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一个十分窝囊的人,当回忆自己的一生时,也有一件值得自豪的经历。我就有这样一件。
那件事是这样的。那是初中时,学校举办文艺演出,我在会上朗诵了那首艾青的诗《我爱这土地》。原文自然是老师提供的,可声音却来自我的喉咙。那时候,童音未改,稚气尚存,一段声情并茂的,念下来,居然也赢得了些掌声,后来还领到一个盖着奖章的笔记本。几十年过去,那个笔记本早就没了,可却还记得这首诗:
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重新写下这首诗,喉咙还像当年那样颤抖。现在还想也像艾青那样去深沉的爱一片土地,可却失去了目标:哪片让我爱的土地,究竟在哪儿呢?
遥远的故乡,已再没了我丝毫立足之地。对那里的土地来说,我已经变成彻头彻尾的外人。就是故乡的乡亲们也在面临着征地拆迁建设新农村的变革,他们自己曾经耕作的地,很快也就要浓缩成一片高高在上的楼板了。而漂泊在城市里的你,留下的只是一片对故乡土地的记忆,现实里再也没有一片土地属于你自己了。
现在作为城市人,按说自己的家一定是自己的。翻开房本,九十多平米建筑面积除以22楼层,你至少还拥有四点几平米的土地。可细想一下,这土地却并非属于你的,你只有七十年使用权。且已经使用了十五年。而就在剩下的55年里,没准就在哪一年的哪一天,有推土机滚滚而来,说你的房子有碍观瞻了,说这片地方影响公共利益了,说这片小区要进一步开发利用了,于是这四平方米就被拆的没了。毕竟你是只是使用者而非所有者!
再有作为市民,按说城市的公园也有你的一份土地。可每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手里捏着一张没票进去,然后转了一圈再离开,就觉得这公园更像一家电影院:公园里放映什么你就得看什么,公园里安排什么你就得听什么。公园里有自己的老板,经理,工作人员,他们才是这里的主人,而你只是观众。
更有,作为单位的员工,按说你上班的单位也有你的一份土地。甚至经常听到以厂为家,团结友爱这样的教育,就有点激动。可最近多次看见一群下岗了的同事挤在门口而无法进入,就觉得没准哪天你也就成了他们其中的一员,不再与单位有任何关系。几次与当年一起共事的老同事见面,听他们诉说人走茶凉的遭遇,就让你知道这个家里没有温暖,老板要团结的只是你的青春和体力。
最后,作为国家的国民,按说你居住的祖国也有你的一份土地。可看了唐福珍身体上最终的烈焰,就知道这祖国的国土,不仅可以盖房子,还可以烧死任何自以为是的房主。等再看了躺在车轮下的村长的尸体,更加清楚了杀死他的凶手,其实不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不是巨大的工程车的车轮,而是他梦寐以求不肯舍弃的那片土地。
……
再一次深情的诵读艾青曾爱着的土地,再一次被艾青曾经的爱所感染。相信他的爱是真诚的,也相信如今死了的他,真的连羽毛也腐烂在了这片土地里面。可是,能让我爱的土地在哪里?是否在这九百六十丸平方公里的地方,能找到那么一小块,允许我将自己羽毛也腐烂在里面?
听说月球表面已开盘出售,很想买一块,哪怕只一平方厘米。尽管这地方只能遥望,但那至少属于我。这花钱买来的所有权,不容许被剥夺。就为了这样,这一平方厘米,就值得用全部的钱财去买,用一生的情感去爱。就是死了,也值了。毕竟要安放一颗漂泊的灵魂,一平方厘米已经足够了。
但是,一直找不到办理相关手续的地方,所以就只能一直期待着。我很想爱一片土地!一片真正属于我的寸土!
于木鱼宅
2010-12-3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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