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20岁那年,正上警校的伟走进了我的视线,1米75的身材,加上那身警服,使他显得英俊潇洒。这正是我心目中期待已久的白马王子形象。于是生命中我第一次答应了和一个男孩子的交往。
记得那天他来我家,大伯和邻居也在,他拿出一盒烟给每人发一支,然后拘谨地坐在那里,等两人的烟吸完了,他也没有再拿出来。他走后,伯的意见是:这孩太老实。我在心里暗笑伯:许是烟没让你吸过瘾吧。
经过接触,我认为他人很实在,就是和他在一起缺少了什么,总是燃不起热情,他约我出去玩时,一般都是和他同学一起,游游逛逛,说说笑笑,挺开心的,可是一旦剩下我们俩,面红耳赤,相对无语,空气都好象凝固了。偶尔他要拉我的手,我却像触蛇一样本能地迅速躲开,把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的他弄的尴尬极了。不见面的时候,我也没有小说中描写的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见也行,不见也罢,好象我们是两个世界里毫不相干的人!
后来我父亲住院,我借遍了所有有点关系的人,最后无奈之下,我才向他开口,想让他从他同学那帮忙借一下,他却很为难地说借不来,我的自尊受到了伤害,我知道他家里也很穷,但是没想到他拒绝的这样干脆,别说是恋人了,就是一般朋友都没有袖手旁观的,他却借都不借。生性倔强的我一句话也没再说,扭头就走。留下他楞楞的站在那里。
第二天他去医院找我,并拿来了200元钱,我脸上始终都是阴云密布,也不拿正眼瞧他,一见他我就没好气地直赶他走,他很窘迫,见我气呼呼的样子只好留下钱就走,我拿住钱就追,父亲劝住了我只好作罢。
后来他来没来过,我也记不得了,一定是被我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吓坏了,我感到有点愧,可是又很伤心,在我困难时,需要他的帮助,他都不愿拉我一把,又不是白要,古草是那种接受施舍的人么?只是向他借,他都不愿帮一个弱女子的忙,以后的风风雨雨中,你还能指望住他么?也许我们真的是没有缘分,我对他确实缺少那种异性之间深深地相互吸引的爱,扪心自问,我从心底排斥他,连拉手的意识都没有,我积蓄了20年的爱,竟吝啬的一点也给不了他,一切都了无意义,该结束了,所以开学的时候,我就把那200元钱连同一封信寄给他,信的内容也记不住了,但一定是斩钉截铁式的,一定是“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之类的,尽管他很快就在来信中苦苦哀求,述说他的不对,但是我知道在爱情这个问题上,向来没有大是大非,只不过看二人的缘分了,而我现在犹如是一个被冰封的河流,是不会再激起一丝涟漪的了。
日子在一天天过去,他也在我的记忆中慢慢淡忘,原来,我们不过是彼此生命里匆匆的过客,过去了竟不留痕迹,是谁说过初恋是刻骨铭心的呢?偶尔也听说他毕业分配在某乡派出所,并在县城找了个女朋友,我没有丝毫嫉妒,反而在心里替他高兴,我呢依然在艰难地过我的独木桥。
那天我去医院的姐家,经过太平间门口,我看见法医在紧张地解剖一个血肉模糊的躯体,我的心下意识地一颤,直觉使我不由得抬起头看到花圈上那熟悉的名字,顿时呆住了,神思恍惚起来,毕竟是相识一场的人呀!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姐家,姐告诉我,原来伟所在的乡是三县交界,属于三不管地段,制造假烟的手工作坊几乎家家都有,买假、卖假的势力很是嚣张,公安机关却屡禁不止,一天夜里,伟和队友值勤时,查到一外地大卡车满载着“阿诗玛”“大中华”等名假烟正要被运走,另外两个民警见状说要回所里报告所长,留下他一人,后来歹徒强行逃跑,他在和歹徒们的搏斗中不幸牺牲了......
我的心里很难过,为他的英年早逝,为他哭瞎了眼的母亲,为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街头巷尾的议论让人心寒:这孩刚毕业,太老实了,人家都知道躲,他留那不是等死是干啥?现在的社会哪还称这种人呀,傻呀......我也替他不值,可是在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危急时刻,他不逃跑,不退缩,挺身而出,不怕威胁,勇斗歹徒,一腔正气,是个勇士!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清明时节,我默默地来到他的墓前,为烈士献上一束鲜花:千言万语凝成一句话:我的朋友,一路走好!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5-6-20 20:43:5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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