修的,可是……

她用力摇了摇头,努力不让自己想起这些事情。

后来,林修一行人聚在一起为刘水的康复而举杯庆祝。刘水问林修那场比赛的结果,韦天景摇了摇头说,虽然队长来为校队掰回了许多得分,可最后还是输了。

刘水听后,居然笑了起来,饭桌上众人面面相觑,随后林修和米沙儿也跟着笑了起来,大家都是一头雾水。

是啊,还有什么能比挽救一个人的斗志更加重要呢?

八 诡计

安可一个人鬼鬼祟祟地把耳朵贴在韦天景的家门上,试图听清里面的声音。

门的里面,传出的是韦天景正在打电话的声音。

喂,刘水吗?我,天景。

我没事儿,是我们头儿找你有事儿。

他约你到学校体育馆去。就现在。

不可能?怎么不可能?他说只等你到九点,现在还有二十分钟,再晚他可就走了啊。

嘿嘿,具体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

好吧,你快点,时间不多了哦。

安可满腹狐疑听完这通电话,正要破门而入时,却马上把手缩了回去,继续把耳朵贴在门上。因为她听见韦天景又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修,是我。

不打球,不过你还是得去体育馆。

因为有一个扇了你两耳光的女生约你今晚九点在那里见面,也就是一刻钟以后。

不知道,不过她是委托安可把这事儿告诉我的。你说不就一个约会吗,用得着搞得这么复杂吗?兄弟,这是什么意思啊?嘿嘿。

ok,动作快点啊。

韦天景刚挂断电话,就被一个破门而入的女孩吓得从床上跳了起来。

安可双手叉腰,凶神恶煞地盯着韦天景,接着用手指着他说,你在搞什么鬼?

你……你都听到了?韦天景心虚地看着她。

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安可的生气并不是装出来的,她确实被韦天景反常的举动惹恼了。

韦天景没有说话,他把视线移到窗外,一动不动地凝视外面的风景。

安可说,你说不出理由是吧?可我说得出理由——我反对你这样做的理由!

韦天景转而盯着安可。

安可叹了口气,开始讲起她的理由:你知道吗?其实桔汁儿一直是个有着故事的人……

九 故事

三年前,刘水初二。那是她人生中最纯情、最懵懂的豆蔻年华。那时候的她,开始为一个优秀的大男生蠢蠢欲动。

这个大男生名叫高杉。他是天津师大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故而请了长假回家,他的家就在刘水所在的城市。这是一个高高的男孩子,长得并不帅,但可以用“好看”来形容他,他浑身都散发出一种只有在运动后才能有的男人的气息。

那么,他跟刘水又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刘水的哥哥也在天津师大就读,高杉回家之前,他特意嘱托他的这个铁哥们儿帮他照顾他的妹妹刘水。高杉是个豪爽的人,当时一拍胸脯向刘水哥哥保证,一定用自己的胸膛替刘水挡住一切飞来的尖锥利刃。

他也的确这么做了,可是却做得过了火。

刘水自从升入初中后,一直在憧憬美好未来的同时,拼命地学习,她的身边除了安可,还是安可。可是安可不可能每时每刻都能陪在她身边。每天晚上,她总是失眠,她强烈地感受到孤独和无助。她常常想,要是有那么一个人,用他厚实的胸膛让她依靠,该有多好!

也就是在这段难熬的时光里,有着厚实胸膛的高杉出现了。

高杉常常带着刘水和安可出去旅游,溜旱冰,打球。每当刘水有苦恼的事情,高杉都会在她身边,凭着他在学校辩论的口才,让她快乐,让她幸福。

自从那件温馨的小事后,刘水发觉自己开始掉进爱情悬崖了。

那是一个严冬的夜晚,高杉在刘水空荡荡的家里帮她补习功课,当一切都安静下来的时候,高杉听到了咕噜咕噜的声音,他抬起头,看见刘水乞求的眼神。

他笑了笑,温柔地说,你饿了吗?

