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太美了!有时,它真的不使人绝望,反倒使人欢呼!因为据说对于选择自焚的人来说,火是宗教,也是一种信仰!它是涅磐之美。凤凰浴火,是重生的洗礼!
有过一些知交的人爱说我:人胆大,有勇气,性情猛,象男人!可我压根不喜火,还怕火!小时候连擦根火柴的勇气都没有!我的确怕火,但又属火命。火命的人一旦放进火里面就如鱼得水而生勇猛,还有什么理由惧火呀!如果可以,在性情上我愿择光的明与柔,不失火的热与暖!
人不能失去火,虽说“隔岸观火”也是一种美丽的风光,但是,隔岸的热与暖如同戏里与戏外,交错了时空差。
深刻如火。火是生命的状态,是激情的燃烧!壮丽如火,烈火永生!火是图腾!
佛曰:凡人皆贪生畏死,因世事皆有解决之道,唯独死亡无可商量。圣者超脱物外,即不生不灭之涅磐妙心,所谓:不染六尘名护法;不生妄想名涅磐。心外见法,名为外道;若悟自心,即是涅磐。大彻大悟之涅磐,证得自性,而消烦恼。
最近读了梁遇春写的有关火的两篇文章,一为《观火》二为《救火夫》,便对火的意识与认识开端了明朗与敬仰!梁说:火是最易点着轻梦的东西。火是一本活书。真的智者,晓得拜火!人的灵魂是一团火!他在《救火夫》里又这样写道:“天下最大的快乐无过于无顾忌地尽量使用己身隐藏的力量……天下有无数女人捧着极纯净的爱情送给极卑鄙的男子,可是那雪白的热情不会沾了尘污,永远是我们所欣羡不置的。”“我们都是上帝所派定的救火夫,因为凡是生到人世来都具有救人的责任……袖手拿出隔江观火的态度是最卑污不过的弱者。”
曾经,我是多么爱听这样的话呀,七十年代初出生的我骨子里还保留很多的传统观念,比如英雄主义思想,还有大孝为美,至孝通神等一些观念。和现在的利己爱己、明哲保身无法搭隔。谁都知道有时候话里话外两重天,书是写给别人看的,日子才是自身过的。理想有骨感,现实很脆弱。
在中学读书时,老师出过一篇作文题,意思是大学生舍身救老农,值与不值?生活中还有很多这样的问题,我们都会把它们理解为生命与生命的价值交换。是什么会使人这样将生命误读为商品?难道说是社会的资本与商品物化的泛泛,就可以任意主宰一切行为的价值观?
这些秘而不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道理,说出来是极幼稚和单纯的。所以,我会在听《燃烧吧,火鸟》的时候哭,所以我会在读鲁迅《死火》的时候也要和着某些人的节拍说:不合宜鲁迅的时代,或该将他遗忘了!
我的一生仿佛都在与火抵抗,爱它也恨它。因是火命,是火又应当在火里燃烧在火里绝灭。可是,如今的我却一直在想方设法改变自己,我对自己说:多爱自己一些,我的生命微不足道,没有人会在乎我,怜惜我。我的生命也仅仅只有一次呀!
一个人时玩性格决定命运自测题,比较满意的是,我不过是土火命,土爰稼穑,土之火,敦厚而已。而敦厚不失纯朴,可慰心安!人的性情是可以改变的,人的性情也是不可以改变的。如《大西南剿匪记》中的刘大卯就说自己离了提篮洞就不是刘大卯了,而郑幺妹却是可以改变的,我想她大概就是如我说的土火命,非金之火,火之火!
火是劫难呵!那俄罗斯的森林大火,还有小兴安岭森林大火,虽不置身其境,看着那火图中的狼藉与焦土也一样惊心悚目。今又观上海大楼起火之图,浓烟滚滚,人声鼎沸,四处喧哗,车笛声、警报声尖锐长啸。据报道说:11月16日清晨,细雨,28层、85米高的胶州公寓已被整体烧个通透,一片乌黑……周围居民送来白菊,端放在公寓的大门前。俄国小伙尼卡特说,他们国家有这样的习惯,给大灾难的遇难者送一束花,不管是否相识。但真正的遇难者亲属却没有勇气走到这里。因为火葬场烧的是死人,这里烧的可是大活人。一位近乎虚脱的男子告诉记者:看到这楼,脑子里就会浮现起亲人垂死挣扎的画面。
水火之患都是无情的!它剥夺去许许多多的鲜活生命,和其他的自然灾害一样,更让人撕心裂肺,揪结悲恸!火呵,有时是龙,有时是凤,如不死的神魂,可是,乱做飞舞就是与邪魔同道!在我心中,火应该是圣火!是冬天的暖阳,是晴日的美好!人人离不开它,贫穷的人更依赖它!冬天,在户外随便寻个避风的地方披上它,就是极简也是极奢的高档享受。
火是无私的太阳,火充满了精神,光明、和平、运动、凝聚与荣耀。火是美的,同时,也是那样丑!因为它还象征贪婪的欲望与无穷止尽。火山的岩浆若吞噬人类的巨大毒舌,轻而易举就能遮天蔽日。让世界末日以火施行,这可恶的咒语竟然来自于《圣经》。
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名利豪爵,势太旺,火焰高,总有控制不了的时候。于是,我说:火是无情的火!只有最后一天的生命,还有什么可迟疑?我一定会奋勇起来做一名救火夫,在最后时刻去迎接生命光辉的涅磐。我要骄傲地尽上帝予人的天职——救人!那时,我就是圣火,我就是圣诗,我会用抑郁一生的生命激情和无情的火魔做最后的抉拼!我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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