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官司持续了一年,万鑫胜诉,但心里却留下了阴影。(新华网)
¬ 万鑫,一个初二的学生,不懂世事,只是用一个人最基本的社会道德来对待这个社会,用一个学生在学校学到的尊老来扶起摔倒的老人,但出乎他的意料的是这个不算见义勇为的义举却给他惹来一身腥臊。一年的官司纠缠,虽然官司胜诉了,虽然仍相信邪不胜正,但做好事付出代价的这个事实不仅给万鑫作为学生带来生活跟学习的不便,更使得他的童真早早的蒙上了社会的阴影,他以后还会这样做吗?还会有用一颗善心来对待社会的勇气吗?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总能在新闻上看到那些因见义勇为而献出自己生命的英雄,比如08感动中国人物的孟祥斌;长江大学三位大学生…..
但在光环笼罩的边缘,丑陋总是如影随形,像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做好事有时候是建立在付出物质跟精神的代价的基础上,从这,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现在有些人面对需要帮助的人视而不见?为什么在发生车祸的时候,肇事者先想到的不是被撞的人怎么样了,要不要送医院,而是倒转方向盘再来“一脚”?确实我们应该对这样的做法鄙夷,甚至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究其原因除了医药费本身的昂贵,恐怕就属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敲诈吧,这点,我们应该如何去评定呢?是前者导致的后者还是后者引起的前者呢?
不禁想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的极度膨胀,精神随之上升到一定的高度,虽然在广度这一层面,精神远不及物质的高度,但从深度来看,有些远远超过,但就在这某一角落,为什么就存在那么畸形的令人鄙夷的心态呢?而且它的外在表现形式越来越多元化,例如马加爵自闭的杀人事件;美国华人街的仇富撞人现象;现在的交通安全倒车撞人事件;富士康的跳楼事件;以丑为美的从芙蓉姐姐到炒作自己的凤哥凤姐等等数不胜数。其导致形式的原因我们不言而喻了,在未到共产主义社会之前,在为真正实现各取所需之前,在精神超越物质之前,所谓的社会仇富,开倒车,狗咬吕洞冰及内心压力导致的轻生,毫不掩饰的炒作等等这样的畸形发育的社会细胞仍将存在,或许还有继续成长的趋势吧!
我们一直在感化,乃至采用报喜不报忧的新闻模式专门设立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节目,为什么就没有开创射社会丑陋之光的频道呢?这目的是什么?明显的用英雄的光环来杀死那些社会的寄生虫,用光明的态度来藐杀畸形发展的社会害虫,但是这些起到了一扫而光的作用吗?没有!黑暗暂时躲藏,麻痹我们评先进的风貌,热热闹闹的背后,体内的毒瘤慢慢涌现,等待更大的爆发,根本没有从根部祓除。有时候当感化达不到预先的成效的时候,就应该换一种新的模式,新闻的力量之所以强大就在于它的舆论,用正面不能刺透毒瘤的良心,我们是不是应该直接让它们曝光在人群之下,而不应让舆论只成为光明的喉舌呢?事实上需要光的不是正面的英雄吗,而是躲在暗处的蚯蚓,没有光,只会到处乱钻,钻地基,钻法律的空子….在人口庞大的中国,在现在经济步入正轨的社会,我们更加注重的是人内心精神的强大,不求能在量上高于物质,但求能在质还有进度上比物质先进入共产主义,让畸形心态在发育中自动枯萎,真正做到见利而不会忘义,遇压力而不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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