刘水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嗯。

高杉望了望窗外飞扬的大雪,说,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刘水高兴地跳了起来,她说,我想吃烤番薯!

高杉披上大衣出去了。

不知道刘水有没有想过,这么冷的天,大街上还有谁会卖烤番薯呢?高杉也许想到了,但他却不忍看到刘水失望的表情,所以他出去了。

当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他双手捧着用报纸包好的烤番薯,哆哆嗦嗦地递给满脸兴奋的刘水。而就在接过烤番薯的那一瞬间,刘水看见了那双被冻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大手。她的泪决了堤。

她用自己的泪水和着热腾腾的烤番薯,一口一口地咽下。

高杉在一旁不知所措地安慰她。是不是这番薯太小了?我真没用,跑完了整座城市,只找到这么一家卖烤番薯的……

刘水的泪水泛滥了,那时候她就暗下决心,这辈子,我非你不嫁了!

一个初中的小女孩居然会有如此成熟的心理,是不是太荒诞了些?确实。可是刘水却不这么认为,她把它看成誓言,永远的誓言。

永远到底有多远?没人测量过。刘水开始勇敢地测量。

她开始发狂般地找借口与高杉在一起。她时常以小妹妹的身份挽着高杉的手臂,趁机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和他漫步于落日的海滩,尽情享受海风的吹拂。她不敢说的话终于在一个海边的夜晚说了出来。她说,我喜欢你。

高杉没有给她任何反应,他只是平静地说,水儿,我们回家吧。

我们回家吧。这样的回答算什么?刘水的心开始隐隐地疼。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拒绝我还是接受我?毕竟,你是高杉,我是刘水;你是高山,我是流水……

时间悠悠地流淌……

水儿,我要返校了。高杉说。

为什么?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个?我不想听。刘水说。

水儿,没有我的日子里,你一定要坚强。高杉说。

不,我不会坚强,没有你,我怎么坚强?你不要离开。刘水哽咽了。 

水儿,能够认识你 ,是我上辈子在佛前求了一万年的结果,我们是被缘分拉拢的。

缘分?请不要对我说缘分,因为缘分不长久,我需要的是长久。上天有意安排我们在一起,请不要太倔强。刘水几乎要哭出来了。

假如真的是上天有意安排我们在一起,那么我们一定还会有见面的机会。答应我,四年之后,考到天津来,我会一直在那里等你。高杉说。

真的吗?说了的话可不许赖哦!刘水破涕为笑。

我一定等你。高杉说。

拉手指。刘水说。

嗯。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高杉和刘水一起说道。

十 约会

刘水和林修赶到学校体育馆,两人都不说话。他们并肩缓步走在跑道上,一直沉默。

两人在同一瞬间停下脚步,同一瞬间抬头看着对方,也在同一瞬间说出了同样的的三个字:对不起。

原来两人都是来拒绝对方的。两双同样惊愕的眼睛盯着对方,然后低了下去。

林修说,再见。刘水说,再见。

于是一人往左走,一人往右走,他们的距离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当刘水回到家门口的时候,她看见安可蹲在她家门口。这个安可,却不像是她所认识的安可,因为这个安可的双眼已经因流泪过多而红肿了。

刘水把安可邀进家门,让她坐在沙发上,自己坐在她身旁。

安可终于说话了,她说,桔汁儿,原来林修也是个可怜的人。

当安可讲完了刘水和高杉的故事后,韦天景坐回床缘,伤感地说,多么美丽的一个诺言,水儿其实一直都沉浸在幸福中。

安可看着他,我的理由讲完了,该你了。

韦天景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安可用询问的眼神盯着他,他终于开口了,他说,修是个非常优秀的男孩子,也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你们平时看到的那个开朗的他,其实是他刻意为自己制造的假面具。如果你能摘掉他的假面具,你就会发现另一个修——一个自闭的修。一切的一切,都应该从一个女孩儿身上说起……

