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我就想,一个月,用一个月的时间在一起,是不是太长了.
他说,过几天就走的,不长的.
我和他一个天南,一个地北,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我们都以写字为生,都自喻天才,都在一个据说有8亿人口的网络里做某个砖块大地盘儿的编辑.而且,我们还都说着同一句口头禅:吃饭的时候不要说那么恶心的话题.
所不同的是.我是某研究院里的职工,安稳得要哭,他却在流浪.也就是说,当我早上7点50分掀开热窝哭丧着脸,用5分钟去洗脸描眉穿丝袜包括冲进电梯的时间里,他刚结束一夜的写作,悠悠然地吸着最后一支香烟,准备睡一整天.
我们都不喜欢把这种劳役叫做写作,而更喜欢别人叫我们写手.
两个写手的相识已经有半年了,而碰头的时间都在下午5点后.我下班回家,他睡觉起床,然后我们同时扑进网络.他浏览当天的稿件,并同时挂在他地盘儿的聊天室里骂不顺眼和不顺耳的人,用清一色的红色字体骂,然后,跑每一个可能去的地方去砖块儿砸,砸贴子,狠狠地砸.他挂在嘴上最多的一句是:谁他妈再敢多一句,老子就封号!
他的两个最大的毛病就是张扬和喜欢漂亮女人.他在聊天室对人说,米是我的女人,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是,只是深夜打过几次几个小时的电话.他寄过他从三岁起到头发披到肩头成年人的照片20余张给我,然后就说过一次他要来看我.他是个爱占点语言便宜的男人,这种话脱口而出还挂嘴上,想想也就罢了,不用理会.
有一天,我正在翻看他信封里发黄的照片,有一张是一个两岁大的幼儿,圆鼓鼓的眼睛,流着口水,坐在一个木头的摇篮里笑.这时手机响了,是香港的寻子,她说有一个据说叫黑的男人,明天就到绵阳了.
米是我,他是黑天才.绵阳是我居住的地方.
电话打来时,是6月.西南的6月,凉凉的雨天天下着,天空湿湿的
那个电话一下子就把我吓坏了.
我好歹一个中规中矩的女人,尽管也写过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可素日里没见过网友,也没有什么出格的举止.见面倒是没大不了的,他也杀不了我,可是他捎话给寻子,说是要和我一起去租房.
我是在离我单位最近的一个广场见到他的.这是他曾经在文字里幻想自己和一个叫米的女子的童话里写的.
然后,我没有任何预见性地去了广场.果然,他就站在我的城市的某个广场的某棵槐花树下,一双属于流浪者的脚在槐花树下踏来踏去.第一眼,我就看见了一个曾多次预想过的一个男子,高高瘦瘦,头发遮住了眼睛,可眼睛里却是幽暗的光茫,看得我心底发颤.我没有直着看人眼睛的习惯,然后我就低下头.
这也很正常,他平均一周5天在见网友,一天在打电话,另一天在买车票.我不过是他万众的网友之一.紧张的当然是我.想好的见面辞还没有开始用,他就拉着我的手走,走了一段路,再坐了车,到了一个僻静的宅子,叫来福的,然后拿了钥匙,上楼时我听房东说才一个月的时间,我本不打算租给你的.
我的心底打算,一个月,多长啊.天天腻在一起,有些东西少点,时间短短的,忘起来也快.这么长时间,万一总是忘不掉呢.
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多余的,因为后天我就再没分清过日期,直到他走的前一天.
我基本没忘了,我曾是一个从不离家的乖女孩,勇气惊人地大,把我的裙子睡衣零食书稿,第二天就卷在包里一块儿搬过去,天天在他的窝里,赖着不走.然后,就成了习惯,一般情况,我还是一个自我的女子,可有时就成了秘书,医生,再或者,就是他的哥们儿.于是.我们干脆欢欢喜喜,像亲人一样,把这里叫做家了.
我们只是两条没有温度的鱼,在默认的深海里,彼此温暖,然后离开,再回到各自的海域,我们谁都明白,彼此不过是同住几天的陌生人,我也忘了他是要走的.
这里白天安静夜里喧嚣,是夜里那些寂寞的人们宵夜的地盘,而我们却昼伏夜出.我们几乎占据了所有黑暗的时光,躺在一起吸烟,喝可乐,唱歌,写字.他写累或我写累的时候,就跑到网吧里花一个通宵再把它打出来,寄给赋予我们稿费的地方,然后他牵着我,去楼下的大排档吃烧烤,喝啤酒,有时他也会迁就我,吃平日里不能吃的辣椒,等我辣得直哭,他就用衣角为我抹眼泪,然后再给我远在兰州的零打电话,说,零,你不知道吧,她特爱吃辣椒.零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在兰州电台做播音.她亲自看见他在聊天室里的瞎说,然后警告他,不许他靠近我,不许他来看我,可是他却偷偷地,趁零去安徽老家度假的时机来了西南.
有一天深夜,零对我说,他对你具有侵略性.我想,我才不会在意呢.或许,零早就知道他对我的侵染,而我是不知道的.
我们假设得最多的,是两个写手的"胜利会师."
