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我叫bb哥。或许我们还不认识,也说不准我们早就认识见过面了。这个世界一般情况下是贵人多忘事。
这几天心情很不爽,门也难得出。住在城市就是这点不好,一遇到开个什么会或是有上头谁谁大驾光临的时候,就上上下下都折腾起来了。首等的工作就是关于卫生方面的了。那叫一个细致呀,就连在墙缝里的苍蝇屎都逃不过环卫大妈的火眼金睛。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的垃圾都绝了种。这几天就碰上这样的日子,出去干啥,出去也是白搭,还不如找个地方窝着睡大觉实在。这样还可以延缓胃里残存食物的消耗进度,保持点体力下半夜出门的好。好在这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我早已习以为常了。
早在一年前,我的生活完全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要吃有吃,要喝有喝,小日子过得别提有多舒心了。可自从我那不地道的兄弟买了间不大不小的房子之后,这种状况就一去不复还了。说他不地道是因为他买了房子后就交起了女朋友(没买房之前他只能从网上看三点式图片过干瘾,那眼神简直能把那些美女一个个都从电脑中挖出来),把我不冷不热的凉在一边,当电灯泡。而那女的也没有良心,横挑鼻子竖挑眼的说我有事没事到处乱窜,还不讲卫生。对于我兄弟的那个女朋友,他宝贝得不得了,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她是冲着我兄弟的房子来的。关于我兄弟的尊容我在这里就不必恭维了,他长的又胖,年纪轻轻就已经开始秃顶了。幸好他还有些挣钱的本事,前几天又刚在公司升了职,真可谓是三喜临门。
开始那个女的来的时候,还有些扭扭怩怩的。不过在房子的问题上她似乎颇有心得,一会儿说这个盆子不对,过不了多久又说那个瓶子放歪了。直把我那位胖兄弟累得气喘如牛,虚汗直冒。这个女的在我们这里前前后后大概来了又六七天左右,和我的兄弟就开始不老实了,一见面就打架,多的时候一天打三四回。那场面真是可怕,一到打架的时候我兄弟就脱得精光,怒目圆睁,还“嗨呵嗨呵”的喊号子;那女的则像杀跑羊一样的叫唤不停。每逢他们一打架的时候住在隔壁的王寡妇就在阳台上叉着腰破口大骂,骂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不过我兄弟和那女的好像并不在意王寡妇的叫骂。
后来那女的索性就住下来不走了,俨然成了这里的女主人。我很看不惯她的颐指气使,她就说我偷看他们打架,窥视她的隐私,在我和我兄弟之间挑拨离间。那女的脾气又怪又坏,高兴的时候就“bb哥bb哥”的叫得又肉麻,不高兴的时候不是拿拖鞋丢我就是拿扫把打我。我兄弟也睁只眼闭只眼的,一切由着她的性子来。
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绝地逃生。我实在受不了这种肉体兼精神的双重折磨,就趁他们开门的空挡跑了出来。也可以这么说,是他们给赶出来的。
从此我便成了混迹于街头巷尾,乞食于垃圾堆里的流浪汉了。我是一条丧了家的沙皮狗,我的名字叫bb哥。我一直对我那见色忘友的兄弟给我取了个这么下流的名字耿耿于怀,如此看来,名字的好坏与运气应该存在某种值得研究的神秘关联。
许多人都想在城里混,可城里并不是那么好混。尤其是对于一条狗来说。我也曾不只一次的想到乡下去碰碰运气,解决食宿之忧,可我还是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乡下的狗个个呲牙咧嘴,脾气暴躁,经常对外来狗群起而攻之(所以在城里也没有它们的立足之地);再说遇上个把好吃狗肉的家伙,我就不成了人家的下酒菜了吗?还有就是在乡下做狗要看家护院上夜班,那日子也不比在城里瞎晃悠轻松多少。
一般情况下,节假日我是不出门的。街上人多车多,不安全。尤其是那些开着名车的家伙,喝醉酒了横冲直闯,把车当成坦克开。有一回我在过马路的时候就差点小命不保。那些车的副驾驶上通常都坐个娇滴滴的美女,美女通常都抱个讨好卖乖的狗中败类。大款花钱养美女,美女花钱养宠物,以为这样他们就高人一等了,在街上招摇过市、目无旁人。
城南夜市的烧烤大排档我是那里的老主顾了。老板态度和蔼,东西物美价廉。去那里消费的都是一些没多少银子的工薪族。在那里,桌子下面的鱼刺猪骨很快就能让我填饱肚皮。要是运气好的话,他们还给我分享半条香肠,一小片鱿鱼之类的美味佳肴。总之,我对那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激与满足。
一个温暖的傍晚,我兴冲冲的赶往南城去进行我的晚餐。可等我跑到那里一看,原来摆满桌椅挤满食客的大排档空荡荡的,连老板也不在。我在那里一直等到凌晨一点钟还没有来一个人,最后只能在失落中去街头的垃圾桶里吃了些发馊的残羹剩饭。
没过几天就传来消息说那里做的东东不符合卫生标准还影响市容市貌,被依法取缔了。什么不符合卫生啊,我吃了就活蹦乱跳的;影响市容还说得过去,因为没出几个月那地方就冒出了一栋大楼。
城南大排档没了,我就去那些酒店门口转悠。没料到这些地方根本就不是我想的那么回事,这些地方不但可吃的少,还要遭人撵。有一回出了个大洋相就再也没去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实在经不住诱惑,消灭了一个酒鬼倒出来的海参鲍鱼,没想到那东西早在那家伙的胃里被酒精泡透了。平时滴酒不沾的我只觉得周身发热,抑制不住兴奋就去和一只流浪猫暧昧。结果可想而之了,那只可恶的猫把我抓得头破血流。我咒它一辈子遇不上公猫。
不要以为一只狗就没有思想,我bb哥在这里就想讨论一下关于乞丐、流浪汉、耗子与苍蝇的问题。虽然它们既不同种也不同类,但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都是这座城市的无业游民。乞丐我就不想多说了,现在的乞丐多半是假的。其实他们并没有像自己所说的那样惨,靠欺骗别人的同情心来过活的人最可耻。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做流浪汉的好多都有精神问题,有的是如我一样被家里人赶了出来,有的则是从精神病院里跑了出来。被家里人赶出来是因为他们不听话、到处捣蛋,是个累赘;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是因为病人也想自由,终日在高墙大院里呆着,还不如到大街上来吃风wo屁畅快呢。城里人是讨厌耗子和苍蝇可以说已经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了,它们的可恨之处在于:吃不完就拉泡屎、撒泡尿,让别人也享受不到。但是聪明的城里人拿它们没有办法。耗子在下水道藏着,苍蝇长着翅膀。它们有钻天入地的功夫。
至于我与乞丐耗子过不去,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欺软怕硬、爱管闲事,一个十分重要的罪状就是那两个家伙经常跑到垃圾堆来抢我的饭碗。所以我恨乞丐和耗子,就如恨我那个不地道的兄弟一样。
虽说在城里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愉快,但我还是没有打算离开。我可不是那些没有见识的乡下土狗,我是bb哥。对于一条我这样的狗来说,只要在城里呆着,卑微和高贵的概念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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