十一 故事

三年前,林修初三。在那个如火如荼的六月,他回到现在这所中学参加他的中考。

于是,他跟着父母搬迁到了这座城市。

就在那个烦闷无聊的黄昏,林修听到了隔壁的声音,里面传出的是王菲的《旋木》。凄凉的声音,使林修烦躁的情绪平静了许多。他轻轻走到邻居家门外,盯着那道铁门发呆,静静地听这个忧伤的女子的声音。

这个忧伤的女子似乎有唱不尽的忧伤。

林修终于敲了门,可是里面没有回应声。他轻轻推了推门,门没锁,开了。门开了,也预示着林修从此有了牵挂。

金灿灿的霞光铺洒在客厅中央,很暗淡,很凄凉。落地窗对面,开着一台29英寸的彩电,里面的画面是一个鬼魅般的女子在歌唱。客厅的右下角,是一个把头深深埋在两腿间的女孩子。女孩的面前,散乱着一些只有一句话的便利贴和一些cd。

林修开门的那一刹那,就看见了这样一副光景。他的心也在此时隐隐作痛。他觉得这个女孩子太孤独,她太需要一个守护神,而他可能就应该做她的守护神。

于是他慢慢地,悄悄地走近女孩,蹲下,一一拾起地上的便利贴和cd。他发现这些cd里面全都是是非常伤感的歌。他又看那些只有一句话的便利贴上面写下的文字,忽然觉得这个女孩子不仅孤独,而且无助。

妈妈,爸爸为什么要跟你离婚?他不要我们了么?

妈妈,我好痛苦,你快来救我啊!

妈妈,我不想呆在这里了,请带我离开。如果现在不行,那就等这个六月过后。过了这个六月,请一定带我离开。

妈妈,刚才电话铃声响了,我知道是沙儿打来的,可我没接,因为我怕我会哭。

妈妈,老猫逃走了,鱼缸里就剩下两条金鱼了,它们很孤单。

妈妈,我很乖,只是很想你……

林修仔细地看完了每一个字,他知道,这些便利贴上的一个字,就是女孩流下的一滴泪。

坐在地上的女孩始终没有抬起头来,即使有一个陌生人走进了她的屋子,甚至走进了她紧紧封闭的心扉。她的双肩开始抽动,越来越剧烈。

林修放下便利贴,慢慢地靠近女孩,接着,他温柔地把女孩的头揽入自己的怀中,任凭她的涕泪揩拭在他洁白的衣衫上。

王菲的歌声继续,女孩的哭泣声不断……

王菲的歌声终于结束了,女孩的哭泣声终于止住了。

女孩抬起了头,林修看到的是一张温柔、干净却布满了泪痕的脸,这张脸需要的是怜悯。

你是谁?女孩问。

我是你的守护神。林修答。

女孩居然相信了。

她告诉林修,她叫叶子,是初三的学生。林修有些诧异,因为他们居然是同班同学,林修正是在叶子所在的班里参加中考复习。

守护神应该做什么?当然是守护主人了。于是林修每天都陪在叶子身边,陪她上学放学,把叶子最好的朋友都冷在了一旁。叶子最好的朋友名叫米沙儿,与其说她是叶子最好的朋友,还不如说她是叶子唯一的朋友更恰当些。

叶子经常被林修请到家里做客。在林修家,她认识了一对恩爱的夫妻,那就是林修的父母。每当林修的父母很甜蜜地说笑时,叶子的笑容就会瞬间消失。林修问,你怎么啦?叶子说,你真幸福。

中考终于结束了,叶子的妈妈却依旧没有带她离开,也就是在这个闷热漫长的暑假,叶子得到了一个消息——她的父母离婚了。

这个消息是她妈妈打电话告诉她的。接电话的时候,叶子正在和林修在家里听朴树的《那些花儿》,她很喜欢这首歌,因为很感人。

叶子的妈妈告诉她,爸爸在外面有了一个名叫陈旖旎的女人,所以才会离婚。

叶子只感到晴天霹雳,她原本脆弱的世界也在这一刻彻底崩溃了。

那个仲夏的午后,太阳格外的毒。

叶子双眼迷离地来到林修家,林修的父母请她进去坐。

林修在吗?叶子问。

他出去买书了,林修的妈妈说。

叶子呆滞地点了点头,又说,伯父伯母,你们可不可以答应我一件事?

