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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须有”之评判北极星之光

发表于-2011年01月10日 上午11:56评论-6条

一提到岳飞的案子,大家脑子里马上就有“莫须有”这三个字。“莫须有”,是岳飞之死的罪名,语出自秦桧之口。现今的意思是指凭空捏造。那么,“莫须有”到底什么意思?千百年来,议论纷纷,莫衷一是,至今留给人们的仍是一团迷雾。

一、“莫须有”之解释

“莫须有”出自《宋史·岳飞传》:初,飞在狱,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大理卿薛仁辅并言飞无罪,禼俱劾去。宗正卿士褭请以百口保飞,禼亦劾之,窜死建州。布衣刘允升上书讼飞冤,下棘寺以死。凡傅成其狱者,皆迁转有差。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莫须有”的解释主要有一下几种:

1、通常的解释是,“莫须有”就是“或许有”、 “也许有”、 “可能有”、 “大概有”等。(蔡美彪等著《中国通史》五,1978 年4 月人民出版社;曾琼碧《千古罪人秦桧》,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 年12 月;徐兴业《中国古代简史》,上海教育出版社1985 年1 月;王瑞《‘莫须有’辩》。)柏扬也说,“莫须是一个不合文法的句子,无法解释,秦桧是江宁人(江苏南京),或许是当时江宁方言。根据情况推测,应是‘不见得没有之意’。”(《中国人史纲》,时代文艺出版社1987 年) 它们的意思同一内涵,是模棱两可的,它是和下句韩世忠责问“何以服天下”,互为呼应连接的。

2、“现在还没有,将来可能会有”的意思。

3、“等等看,会有的”的意思。这是李敖说,据李敖先生发表的见解,“莫须有”是宋朝时候的方言,正确的读法是“莫须,有”,表示“等等看,会有的”的意思。

4、“必须有”的意思。将“莫”字改成“必”字,“莫须有”即“必须有”。(徐乾学《资治通鉴后编》;毕沅《资治通鉴考异》等。)俞正燮有鉴于此,他在《癸巳存稿》里,认为“莫须有”三字还是该从字面解释,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世忠截其语而合之,以诋桧之妄。”俞正燮这种解释,虽然不犯私改古书的毛病了,但犯了乱点古书的毛病,还是不通。

5、“难道没有吗?”的意思。“莫须有”解释为“难道没有吗?”,代入《宋史·岳飞传》也很说得通,“难道没有吗?”, 这种傲慢语气,符合当时秦桧、韩世忠之间针锋相对的对话,也可以说得通。

6、“不必有”、 “不需要有”的意思。秦桧是江宁(南京)人,从江浙一带的有些方言来看,“莫”就是“不”的意思。因此,“莫须有”为“不必有”、“不需要有”的意思。

这些解释,各执一词,或有偏颇。前三种解释:“可能有”、“或许有”、 “也许有”、 “大概有”; “现在还没有,将来可能会有”; “等等看,会有的”,主要意思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没有真凭实据,难以自圆其说,以致演变为现今 “凭空捏造,乱加罪名”的意思。但是,秦桧是何等人物,作为一朝宰相,不可能这样无能,不可能用两可之词,而“授人以柄”,叫人问住而责难的,这不符合秦桧的身份地位,因此,这三种解释不通,不符合秦桧的身份地位,也不符合当时朝廷对峙的情况。

第四种解释“必须有”的意思,一则“莫”字改为“必”字,然“莫”字和“必”字,明明是不同的两个字! “莫”字改为“必”字根据什么呢?二则俞正燮认为该标点做“莫,须有”,“莫”表示秦桧的迟疑,“须有”表示必须有。然而,秦桧秉承旨意,置飞死地,早已密谋筹划,成竹在胸,加之身为宰相,不可能丝毫“迟疑”的,这种解释还是欠通。 

第五种解释,虽基本可以解释通,但是,有,证据何在呢?还是没有说服力的。

第六种解释,“不必有”、“不需要有”的意思,才比较客观准确。联系当时语言环境及上下文来看,“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是说:岳飞之子岳云给张宪的书信的下落虽然不明,但是,密谋反叛却是事实,那个书信不必有!言外之意是:他们把书信销毁了,找不到书信,就能说明他们没有密谋反叛吗?有人证就完全足够了!“其事体”指的是什么?上句已说明是“飞子云与张宪书”。而韩世忠为力求岳飞,横截其语,说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韩世忠的意思是,不必有,没有真凭实据就治岳飞死罪,怎么能让天下人心服?也就是,关键在“飞子云与张宪书”这一证据上,秦桧说不必有书信证据,世忠说没有书信证据就不能让天下人心服,各执一端而对峙朝廷之上。因此,分析秦桧所言,我们不能断章取义,不能仅就“莫须有”三个字来理解解释,而应明确“其事体”指的什么,再联系上下文整体进行理解分析解释,这样才可能更准确把握秦桧所言之意。

