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诉无门 【写给下岗的人】
他走了, 年届四十六, 带着妻女的满腔幽怨和不尽的哀思; 他也走了, 不满二十八周岁, 留给不惑之年的父无限的回忆和伤悲。一个糖尿病, 一个肝病, 因无钱医治, 悲惨地死在家中。
人 的生老病死, 是生活的自然规律 ,无可奈何 ,无可非议。 但是我想说, 如果社会公平些, 如果政府关心点, 如果企业负担过, 他们会如此之惨地, 如此之快地离开他们眷恋着的父兄弟、 妻子儿女吗 ? 作为同事和朋友, 我深知, 他们是多么不忍 ,多么无奈, 多么无助, 多么痛苦地抛弃了给了他们无限希望的社会, 带着一缕不舍, 带着一份牵挂, 带着一丝怨恨, 带着遗憾和疑惑, 幽魂飘去, 撒手人寰。。。。。。
我仰天长哭, 我亲爱的同胞, 我可爱的同事, 生命为何如此脆弱 ,活鲜鲜的你们就走了!
你们走了, 活着的我们泪洒淮河 ,死去的你们泪洒黄泉.
不甘, 不忍 ,不争, 无助的你们被死神带走了......
跟着死神去吧, 你们解脱了!
你们去了, 留给我们深深的追忆和怀念 。
死者长逝矣, 来者犹可追!
由此, 我们想到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命运, 我们生存的环境, 如果我们摊到了一个好的单位, 遇到了一个好领导, 如果我们的政府能够真正执行国家政策, 按有关文件办事, 安置好我们每个下岗职工的后路,我们何以愁? 何以忧 ? 有病了又何苦在家死撑活挨, 不敢问津于医院!
面对企业和政府数年来对我们的不闻不问, 面对我们职工所面对的生存环境和困境, 我们还要再沉默吗? 我们还要当被愚弄的阿q吗?
我可怜的同事们呐, 我们这些苦苦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小物们呀, 觉醒吧, 拿起我们的法律这把利刃来保护我们自己吧!
不知道有没有高人能给我们这些在黑暗之中的人们指出一条明路。 下面是曾经写过的上访信-
我们是某厂的职工, 在无奈, 无望之中写下这个东西, 希望有关领导能耐心地看下去。
二零零三年九月底, 一是在区政府指派的厂长无能无力的经营管理下, 厂里生产经营逐渐走下坡路,
二是区政府要完当年的企业破产分配的指标 ,于是强令我们全体职工于十月份开始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把职工全部赶走回家, 当时厂里主要领导代表区政府承诺, 每月每人发100元生活费 ,尽快按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安置好职工, 但时至今, 七年过去了, 政府和企业没有任何一级领导关心过我们职工的疾苦, 没有一句问候话, 没有做一件暖心的事, 只是我们在上访几次后, 于过节时发了两次100元 。
我们厂有个职工, 在下岗后的短短两年内, 由于家境贫穷, 本人又没有一技之长, 无依无靠以拾破烂为生,饥一顿 ,饱一顿,长期在饥饿和精神压力之中, 在四十二岁时, 满口牙就脱落光了, 形同一老头, 无论任何人看到其情其景, 总不免悲从心起! 我们不感叹伤悲:
我们是政府的弃子! 社会的乞丐!
现在全社会都在打造平安社区, 和谐社会, 政府一再强调要妥善安置、 安抚好破产企业下岗职工, 各项工作提倡人性化管理 , 几年来,我们厂每一个职工没有感受到和政府带给我们的丝毫温暖 ,没有体会到改革开放带给我们的任何好处, 锦涛 家宝等国家领导还深入群众访贫问苦, 给人民群众送去温暖和关怀, 相比之下, 我们的区政府又做了什么?
三个代表已经写进章法. 我们的区政府又代表了谁的利益? 十七大的精神为什么不贯彻执行? 我们面对的是生存的艰难、 生活的重压, 面对飞涨的物价 ,我们中的许多家庭存在着将是因经济困难所迫夫妻两散, 生活不睦的隐患, 我们这样一个群体的存在, 又如何营造平安社区, 和谐社会, 政府的人性化又体现在什么地方?