林修爸爸说道,叶子,有什么事情你尽管说。

叶子说,请你们永远都像现在这样恩爱,不离不弃,好不好?

夫妻俩面面相觑,都在暗忖,我们现在这么幸福,这孩子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呢?

叶子站起身,对夫妻俩说道,伯父伯母,我走了,请代我叫林修多保重。

夫妻俩觉察到有些异常,急忙站起来问道,叶子,你要回到你妈妈那儿去了吗?

叶子没有回答,径直朝屋外走去。

户外的阳光越来越毒。叶子全身缟素,晃晃悠悠地朝一个开满了栀子花的山坡走去。这个山坡,是她和林修最常来的地方,因为林修说,他很喜欢这里漫山遍野的栀子花,栀子花象征着纯洁,他和叶子永远都是纯洁无暇的好朋友。

山坡很热,没有人,除了叶子。叶子轻轻摘下两朵开得最艳的栀子花,插在发髻里。她忽然抿起嘴,笑了。

只是,笑中有泪,泪中有血。

她开始绕着这片如梦般洁白的世界狂奔,一边笑,一边狂奔。在她狂奔的过程中,突然从她手中滑落下一把精小的匕首——带血的匕首!

匕首落处,染红了一片洁白的栀子花。

林修拿着一本新买的书回到家,父母把叶子异常的举动告诉了他,他急忙扔下书往外跑去。

书被扔在茶几上,林修妈妈将它拿起,她看到这么书的名字叫《勇敢女孩》。

林修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那道铁门前敲门,可是没有人答应,他甚至翻窗进入叶子家,可是叶子不在,于是他飞快地跑了出去,发疯似的大叫叶子的名字。

叶子当然听不到,因为她现在已经步入了一个梦一般的世界。

她拿着一把栀子花,嘻嘻笑着跑着。她全身已经酥麻了,可她还是不肯停下,她不停地跑啊,跑啊……

跑,代表着什么呢?没有人知道。就连叶子自己也不知道。她只是觉得,一直这样跑下去,也许会遇见她所企盼的幸福。

幸福?对,我一定能追到幸福。叶子这样想着。她全身都是汗水,她望着那毒辣的太阳,笑得更加灿烂了。她想,我一定要开开心心地去与幸福见面。于是,她唱起了那首她最喜欢的歌儿。

这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如今我们早已离去在人海茫茫/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叶子就这么迎着风不停地奔跑,风扬起了她那洁白得近乎苍白的衣袂,她似乎正在飞……

终于,她累了。她停下脚步,站在纯白的花丛中,接着,她缓缓地张开双臂,接受夏风的吹拂。再接着,她僵直的身子直挺挺地往后倾倒。

她压倒了一大片栀子花。渐渐地,洁白的栀子花变成了殷红色,这种殷红来自叶子的左手手腕,她手中捏着的白花早已经变成了红花。

日已落山,夕阳西下。苍穹无边,苍穹血红。叶子躺在花丛中,依旧在微笑,苍穹的血红映衬在她苍白的脸上。

林修的呼唤声传来,她想,你终于还是找来了。

林修把她搂进自己的怀里,哽咽着说,叶子,我送你去医院。

叶子摇了摇头。修,请不要把我从这里带走。

林修心疼地看着她,轻轻呼唤了一声,叶子!