二、“莫须有”之探析

岳飞有罪吗?这是隐含在“莫须有”背后的一个重要问题?法是统治阶级制定的,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这是法的本质,是非标准,也是评判岳飞罪与非罪的基础。当时南宋的统治阶级是谁?当然是以高宗赵构为首的封建统治者,那么,评判岳飞有没有罪,就要以维护高宗赵构为首的封建统治者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作为标准,这是法的本质所决定的。

那么,以维护高宗赵构为首的封建统治者的意志和利益来看,岳飞到底有什么罪行?

一是危及“我”的政权之罪。靖康之变,金掳二帝,北宋灭亡。当时,在缓解军事压力之后,高宗赵构认为最大威胁并不是金国,而是自己权力的稳定,这是一个当朝皇帝首要考虑的大事。然而,前朝两个皇帝赵佶、赵恒还在金国手中,金国并没有将其处死,因此,当岳飞提出要打到金国的黄龙府,救出被俘的皇帝后,就引起了高宗赵构的恐慌,如果真的救出两个被俘的皇帝,或者由于岳飞军事上的胜利,迫使金国交换回被俘的皇帝,那么,谁当皇帝坐龙椅,这将直接威胁赵构自己的权座,这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问题,高宗赵构不可能不考虑的。于是,在节节胜利面前,赵构害怕了,怕龙椅不稳,权利丢失,以十二道金牌要岳飞撤军。然而,岳飞却置若罔闻,违抗圣旨,一意孤行,要“直捣黄龙,迎回二帝”,掀翻高宗赵构的皇位龙椅,和高宗对着干,赵构愿意吗?赵构会帮岳飞来掀翻自己的皇位龙椅吗?赵构就是再傻,也傻不到这个程度的。在这种情况下,高宗剥夺了岳飞的军事指挥权,并决心打击以岳飞为首的主战争派,这是必然的、当然的,任何人都会这样做的,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皇位权力,保护自己的半壁江山。因此,岳飞犯的乃是谋反叛逆颠覆政权之大罪!

二是凌驾“我”的头上之罪。这是欺君之罪。据说,岳飞握兵自重,多次干涉朝政,干涉国事。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岳飞曾干涉正资宗之事,据史料记载,后来高宗和张戒说起岳飞正资宗之事,高宗曰:“飞适来奏起正资宗(即后来的孝宗)之名,朕谕以:卿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可见,高宗对岳飞的这一奏请,尽管很不高兴,但因其握重兵于外,不得不顾忌。也就是说,高宗赵构已经感到岳飞拥兵自重,凌驾君上,干涉朝政。“正资宗”是你岳飞该管的事吗?难道你岳飞要挟天子管高宗吗?这不是明摆着的欺君之罪吗?要知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臣莫非王臣。”而岳飞为君之臣,应忠君之事;或不愿为臣,可另立山头。不应该不阴不阳,非君非臣,为臣却要三心二意,为臣却要欺君,为臣却要唯我独尊,真不知所居何心?真的想问一下:你岳飞到底想干什么?

三是违抗“我”的旨意之罪。抗旨不从,有召不听,有令不止。《说岳全传》上写到,岳飞抗旨不尊,一意孤行,要“直捣黄龙,迎接二帝,收复河山”,十二道金牌才把岳飞召回。又据史料记载,岳飞“坐拥重兵,于两军未解之间,十五次被受御笔,并遣中使督兵,逗留不进;及于此时辄对张宪、董先指斥乘舆,情理切害;又说与张宪,董先,要蹉踏张俊、韩世忠人马;及移书张宪,令“措置别作擘画”,致张宪意待谋反,据守襄阳等处作过。”可见,岳飞乃抗旨不尊,对抗朝廷之大罪! 