于是我们大谈文学,说笑话,那阵子他就常把一个很经典的笑话挂在嘴边,一有空就对我说.
话说苍蝇一家正在吃饭,孩子指着蓝色的天空问苍蝇妈妈,妈妈,那是什么呀?妈妈说,是蓝天.孩子再指着草地里粉红的花儿问,那又是什么呀?妈妈说,是玫瑰花,孩子大惑不解,嘟着嘴说,妈妈,世界这么美好,我们干嘛要吃屎呢?苍蝇妈妈语重心长地对孩子说:孩子,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题.
偶尔不小心,,说到爱情这个词,他就说,孩子,吃饭的时候不要说那么恶心的话题!然后我们一起大笑.
我们谈文学,谈笑话,说香烟,我们惟独不谈爱情,不谈离开,不谈未来,不谈明天.我们是没有明天的人,爱情离我们太遥远,再说,我们都是自喻新人类一族,爱情这个词真的太土啦.
他是注定流浪写字,我是注定在我的生活里写字.我们只是两个写字的,相近的人.
那段时间,我们会准时在每天凌晨的6点,写完最后一个字,他坐在长椅上搂着我,吸完最后一支烟,听他唱一遍张国荣的>,然后昏天暗地睡到下午.
我们都在苍白而寂寞的脸和空洞的眼神,我们都吸一种叫三五牌香烟,是两个暗夜里的舞者,他总是把两支烟叠在一起,放在他的唇上,点燃,再轻轻地放在我的紫色的唇上,那种姿态有种迷人的柔情.有时候,我会忍不住被他的眼神和动作打动了,忍不住仰起脸轻轻地在他的头发上亲吻.他的头发有令我迷醉的气息.他警告我不要记住这种味道,这常常使我笑出声来.
也许他怕不小心会有人爱上他了,多自负!
我会不会喜欢他呢?我望着他.
他扭过头去,他不看我.他说过,他喜欢过几十个女孩,但他觉得爱情是不属于他的,因为他除了发现自己是天才外,从没发现自己与爱情有关.他说,他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爱情在哪里.
难道他的冷漠是为了俺饰内心正在沸腾的温度?
这使我耿耿于怀.他不知道,我今天又换了裙子,我还在脚趾上也涂上了蔻丹,我的唇彩今天是莹紫色.
这些他都没有发现.
可我就记得人说过一次,一次,是在深夜的洒吧里,他醉了,我也醉了,他亲吻我,我仿佛听见耳边他说"我爱你"
后来,我就忘了,除了我们疯狂的拥抱,接吻,做爱和着我的文字,我们深夜的歌声之后,还有什么.
我们都怕爱上彼此,因而我们拒绝爱情.
再到后来,我不知道怎么房东就来了.一个月了,他说,他要走了.
离开的前一个凌晨,5点多,他还在睡觉,我一个人冒着小雨,去车站买票,清晨的广场空空荡荡的,城市在我的眼里成了一个空穴.我忽然头一次觉得6月的雨冷,雨珠打在我的脸上,我看不清哪是哪.我找到一块空地,然后席地而坐,找出了包里的三五烟,旁着无人地吸了起来.
真的要走了吗?
是注定来了又去的?
如果我留他呢,又会是怎样的状态?而他,会因为我的留而停下来?
不会,吃饭的时候不要说那么恶心的话题!他要是知道了我的小鸡肚肠,他肯定会这么说的.我昂起头,顶着雨,开始在空旷无人的街头跑起来.
我想起有一次,洗我们的合影.照过那么多次,就洗不出来合影.而单人的却毫不遗漏地照得清清楚楚,有些预见性的注定.
晚上回到屋里,我把两张单人照歪歪扭扭地拼起来,自个儿逗乐.他走过来,看着我手心里拼在一起的照片,再看看独自发呆的我,说,21世纪的新娘子不用穿婚纱了,你的裙子就是最美的.
这是我在一个月里,听到他的最动听的语言.
离上车只有20分钟了,我们都是不喜欢接和送的人,干嘛呢.
于是自然地,这一次绝不例外.
我沉默地收拾他的黑包,然后,趁他不在意时,把一口袋药塞了下去.
他很轻松的样子走过来,果然就是经惯了离别与生死的大气.一个月对于他的一生,不过是一瞬间,爱情不过是一个流浪者生活中的片段.
他说,我走了,我把我所有的都带走了,有几个字在这屋里,带不走了.
在他推开门的时候,自嘲地大笑着说:离开的时候,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题.然后,我没有回头,泪就滚下来了.
我没有擦,怎么可以让他看见我的眼泪呢.
我哭累了,我站起身去找纸,等我拉开抽屉的时候,我就发现了刻在抽屉里大片大片的墨迹.
是他,在离开的那个夜里,我睡着后,用笔刻下的字:"我爱你".虽然木板上染成了一大片墨迹,可我还清楚地认出来那些字.
他说:我爱你.
他说:头一次,这么难以割舍.
字刻得那么深,拿不走,抹不掉了.
也不知道经历多少悲情离合的爱人,才能磨来.
我蜷在屋角,顿觉天聋地哑.
-全文完-
▷ 进入鬼妻颖紫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