修,我马上就能见到幸福了。叶子依然保留她的笑靥。

林修露出了痛苦的表情,他说,叶子,我几乎跑遍了整座城市,你明白我的心吗?无论如何,不要离开我,你要的幸福,我会给你。

叶子微笑,笑的时候,从眼角滴下了一滴泪水,泪水滴落在装满了血的栀子花瓣里,瞬间变成了血水。她说,修,我好冷。

林修解下外衫裹在叶子身上,然后紧紧把她搂在怀里,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她那样。

叶子说,修,我好困,我想睡觉了。

林修摇她。叶子,不要睡,快睁开眼睛看看我呀,你不要睡呀!

可是,叶子疲惫的双眼还是渐渐合拢了,她最终还是睡着了。

夕阳殷红,殷红如血。一行不知名的大鸟从天际划过,留下一条轨迹。我落日般的忧伤就像惆怅的飞鸟,惆怅的飞鸟飞成我落日般的忧伤。

林修静静地搂着这个熟睡的女孩,静静地等待星星与月亮的出现。他始终没有流下一滴泪水,因为泪已经结成了冰。

叶子的妈妈同意了林修的请求,把叶子葬在了这片曾经被叶子的鲜血染红的山坡。叶子终于幸福了。

林修是叶子的守护神,可是守护神没能保护好自己的主人,林修痛不欲生。米沙儿安慰他的时候,他笑了笑说,我不会沉沦。

林修的父母对林修说,叶子生前曾留下一个愿望,就是希望你爸妈永远相爱,至死不渝。叶子多虑了。

林修说,爸,妈,这是叶子生前唯一的心愿,你们一定要为她做到,好吗?

夫妻俩彼此相依,一脸幸福地说道,孩子们啊,难道你们真的不相信我们吗?

林修相信,可是叶子不信。事实证明了叶子的不信并不是多余的,这对原本恩爱的鸳鸯最终还是没能经住尘世的考验。这当然是后话。

从此,林修带上假面具,开始了他的双面人生。他为了让叶子在天堂看见自己快乐地生活,坚强地面对这残酷的人生;可是每当夜阑人静之时,他便再也不能与这静得可怕的黑夜抗衡了,他开始落泪,在这孤独的夜里。

他的朋友们其实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他的痛楚。韦天景就是他的朋友。

十二 真实

安可反对韦天景的诡计,是因为她知道刘水早已经心有所属,高杉给她的承诺终有一天会兑现。如果林修和她在一起,那么这个美丽的四年之约就会被横刀夺爱了。林修不是个横刀夺爱的人,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卷了进去。

而韦天景极力撮合林修与刘水又是为什么呢?安可听完了他讲的那个故事,终于明白了。他是想帮助林修走出心魔啊!假如林修与刘水在一起,也许林修就会逐渐淡忘那个在天堂的女孩子,忘掉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韦天景设计这样一个陷阱,可谓用心良苦。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刘水其实也是一个满怀心事的女孩子,他更没想到的是,林修根本就忘不了那个孤独的女孩子。

假面具已经被摘下,眼前那千疮百孔的面孔才是无法回避的真实。

林修漫步于那片开满栀子花的山坡,闻到了似曾相识的香味。太阳很毒,凉风习习。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几只不知名的大鸟从天际划过。林修的双手插在裤兜里,默默站在洁白的花丛中,他忽然听到了歌声……

这片笑声让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儿/在我生命每个角落静静为我开着/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如今我们早已离去在人海茫茫/啦啦啦啦啦啦啦/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林修流泪了。三年前的那个黄昏,他抱着叶子,没有流泪,因为泪已经结成了冰;而三年后的这个黄昏,他的怀里没有叶子,他落了泪,难道那些冰已经融化了么?

