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想专心的写点关于自己的东西,原先用笔写,但总是写几天就厌倦了,也许是习惯吧!这个人天生没有动笔的习惯,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我中学语文一直都很差的原因吧!
最近总算把电脑搞好了,可以安安静静的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做自己的事了。我喜欢电脑这玩意,它可以让空虚的我不再感到寂寞。我经常上网找写陌生人聊聊,吹吹牛,第二天就把他们忘了,就想两个陌生人站在同一个站台上等车,彼此为了打发时间而进行的一种活动。我很喜欢这种活动!但有的同学说我是疯子,在网上可以待这么久,而且和陌生人聊那么久,真的有点搞不懂我是什么动物。
其实每个人都知道网络是虚拟的东西,但我相信“虽然网络是虚拟的,但感情却是真实的!”这句话曾经是我和一个陌生的网友在聊了一个通宵后的感触。我记得那是我们第一次在网络中碰面,不知怎么回事,那天我们不约而同的就一直聊了下去,一直聊到天亮。在深夜,我问她:“我们是第一次聊吧?”她却说“不知道”。我对着闪烁的显示器笑了笑……
为什么常人一定要强调过去呢,一定要把事情弄的那么清楚呢?模糊点不是很好吗?不得不承认把什么都记得是件好事,但我相信一切事物都是双纫剑,所以我喜欢含糊的过日子,能记得的就记下吧,不能记的就算了。我常问自己:“刚才好象有什么事要做,怎么现在忘了?”然后皱一下眉头,接下来就对自己笑笑……
后来破天荒地和那个网友经常在网上见面,聊天,谈谈彼此最近的得失,互相安慰一下,而后我们会经常找点音乐互相调解一下。两个人用各自的方式安慰着对方,同时自己也享受着被安慰的那种美妙感觉!所以每次下线,我们都是依依不舍,但现实就是这样残忍,你必须在某个时刻放弃你最不想失去的事物。
每次和她在网上相遇,都是事先没有约好的,但我们还是经常碰面,也许我们是同类吧。我曾经也这样和她说过,但她没有说什么!同类?在我眼里只需要性格相似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如果哪天你看到我和一只狗一起躺在地板上嬉戏,那我和它——我们一定是“同类”。我喜欢一切和我有共同嗜好的东西!
我没有告诉过那位网友我对同类的定义,我不知道她知道后是不是会被我吓到,所以我一直欲言又止。当然,在这种感觉成为我的习惯后我就不在去多想它了,也就不再担心了!
好久没有和她在网上碰面了,也许她又在进行她的下一段网络故事吧!只是希望她的生活不要依旧飘渺。人始终要是活在现实里的,到死去的时候还是要面对现实的!-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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