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腾讯新闻网上发现一篇文章《河南禹州一农民偷逃过路费368万被判无期徒刑》,刚一看虽然直觉有些别扭,但还是从内心谴责中国农民的贪婪。可是越看越觉得不对劲!中国农民是贪婪,可是与368万元过路费对比起来,这只是小恶。少时,老师在给我们讲中国报告文学的开山之作夏衍的《包身工》时,说是对旧社会的血泪控诉。不知道今天“奴工”(包括残疾人奴工)意为着什么!据网络反映,在解救奴工过程中,竟然有以几百元一位又把奴工卖回到“奴隶主”那的奇闻轶事。几百元诱惑就堕落回奴隶社会,这是什么的失败?
再看看这脱逃过路费案吧。文中介绍禹州市一个农民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农民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假军车牌(假军车牌案很多,却绝少有查其来源的),两辆车拉砂石2361次,脱逃过路费368万,拉沙挣了20多万。也就是说每次脱逃过路费1558元多?这是在控诉这个社会呀?还是在谴责脱逃过路费呀?也就是说,如果此人不脱逃过路费,两辆车忙了8个多月,即便一分钱不挣,拉沙运费也要翻(368万—20万)/20万=174000倍。如果货主不接受这翻174000倍的运费(或者没有要翻了174000倍价格砂石),此农民忙碌8个月就要亏损348万?
文中介绍计算脱逃过路费的依据是“经了解,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左右。空车行驶一趟,需缴纳过路费200元左右,荷载时的缴费数额取决于荷载重量。根据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两辆车共计通行2361次,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通常情况”!也就是说只要交了过路费,超载150%这样的危险情况也是能够正常通过的,过路费按推断的“违法标准”核计,法庭审判依据推断的“违法标准”判决。这如何理解,国人心中自有结论。
腾讯西安市网友“花睡了”评论:“可怜的农民!人家贪污几个亿就是个十几年,你倒赔几百万不说还判无期……可怜的中国老百姓啦!”。笔者发现,此文后1384条的读者评论绝大多数都是同情那个农民的。“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中国农民已经非大跃进时期那种要在院里搭个炉子就要炼钢的愚民了。笔者的一个朋友在美国,利用假期驾车跑了大半个美国,只遇到两三处公路收费,共支付了一百多美元。这个收费标准与在美国的经济收入的比例远远小于中国的相同比例。朋友介绍,美国高速公路收费的并不是很多,而且收费标准对于在美国的工薪收入来讲是比较低的。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中国税收,都用到哪里了?高速铁路,票价赶上了飞机;高速公路,自打通车起就高标准收费;建电视台要捐款,立交桥要捐款,救灾要捐款,助残要捐款,就国人那点世界上超低经济收入,早已经不堪重负了。可我们却拿着我们的外汇储备去支援那些敌视我们的国家,动则就豁免几百亿的债务(刚刚又免除了二百多亿)。可是那些我们视之为友好的国家,拿了中国钱转身就翻脸。修坦赞铁路,我们死了那么些同胞,许多优秀科技人才长眠于遥远的非洲。然而在坦赞铁路剪彩通车之际,人家就用大棒开始疯狂驱赶我援建的华工与技术人员。许多当年援建的同胞都是带着伤狼狈逃回祖国的。当年我们贿赂非洲国家取代了国民党在联合国的地位。现在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拿着人民血汗去结交这些蔑视中国人的友邦呢?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半个多世纪的外交实践证明,花钱买不来真正的民族友谊。我们引以为自豪的唯一国际“铁子”巴基斯坦,要不是因为印度的威胁,与中国的友谊还会不会象今天这样尚难预料。道,我们失了什么“道”,把一个文明古国弄成了孤家寡人?
倘若农民脱逃过路费的报道是真的,国人的劳动还有什么意义,越干得多,赔的越多。同人民公社时期农民劳作一年挣了大量负工分有什么区别!我国公路收费站多如牛毛,这还不算那些地方势力趁火打劫的。许多地方势力,拦路设卡,中央根本无力干预。笔者在八十年代有过短暂职业运输经历,夜间漆黑的公路,你驾车跑着跑着突然前面灯一亮,检查站突现,收费人员如狼似虎围上来,不交费想过去,轻则遭到一顿暴打,稍有反抗,警方就要来“执法”了。当年按照职业运输规范,路上是不许私自捎货的。可是后来公司改变了规定。因为路上许多收费站,根本没有合法收据,无法报销。面对暴增的各种公路收费,就只好让司机们路上捎货抵销各种收费了。
都说路是一个国家血脉。中国各种路卡收费站,就好比这血脉中无数血栓。中国这机体焉能不残废!外慷内吝,连疏通血脉的钱都要从民众身上榨取,何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路上运输的货物,不都是通过商业渠道转嫁给消费者了么。美国那样高收入的国家,年收入六七万元人民币的国家救济标准,食品等生活必须品却比中国市场还要便宜。相当一大部分中国商品出口到美国,都比国内的消费价格低。国人真的比美国都富有了么?
司法审判是社会正义与邪恶的判别准绳,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一场南京彭宇案,让国人从此对于做好事顿生《特色恐惧》(笔者关于此方面的杂文)腾讯新闻转大河网文是这样介绍此脱逃过路费案的:“犯罪嫌疑人时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在开庭审判中,时某未请代理律师,而法官在开庭前曾专门通知过他的家属。法院判决后,也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一个农民,这是他明智的选择,倘若他上诉,或者不服,要查什么?查“假”车牌、“假”军服、“假”证件哪来的?后果是什么,“地球人都知道”!
砍的没有镟日圆,正义不是自我标榜的。纵观世界上俄罗斯、印度那些同中一样正在崛起的国家,其经济发展模式无不是符合平民的经济增长模式,国民收入的增长远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唯独我们中国的改革开放是符合富人的经济增长模式,国人平均收入的增长只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国民经济增长三分之一多一点。如果说我们中国有什么特色,中国模式绝对是特色之一。
8个月,跑了2361次高速公路,挣20万元,脱逃368万元过路费,这是谴责还是控诉?可谓再创特色新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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