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自己成家后就一直是那么累,真是应了那句话:婚姻是埋葬一个人女人的坟墓。走进婚姻就走进了劳累,走进了无私的奉献。想起自己走过的路下决心来生绝不做女人。
从儿时到青春年少的我,一直是一个活泼爱玩的女孩,音乐、体育活动都少不了我的参合。虽然嗓子谈不上条件太好,但是天生对音乐的敏感和喜爱,一首新歌听上两遍就可以唱出来。运动也很有天赋,跑、跳、打各种球都是那么喜欢,自我感觉肢体的灵活性比较强。
少年、青年时期,除了学习之余,回家还得帮助大人做家务。夏天种地,采猪食菜及喂鸭子,鹅的野菜,冬天捡柴火等等。不过做这些活的时候,也是我们玩的机会,可以边干活边玩耍。一帮小伙伴在一起,照样玩出个开心三百六十五天。山村的孩子都比较淘气,爬树掏鸟窝,下河抓鱼摸河蚌,偶尔还做过捅马蜂窝然后被蜇的哇哇直哭的傻事。“一个小女孩子淘的跟男孩一样。”这是妈妈常常责备的话。
上中学后是班级的文艺委员,自学了识简朴,学校没有音乐老师,我就教同学们唱歌。学校的大仓库里有两张乒乓球台,没事的时候常跟同学们去玩,有一次,打乒乓球迟到还挨过老师的批评。学校蓝球队里自己是中锋,那时我们也常常去参加社会青年的比赛。这样的生活一直延续到上师范学校。自认为绝对做到了德、智、体全面发展,那是一段无忧无虑的年华。林区的生活是简朴的,但在朴实的生活中充满着美好的童趣和烂漫如童话般迷人的色彩,一年四季春夏秋冬的更迭中,留下了我们攀登山岭,踏足田野,涉水、滑冰自由自在欢快幸福的足迹。
记得处对象时,男友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不假思索的回答他:“最喜欢玩。”对于二十多岁的青年人,这样的回答未免有些幼稚,但是自己之前的生活经历造就了一个简单天真的头脑,这是没办法改变的。那时候也一直怕结婚,老感觉自己还不会过日。在妈妈的劝说下,二十五岁的我终于走进了婚姻,走进了一个人过日子的生活。
妈妈是一个既贤惠又心灵手巧的女强人,妈妈的榜样也让我学会了如何做一个贤妻良母。妈妈从小就培养我们独立做家务,成家以后自己也不由自主的当起了女强人。工作之余做饭、洗衣、做家务,样样都是自己来做。家里的油、盐、酱、醋包括卖粮食,换气罐,只要自己有时间做的,绝对不指望自己的丈夫做。更主要的是从结婚以后丈夫除了上班,回到家只是指挥,基本什么事都不动手。一说让他做点什么家务事,就会说;“我做了,还要女人干什么?”从小因为看见爸爸在家也不做什么家务(爸爸是林业工人,贪黑起早的在野外工作,妈妈不舍得让他再劳累),所以自己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可是丈夫那时在机关,平时没什么挨累的事。婚后知道他从小就游手好闲,所以成家以后也是如此了。
有了孩子后,自己的生活担子更重了,孩子的身体不好,要从营养上给孩子多关照。孩子还经常得病,一个人抱孩子住院是经常的事,因为那个男人指望不上,常常不按时回家,常常说:“带孩子看病那么点小事别找我跟着”。孩子上学了,我每天要做完家务后,看着孩子学习,每天领孩子复习讲题男人听了就烦,就每天吃完饭跑出去玩了,半夜三更才能回来。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我彻底被埋葬在坟墓中了,失去了自我,也失去了快乐。每天两点一线,从学校到家,从家到学校。要做的事,家务孩子,孩子家务。电视成了摆放,我没有时间看,跟朋友玩玩,那只有在过年时的奢侈,到头来那个人没有领情,反而说:“能干有什么用。”为了孩子的身心能健康成长,我选择了忍受,坚持着过下去。孩子上高三的那年,终于看不下去,跟我说:“妈妈你离婚吧,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的。”终于摆脱了那黑暗的生活。然而我的青春,我的梦想都被葬送在这地域般的噩梦中。
我发誓从此以后不再涉足婚姻,下辈子也不做女人,但是人的想法随着时间的变迁也会变的。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出息了,做母亲的成就感,自豪感从心中犹然而生。特别是每当跟儿子一起走在街上时,看到一米八十二大个子的儿子心里是美滋滋的。毕竟做母亲自己是成功的,培养出了懂事、善良、孝顺、乐观、向上的儿子,尽管养育中尝尽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反而觉得为儿子付出什么都是值得的,如果选择,下辈子我还要做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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