综上,岳飞并非现今所说“莫须有”之罪,而岳飞之罪确然,岳飞之死必然,不管何朝何代,不管是否遇到高宗秦桧,岳飞之死必然!而对岳飞大逆不道之罪冠以“莫须有”罪名,实乃秦桧秉承高宗赵构旨意而为的, 只是不便说明也不须说明而已。

也就是说,岳飞并非死于秦桧之手,而是死在皇权争夺之中,或者说是死在不识时务的自己手中。然而,一切的骂名却由秦桧一身子来背,并在岳飞墓前铸造秦桧跪像,大书“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妄臣”。试想,秦桧何能之有?他不过一臣子,他只不过是忠于高宗,秉旨而为,赵构不点头,他敢吗?秦桧不过是赵构的替罪羊罢了。 

三、“莫须有”之思考

岳飞以“莫须有”罪名之死,留给后人的是诸多的争议和长久的思考。

思考之一:忠的问题,首先要看忠于谁?诚然,岳飞背刺“精忠报国”,然而,岳飞忠于谁?忠于高宗皇帝吗?忠于南宋朝廷吗?高宗主和,岳飞主战,高宗想稳坐皇帝位,岳飞却要迎回二圣,这不是跟君主对着干吗?这是忠吗?难道忠于敌人也叫忠吗?在高宗赵构看来,谁夺取他的皇帝位子,谁就是敌人,岳飞想“直捣黄龙,迎回二帝”,掀翻高宗赵构的皇位龙椅,和高宗对着干,高宗会说他忠于自己吗?岳飞这样的臣子叫“逆”, 岳飞之死,在于“不忠”;而秦桧是“忠”,忠于高宗皇帝,竭力维护高宗皇帝的权位和利益。试问,你想推翻国民党政权,国民党会说你忠吗?当然,岳飞忠于人民,为了“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想叫国泰民安,人民幸福,那么,岳飞可以另立山头,为民谋福啊!但是,不管是另立山头,还是叛上谋乱,在高宗皇帝眼里,岳飞是“不忠”,秦桧是“大忠”。 这就告诫我们,“忠”是有立场的,不能一概而论,要站在一定的立场上看“忠”的问题,别说谁忠,谁不忠,关键是要看对谁忠!对一方忠,就是对对方的不忠,这是辨证的,这就是社会!

思考之二:认清形势的问题。作为一个人,要“认势”,“认事”,一定要顺势而为,切不可盲无目的而一意孤行。当时南宋的形势是偏安一隅,国势较弱,割地进贡,屈辱求全;但是,大体形成了南北对峙,相对稳定的局势。作为高宗赵构,也想保半壁江山,安安稳稳当他的皇帝,不想长年战争,更不想“直捣黄龙,迎回二帝”,因此,不主战,而主和。这就是当时的大形势,然而,岳飞认不清形势、不识时务,逆势而行,势必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就告诫我们,凡事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可“倒行逆施”,特别是要识大局,识大体,领会(领导讲话)精神实质,有些问题,有些事情,有些话,不会明说,不能明说,只能揣摩,只能领会,不可言传,这就是要领会精神实质,这就是要认清形势。

思考之三:进退之度的问题。在社会之中,在人生途中,人要知其进退,把握好一个尺度,否则,就失之偏颇,就惹祸上身。物极必反,“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范蠡功高震主急流勇退而得善终;介子不为功名归隐绵山而得美名。然而,岳飞呢,握兵自重,位高震主,危政权,抗君旨,主征战,正资宗,忘乎所以,不知进退,非臣非君,难逃大劫!这就告诫我们,为人处事,切记把握好一个尺度,不能不及,也不能过之,认清自己,把握自己,找准自己的人生坐标,该伸则伸,该缩则缩,处于顺境要乘住,处于逆境要忍住,要居安思危,戒除浮躁,把握好进退之度,这才是人生事业之真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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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精华: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爱国名将岳飞忠心耿耿路人皆知,这“莫须有”作为岳飞的罪名,
顺理成章地成为后世人们遭受不白之冤的代名词。
但关于这三个词的真实含义历来争议颇多,
有“或许有、必须有、莫,须有、难道没有”等多种解释。
社会就是如此,许多时候的许多事情是不需要理由的。

文章评论共[6]个
水哥来了-评论

被朋友的"莫须有"三字绕得头昏。不过还是要感谢朋友的文章,把我思绪拉进一千年前......at:2011年01月10日 晚上7:28

北极星之光-回复您好,朋友,握手,谢谢您的点评!盼望常交流,多指点,问好! at:2011年01月11日 上午11:03

静月清荷-评论

秦桧的“莫须有”,当训为:“嗯,应该有!”表达了委婉性肯定,最切合秦桧当时的心态和对话情势。at:2011年01月10日 晚上7:31

北极星之光-回复您好,朋友,谢谢点评!祝您天天快乐! at:2011年01月11日 上午11:02

文清-评论

腊八节到了,我用幸运米,开心果,美丽豆,发财枣,美满仁,如意蜜,健康糖,无忧水做一碗腊八粥送给你,愿你每天都快乐!at:2011年01月10日 晚上8:02

北极星之光-回复谢谢,文清老师,刚看您的新作《藉此慰中情》,给您留言了。祝您腊八节快乐! at:2011年01月11日 上午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