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很容易相信这样一个似是而非的观点:我拥有的东西越多,我就会越快乐。封建时代的帝王拥有的东西最多,为了王权而不惜血流成河的历史似乎也印证了这一观点。
人的快乐是由人的需求推动的。当需求得到满足的时候,就会产生快乐的感觉。不难发现,人们对于快乐的体验与他们为此付出的努力是紧密相关的。即使为了满足同一种需求,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的条件有差别,他们所需付出的努力不同,快乐的体验也是不同的。
在一种需求得到满足之前,人的欲望处于压抑状态。这种压抑在人们的心里产生焦虑、痛苦、挫折或沮丧的情绪。如果这种情绪不能转移,就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需求满足为止。快乐可以解释为痛苦的解脱,强烈的痛苦在解脱的时候意味着强烈的快乐。可以这么说,你之所以快乐,并不是因为你得到并且拥有某种东西,而是因为你挣脱了痛苦的锁链。
我们得到了一个看似荒谬的结论:为了得到快乐,你首先得承受痛苦,为了得到强烈的快乐,你得承受强烈的痛苦。回想我们奋斗的过程,回想我们恋爱的历史,难道不是这样吗?那些朝思暮想、望眼欲穿的日子,让我们经受了多少炼狱般的痛苦。在某个清晨,或是某个黄昏,当我们苦苦追寻的目标突然出现在眼前时,我们又是何等的快乐。为什么人们在婚后体验不到婚前的那种强烈的快乐?是因为婚姻埋葬了之前的痛苦。
快乐是不能长久持续的,这可以从我们每个人的经验中得到印证。如果把人的一生看成是一条线,那么快乐就是这条线上的若干个点,痛苦则贯穿人的一生。这并不是一种悲观主义的观点,相反地,正是因为有痛苦,才铸就了人生的价值。看看那些不朽的文学作品,有哪一部不是用痛苦浇灌而成的?看看舞台上的戏剧,有哪一部不是因为痛苦而催人泪下的?
有些人因为自己出身贫贱而妄自菲薄,却不知上天为他们安排了更多的可以获得快乐的机会。他们不是感恩,而是怨恨,真是有负上天的恩赐。
人们不是为他们拥有的东西感到快乐,是为他们没有而终于得到的东西感到快乐;人们不是为得到而快乐,是为他们可以为之付出而快乐;人们不是为他们可以付出而快乐,是因为已经付出而快乐。“上天赋予我生命,我唯有献出它,才能得到它。”
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划分为生理、安全、社会、尊重和自我实现5个层次。不管他的划分方式是否合理,他的需求层次观是很有价值的。人们有可能提出疑问的地方是需求层次是不是应该像他所说的那样划分,而不是需求是不是应该划分层次。不同层次的需求在满足时给人们带来的快乐体验也是有差别的。
我更愿意按下面的方式划分人的需求等级:(1)源自本能的基本需求;(2)基于外部评价激发的需求;(3)基于内在评价激发的需求。有些需求之所以被激发,是因为得到外界的好评,也就是说从别人的眼睛里可以反射出自己的价值。比如财富、地位、成就、荣誉和品德等都是得到了社会普遍肯定的事物,情感通常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肯定,对这些事物的需求都是属于第二层次的需求。有些需求之所以被激发,与社会对它的评价没有必然联系,比如希腊女数学家希帕蒂娅反对宗教,布鲁诺宣扬日心说,在他们生活的那个年代,他们因此受到社会的普遍谴责,而他们自己却宁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愿意放弃他们所追随的真理。在个人的价值体系里,如果他认为有一种最高贵的事物,无论社会如何评价它都是愿意为之献身的,那么他对这种事物的需求就是最高层次的需求。
人们常说知足常乐,这个“乐”是指“无忧”,并不是我这里所说的快乐,知足不是说要放弃追求,是放弃对低层次事物无止境的追求,而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对高尚事物的追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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