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相恋,至今为止不再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虽然不如以前那么避讳,可一样遭人非议。
同性恋一词是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提出来的 ,然而同性恋现象却早就已经存在于社会之中了.在我国古代,男性同性恋者被称为“男风”、“龙阳之风”、 “断袖之癖”女性同性恋者在现代被称为“同志”,其聚集地被称为“姑婆屋”。在西方,同性恋现象更是数见不鲜,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且被认为是一种比异性恋更高级的方式,到了现代,西方社会比如说美国,成年男子中有30%的人有过同性恋活动,而10%的成年男子则主要过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大约有半数的女性主要从事同性恋活动。(数据来自《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数据虽然可能有些夸大,但是却反映出了同性恋已经不再是个别的现象了,而我们也应该给同性恋现象一个合理的定夺和评价了。
从古至今,人们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各个时期的各个社会各个国家并不坚持一种观点,或者赞同,或者默许,或者反对,直至今日,对同性恋的合理性道德性还是处在人们的不断的争论之中。但是不管政府和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如何,同性恋现象却始终是存在着的。
为什么人们对同性相恋如此“另眼相待”?是因为它违背了阴阳结合的原理还是因为它脱离了大多数人定下的规则?因为“独立”所以不容于世。我不明白,难道感情只能套“公式”走才会演变成真正的王道?
一个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对个人选择的尊重是社会的真正发展的一种趋势,在崇尚民主自由的今天,对同性恋的歧视难道就不是一种对个人选择自由的不尊重现象?
贾宝泉说过那么一句话,人之所以感到世界封闭,感到人生如藏身巨蚌一隅,或许,他还没有冲破思想的牢笼。我们总是在自己的世界定下一条条“法律”,凡是别人碰触了,违反了都会受到你的排斥。与此同时,我们总喜欢把自身的那套规则潜移默化中强加在别人身上,可却从没问过别人接不接受,需不需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浅显的道理都懂,可做起来却又是另一回事。
其实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永远都有人毫无理由的强烈排斥同性恋。尤其在中国。如果说是因为背负着文明古国的历史枷锁,这对同志的判决是绝对不公平的。战国时,有两位颇有名望的士人,一个叫潘章,一个叫王仲先。虽然同为男子,却一见钟情,不但相依相守,而且同生同死。人们虽然对他们的同性行为各有看法,却都为他们之间的真情所感动,于是将他们合葬。后来墓上长出了一棵枝叶繁盛的大树,枝枝相抱,叶叶相对。世人遂将此树称为“共枕木”。认为他们之间的情意感动上天,特降此祥木以示后人。楚国的安陵君与楚共王间,也是同性恋的关系。他们之间应该也是真心的,他甚至主动向共王提出,若是共王辞世,他愿意为他殉葬,生死相随。如果说排斥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违背了大自然的繁殖规律,我想这种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的确,性行为有生育的作用,而且这是人类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我想,人活这一世,应该有更为重要的事情吧。比如理想 ,比如价值。存在即合理。我想,这也应该是大自然的规律才对。如果异性恋的存在是为了繁衍人类,那么同性恋的存在就是为了控制人口。两者都不可或缺。生育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够以能否生育来衡量人的性行为是否是道德的。因此而排斥同性恋就象因此而排斥那些不能够生育的人一样可笑。
一位百草止水熟悉的上海女网友,偶然闯进一个同性恋者的博客,无聊中翻看了一篇描述同性恋恋情的文章,于是便大呼开了眼界。接着她就在自己的qq空间发表了一篇心情短文,题目就叫《同志博客观后感》。她在这篇短文中自述:“这一看不要紧,深深的吸引了我,不是里面的文字多么华丽和流畅,只是故事情节让我一头雾水,看了近10篇文章硬是没看出来是个男人写的日记,因为这个人的心思比女人还要细腻,他所表述的情感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如果不是看到里面的一句话说“他的父亲让他快点找女朋友结婚”,这位女网友可能还不会去看看博客的标题--两个男人的真爱日记。末了这位女网友感慨地说:“看了这个人的日记以后,可以说我很震惊,让我初步了解了他们的世界,我觉得他们比所谓大多数的正常人更伟大,对感情的坚贞不渝更让人钦佩。张国荣愿意为了爱情放弃自己的生命,断背山之所以拍的这么成功,我想总归有它的道理所在。”
爱不是耻辱,和正常人一样,同性恋者不仅会对同性产生欲,也会生成情,而且这种情也会像异性之间那样真挚和缠绵。
纪伯伦曾说,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我们不需要做伟大的人,可我们绝不能失了那颗宽容的心。无论怎样的爱,都是纯洁的,都需要被理解体谅。
后记:今天整理了一下电脑,翻出以前写的这片文章,删掉觉得有点可惜就搬上来了,
文中有摘录部分。。至于来自哪里。。。忘了
-全文完-
▷ 进入月上殇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