他的怀里没有叶子,可他面前却有一座不大的旧坟,坟墓里面住着的是叶子,叶子很幸福,没有人打扰她。林修也不会打扰她,他只会为她祈祷。

刘水站在那个她和高杉曾经走过的海滩上,默默望着那轮就要沉入海底的金黄的夕阳。她想,修,原来我们都还只是孩子。

是的,他们都还只是孩子,孩子不能对生活承担些什么,他们还没有足够强壮的肩膀。

十三 醒悟

刘水和林修共同发现了一个很滑稽的问题:原来他们一直都是另一个人的影子,从认识彼此的那一刻起,他们自始至终都只是充当一个影子的角色而已。做别人的影子,会是怎样的感觉呢?恐怕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所以刘水和林修都知道,他们的感觉是:苦涩。

在他们的内心里,人生已经是一种煎熬了,如果再加一棵黄连,那么人生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呢?他们醒悟了,所以他们也领悟到了这样一种苦涩其实并不是自己想要追求的。于是他们开始不谋而合地逃避对方。

林修依旧故作快乐地驰骋于篮球场上,却不再对着匆匆走过的刘水笑笑;刘水依旧为了当年的那个承诺,每天抱着一大摞学习资料匆匆穿过篮球场,却不再对挥汗如雨的林修笑笑。他们就这样成了陌生人。

很快,林修毕业了,他考上了广东的一所体校,也算圆了他的体育梦。临行的那天,韦天景、安可、米沙儿、赵庆、邓阁,还有很多好友把他送到了飞机场,大家在路上嘻嘻哈哈的,可到了机场,大家都沉默了起来。

林修举目扫过众人,突然觉得似乎少了点什么。他想,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和她只是陌生人,我怎么会为了一个陌生人而失落呢?

“她”指的正是刘水。安可来了,可刘水没来,林修莫名地失落,他认为不可能,那完全是在自欺欺人。

安可走到林修面前伸出右手,手掌中是一条纯银制的项链,项链上挂着一只银白色的鹰,鹰展翅,鹰爪尖锐。

安可说,这是桔汁儿花了一整个下午,逛完几乎整个城市才买到的,她说,希望你像这只鹰一样飞黄腾达,还有,就是希望你幸福。

林修收下了这条项链,却没有说一句话。飞机起飞了,林修在空中对这地上的人们大喊:再见了我的朋友们,保重,天景;保重,安可;保重,大家。

他把头缩回机舱,轻轻地说,保重,水儿!

轰隆隆的声音消失在天空中,空气恢复了平静。刘水从一个隐蔽的角落走了出来,轻轻说道,保重,修!

林修离开了这座曾带给他无数欢乐与痛苦的地方,他走得义无反顾。刘水开始了她的高三生活,如此一年,应该是痛苦而又无奈的一年吧。刘水拼命地复习。她也偶尔会想起林修和那个她未曾谋面的叶子,其实她是很感动的,真的,她为林修对叶子的深情而感动。但同时她也很伤感,为叶子的离开而伤感。刘水的心里莫名地疼。后来,她几乎把除了学习以外的所有心思都用在了想林修和叶子的故事上,而对高杉对她许下的诺言,她甚至都已经淡忘了。可她仍然在努力,在为了考进天津师大而努力,虽然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这样的努力是否还有意义。

高考终于结束了,她在志愿表上写下了两个“天津师范大学”,因为她知道她非去天津师大不可。结果证明了她的执着是对的,她终于考入了那所她与高杉约定的学校。

她拖着行囊,走进那个林修曾经离开的机场,只是,林修的飞机往南,而她的飞机往北,天南地北,看来他们真的不能再见了。

十四 错误

如果说刘水与林修的相识是一个错误的话,那么他们的逃避就是错上加错了。既然命运捉弄了他们,他们就应该奋力反抗啊,可是他们没有。他们不懂。所以,当他们发觉之后,必然会后悔。后悔有用吗?没用。毕竟世上没有后悔药。