由于厂领导的经营不善, 和区政府的强令关闭, 导致了我们今天的惨剧, 我们所不理解的是, 为什么没有任何一级政府, 部门领导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把一切重负和后果要我们这些辛辛苦苦劳作的工人来背负和承担? 为什么要把一切不合理的经济负担转嫁到我们的身上? 我们一生中的大好时光都贡献给了厂里, 现在老的老, 病的病, 弱的弱, 亡的亡, 还要整天为生活疲于奔命......
问苍天: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何罪之有? 要如此不堪重负, 被生活压的喘不过来!!!
我们面临的严重问题是 :
1 数年来, 我们不但没有从企业拿到一分钱, 许多人到退休时, 自己还要补数万元的养老保险等费用,如果是双职工 ,就更惨了, 否则就休想退休,原本生存 、吃饭都有问题的我们 ,这些钱从何而出? 大部分到了退休年龄的职工, 到处借钱 ,求爹告奶 ,低声下气, 才凑够了钱, 试问: 这种现象的存在合理吗? 与繁荣富强的社会合拍吗?
2 由厂长承诺的每每月100元的生活费, 何时能兑现?
3 厂里的破产方案一订再订, 我们工人一再让步, 但仍迟迟不能兑现 ,究竟为什么? 总是借口厂子没有卖掉, 无钱兑现, 我们就很疑惑了, 省市政府拨发的改制资金呢? 哪去了 ?我们厂原先卖掉的一部分土地款呢 ?区政府应该承担的部分呢 ?
4 养老\ 失业 \医保等费用逐年递增, 现有厂里的土地价值是否也会逐年增值到区政府个别领导所相象的价值, 如果不能, 按某些权威的说法, 就无法满足职工的兑现额, 也就永远卖不掉 ,言下之意, 就无止境拖下去, 那么我们要问:国家破产法规定的政府应该承担的相关部分和责任呢? 为什么所有的负担都要累加到我们工人的身上?
我们苦呀, 苦不堪言 !不堪重负!
5 国家强令要求, 用工单位要替佣工纳养老 、失业等费用, 我们单位出去打工的就无法享受到这个政策 ,由于单位对我们的不负责任, 一切的关系都不给搞清楚, 别的单位无法替我们续接, 我们同样享受不到低保、 享受不到4050补贴等优惠政策, 我们厂的职工办企业, 办公司也享受不到三年免税收的政策, 同样, 作为中华民共和的公民, 眼巴巴地看着别人吹球一样涨的工资, 我们只能望洋兴叹, 茫然无措 :我们还是共产的忠实信仰者、 还是中华大地的公民吗?
多年来, 我们厂广大职工急为厂所急, 想为政府所想, 哑巴吃黄莲, 有苦自己吃,从没有任何找过哪级政府诉苦, 伸冤, 大部分都苦苦挣扎在社会最底层, 苟延残喘, 艰难度日, 今天我们已经不堪重负, 无力再承担生活的重压, 我们希望政府能伸出手, 救救我们 ,救救我们这些无望的人!
想当初, 我们厂效益好的时候, 工人听从厂领导的号召, 没有要求分过奖金, 没有盖过福利房, 全部金额缴税, 多年都是缴税的先进, 如今我们为国家做过贡献了, 也都老弱病残了, 有的已经过世了, 我们相信国家不会弃我们于不顾, 应该会想到我们这样的一部分小人物!
我们希望政府尽快妥善安置我们! 不要再拖我们了, 我们真的拖不起!!!
我们中有的已经长逝与世, 再也得不到本应属于他们的了...... 他们的灵魂不安 ,他们的泪,从人间洒向黄泉, 天堂里是他们的愁容!
我真的想说 :什么时候能通过政府的手, 抚慰我们伤痛的心, 并以此告慰在天的魂灵。。。。。。
草于2010年7月21中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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