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爱了!恋蓝

发表于-2004年08月11日 晚上8:08评论-1条

2004年2月7日,或许才是我正式承认我跟峰之间是恋人关系的。2月6日,也是正月16,元宵节的后一天,我从家里赶到我们认识的那座城市。他来车站接我,依旧用他那幽默富于哲理的语言,见到我时那高兴的神情,在车上,我没有做声,见到他我又高兴同时却没有任何言语。他把我送到宿舍,帮我清好行李,就匆匆赶回了他正在装机调试的信息中心。

下午四五点钟,他赶来接我,说是新年的头一次,要一起吃顿饭,他说他搬了新的住所,要我去看看,这顿饭是他亲手做的,他说新年的头一次喝点酒庆祝一下新年的到来,饭没怎么吃,两人喝了差不多一瓶金六福。吃完这顿饭已是差不多8点钟了,因为我的不胜酒力,我的脸红得象个透熟的苹果。我说头痛要回去了,他说要我先躺一会,等他洗完衣服,到九点半再送我回去。谁叫我天生就有个赖床的习惯,加上头一次喝了那么多的白酒,躺在床上一时半会根本就醒不了,第一次躺在一个男人的床上,我只是脱下了大厚棉袄。迷迷糊糊听到他放水洗衣服哗哗的水声,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更不知道已是什么时候,隐隐感到身边有人,却睁不开眼睛,但我知道,是峰。他用力的搂着我,用他那生硬的动作在吻我,我没有挣扎,似乎是干柴遇见了烈火,我也用力的抱住了他,的我的双手感觉得到,原来他也没脱衣服,并不是我有什么欲望,两个人拥在一起,盖着厚厚的羽绒被,我感到热极了,加上酒后头昏昏沉沉,闭着眼睛爬起来,脱了毛衣,脱了牛仔裤,就只剩下浅绿色的蕾丝边纹胸与内裤。现在想起,那一刻他肯定惊呆了,虽然卧室没开灯,但由于客厅开了一盏红色大壁灯,幽红的灯光正好照到我站着脱衣服的地方。面对这样的景象,是绝对没有男人不会动心的,更何况是一个像峰那样已到而立之年的未婚男人,面对一个站的他面前才刚刚迈如20岁门槛的亮丽女人,他没有不冲动的理由。在加上他在我面前一直以男友自称,虽然我未曾承认,但也从没否认过。他把我搂得紧紧的,从他决定躺在我身边,到轻轻吻我,以及到他也脱了衣服,到最后融为一体,他肯定是做了很大的思想准备的。

二月天的阳光总是暖暖的,也是懒懒的,透过未拉紧的窗帘射进一缕缕太阳光,紫色的床单,紫色的枕头,带两颗大红心的米百色盖被,披头散发沉沉睡着的我,以及醒来后看到旁边侧身深情款款注视着我的峰,那一刻,真的觉得自己很幸福,于是公开了和峰这段恋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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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紫色菊
☆ 编辑点评 ☆
紫色菊点评:

记录下爱的融合,让最初的悸动留念成永远的回忆。爱了!可爱的人,爱吧!相爱的恋人。

文章评论共[1]个
心止-评论

你俩的爱情开始了,可我,结束了。七年啊,多少个日日夜夜。回想的都是我俩的曾经、过去,但,现在真的已经成为了过去。at:2004年10月07日 晚上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