林修在大学里玩命地打球、踢球,想借此来麻痹自己,使自己不再想起那些痛苦的往事。可是,他不可能不睡觉。当他一个人躺在床上时,又怎能强迫自己不去回忆呢?所以,他开始不知不觉地回忆,奇怪的是,回忆中的画面却不再是那个血红的黄昏和那个苍白的女孩,而是那个有驾马天赋、内向、羞涩、善良、外柔内刚的女孩子。他的眼前出现了许多像电影镜头般清晰的画面:一个内向的女孩子抱着书被他撞倒;在夕阳下她独自漫步;她骑马奔腾;她因为一个意外的生日而感动得热泪盈眶;她扇了一个男孩子连个重重的耳光;她默默地和那个男孩子并肩走在体育馆的跑道上,说出了那句再见……

再见,永不再见。可能真的,永远都不见了。

林修惊讶于自己这样的记忆。他不明白刘水在他心目中的份量到底有多重,他更不明白自己为何会逐渐淡忘那个曾经愿意用生命去爱护的女孩子。淡忘叶子,对他来说也许是一种解脱,叶子死前说她已经找到了她的幸福,可能是真的吧。林修想要给她幸福,她不肯,她还是走了,这说明叶子知道自己的幸福不在林修身上,所以她走了,走的时候一脸的幸福。

林修身边有不少仰慕他的女孩子,其中也不乏佼佼者,有些女孩子已经抛下矜持给他写了很多情书,可是他仍旧选择孤身。

因为他一直想对与自己隔了山望了水的刘水说一句话:水儿,我们错了,真的错了,原来,我们一直都只是庸人自扰啊。

刘水进入天津师大的时候,高杉早已经参加工作了,只是为了那个曾经对刘水许下的诺言,他选择了留校。刘水终于见到他了,这个让她等了整整四年的大男孩。可是,当她第一眼见到他时,她怔住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当年那个善解人意的高杉吗?她不信,因为他此时已经不再是那个清纯的大男孩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满脸髯须的男人。

刘水对这个陌生的男人没有丝毫感觉。

这个陌生男人满脸谄媚地走到刘水面前,突然粗鲁地将她抱在怀中,激动得说,水儿,你终于来了,我总算等到你了!

刘水面无表情地推开了他,平静地说,请你尊重我。

高杉被无情地推开,尴尬地杵在原地。他用不敢相信的目光盯着刘水,他一定在想:难道我苦苦等待的,就是这个推开我的动作和一句请你尊重我吗?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本来就不应该有什么,除非他们彼此真心相爱。可是刘水已经不再爱高杉了,所以高杉徒劳了。

刘水烧掉了学长学弟们给她写的缠绵话语,终日孤独地过着这所谓的大学生活。她不快乐,因为她一直想对与自己隔了山望了水的林修说一句话:修,我们错了,真的错了,原来,我们辛辛苦苦追求的,不过是一个完整的圆。

十五 结局

刘水大三的时候,高杉结婚了。她亲眼看见他和那个美丽的新娘在辉煌的教堂彼此山盟海誓。她忽然想起了当年自认为永远的誓言:这辈子我非你不嫁了。真的非你不嫁了么?刘水暗自嘲笑自己的天真。她曾经还傻傻地去测量“永远”的长度,她还以为她这辈子都测不完呢,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原来,“永远”并不是天长地久。她笑了笑,双手合十,衷心祝福高杉幸福。

也就是在大三升大四的那个漫长的暑假,刘水终于有时间回到原来自己生活过的那座城市了。下飞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刘水拖着行囊,抬头望了望这里熟悉的天空。夕阳金黄,云彩沧桑。

不知不觉间,她走进了通往那个她曾经经常漫步的古道的一个隐蔽的小巷。小巷很阴暗,有些邪气,她下意识地抓紧了手中的行李箱。小巷的尽头是一片夕阳的金黄,从小巷里面看去,让人感觉不寒而栗。刘水有些颤栗了,她的手心冒出了汗。令她害怕的并不是这里阴森的空气,而是小巷的金黄处有斗殴的身影和凄惨的呻吟声。

她急忙躲进暗处,掏出手机,慌慌张张地拨打了110。

十几个混混模样的人在群殴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已经被打到了地上,血溅在地上和墙上,可他很倔强,拼命地保护着紧紧握在手中的东西,不让那些流氓得逞。

当刘水报警后,伸出头望了望他们,这群流氓毕竟是老江湖,轻易地觉察到了她的存在。只听一人叫道,别打了,呆会儿警察来了就麻烦了。快走!

急促的脚步声迅速散去,刘水慢慢地走向那个躺在地上的年轻人。这个人头朝下趴着,他的周围到处都溅着鲜红的血。他身穿白色短袖和七分牛仔裤,鞋子是耐克牌的,高挑纤细的身材让人一见到他的身影就一定会觉得他是个帅气的大男孩。

刘水观察到这些的时候,她的心开始咯噔咯噔地跳动,她认识这个身影,她对这个身影实在太熟悉了。她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把这个喘着粗气的男子翻过身来,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张血红但非常俊秀的脸,她咯噔跳动的心就在这一刹那完全停止了跳动,因为这个人正是林修,是她朝思暮想的林修啊!

刘水的眼眶蓄满了泪水,她说,修,是我啊!

林修惊讶的眼睛里充满了怀疑,他说,水儿,真的是你么?我不会又产生幻觉了吧?

刘水晶莹的泪珠在翻滚,她哽咽着说,修,是真的,我回来了!

她不知道,林修每天黄昏都会来到这里,等待多年前那个忧伤的女孩子。

林修终于信了,他笑了笑,用力抬起紧紧握住的右手,停留在刘水的泪眼前。刘水用奇怪的眼神盯着这个拳头。林修慢慢打开了拳头,出现在刘水泪眼前的是一条带血的纯银制的项链,项链上挂着一只银白色的鹰,鹰展翅,鹰爪尖锐。

林修欣慰地笑了笑,说道,水儿,还好它没有被抢走。

刘水的泪水终于绝了堤,她像个孩子般不停地哭泣,不停地抽噎。她把身边的这个血人儿紧紧抱在怀里,哭着说:修,我爱你!

十六 传说

那个部落的人们忘不了喜马拉雅山上的猴子,因此他们无法练成点石成金、点土成银之术,就这样,他们在迷惘与痛苦中过了一万年。终于在一万年之后的一天,老神仙再次下凡,这个部落的人们乞求他让他们忘掉那喜马拉雅山上的猴子。老神仙捋了捋长长的胡须,笑着说:很简单,你们只需要忘记那点石成金、点土成银之术。

十七 结语

故事其实到了“十六”就已经结束了,笔者画蛇添足写下了“十七”,只是因为对“十七”这个数字情有独钟。喜欢“十七”,不需要理由;喜欢“十七”,其实也是有理由的——十七岁,是一个美丽纯情的年纪;十七岁的爱情,也许不能算得上真正的爱情,因为所谓的爱情,是掺合着尘世间许多杂质的,而十七岁的爱情,却美得清澈,美得透明,没有一丁点儿的杂质。

这个故事花了我约两个月的时间。写完之后,我突然感到很自卑,因为我发现我居然不能把这个故事写得如我想象中的那么好,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看来我是有待提高的。

(全文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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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绍庆推荐:绍庆
☆ 编辑点评 ☆
绍庆点评:

细细品读,好像走进了一个人的情感世界。一个影子,伴随左右,引发出许许多多情感故事。
故事的结局是美好的,有情人走出心魔,终于走到了一块。推荐了!

文章评论共[2]个
桑前-评论

很感人呢,让我懂得了一些东西。at:2011年02月06日 晚上10:48

叶寻-回复很感谢您的支持!!! at:2011年02月07日 早上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