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出差,有些许轻微的疲倦,没有写字的欲望,想作的事是看一部老电影。于是,找来张曼玉和梁朝伟的《花样年华》来看,剧情没有看进去,倒是女主公身上的旗袍令我心生情愫。
剧中,那一件件风情万种的旗袍将张曼玉衬托的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悲悯小狐狸,我禁不住想,那旗袍应该是丝绸的吧,想起丝绸,突然间记起在我十八岁那年的夏天,娘曾经做过一条丝绸的纯白色短衫给我,记得衣领上还绣了梅花,第一次触摸丝绸的时候,我的心里一点点地凉起来,那丝质的感觉是一种炫目的美丽,美丽得极不真实,但是,说不出为什么,只一个刹那,我就爱上了它。我舍不得经常穿,一个夏天只穿那么一两次就挂在衣柜里,南下时,舍不得带,将它留在了老家,差不多十五年了,那件衣服怎么了?娘送人了没有呢?
想想,立刻打电话回了老家,妈,我有件白色丝绸衣服,是我十八岁时你做给我的,领口还绣了梅花,你还记得么?
娘从梦中惊醒,说话的声音还带着浓浓睡意,你有这样的衣服么?我不记得了,哎,丫头有那样的衣服么?娘在问爹。
爹从娘手里接过电话说,丫头,那件衣服还给你收着,你想要,我明天就寄给你。我知道,这话是说给娘听的,娘总爱将我穿旧的衣服送人,爹总是拚命的收藏,边收边说,这是我丫头的东西,你都送人了,丫头回来万一要穿怎么办?娘气不打一处来,抢白他,你这老东西,现在什么年代了,丫头会稀罕这些东西。
但是气归气,败下阵来的总是娘。收拾战场的也永远是娘。天晴了,将旧衣服拿出来晒,天黑了将衣服一件一件迭起来的还是娘。爹听我问那件衣服,精神立马来了,看看,我要不拦着,这件衣服你早送人了吧。
娘哼一声,也回他一句,要不是我经常拿出去晒,衣服还不早生虫了,你这老东西,尽会在丫头面前做好人。
我喜欢这光阴里的人或者事,喜欢爹和娘在我面前吵小架,滚滚红尘,人讲人缘,物讲物缘,缘来缘去,我已经知道,那属于我的过去,以及属于我的未来都是好光阴,即使悲欣交集,即使充满争吵,我都会珍惜。
爹和娘还在你一言我一语的争着,我听得好笑,悄然挂了电话。
挂了电话,自己想想感觉很好笑,怎么到了这个年纪,拖儿带女的过日子,每天柴米油盐的烦心,却还是一碰到事情就心热如火呢?我暗下决心,以后绝对不在半夜打电话回家了。思来想去,再难入睡,挨到一点才有些许睡意,老公的短信却又扰乱了我:睡了,醒了,想你了。
短短七个字,却令我想起了和他有过的那段嚣张的青涩时光。仿佛是跨马持剑的少年,鲜衣怒马,一心只愿与心上人一道,披荆斩棘,称霸天下。
回短信给他,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西东,南北西东,只有相随无别离。五分锺后,老公的电话追了过来,离你近时,你嫌我工资低,离你远了吧,你又嫌我不能陪你,你这女人真贪心,难怪年纪一大把了,连个真心的朋友都没有,真可怜。
谁说我没有朋友了,杜少陵就是我的好朋友,写一手绝世好诗。
那边问,杜少陵是谁?你怎么没告诉过我?他是哪里的,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噗嗤一声笑出了声,继续说,我还有一个朋友叫李太白,也写一手好词。
那个傻瓜终于明白了过来,臭丫头,看我回来怎么收拾你。
黑暗里我的脸红了。
幸好,杜少陵没听见。
他孤独一人,望着明亮的月亮,想起家人,愁肠百结。他这边“独看”,马上就联想起也在那边“独看”的妻子,而且忘了情,心目中全是妻子一个人对月伤感的身影。于是吟咏开来:
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
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
老夫子笔下有如此靓丽而多情的词语,真是难得。
说起来,文人最多情,在古代最不值钱的就是文人的多情,妾是家里妻子家外道德都许可的另一朵玫瑰花。白居易七十岁,不仅在家里养了专业的歌伎团,而且两三年就要换一批,看厌了,更换新的花容月貌。李白先后娶过四个妻子,至于青楼里的逢场作戏,则更是斗酒诗百篇之外的信手涂鸦,一笔一笔又一笔。那个用去我不少眼泪和感动的元稹,在我的想象里,一直是当作做一个情圣看待的。他的名句“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从诞生之日起,大概会一直流传到世界上没有了文字才止。这个才子是妻子早亡,他为他的妻子奉上三首悼亡诗,哪一首都是字字珠玑,不,是字字泣血。结果元先生在妻子过世不过两年,就纳下小妾,七年后出于仕途考虑,又再娶名门之女。他的曾经沧海和除却巫山,竟然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所以,最值钱而奢侈的就是文人的专情了。杜甫有一首诗:“使君自有妇,莫学野鸳鸯。”那是杜甫陪同李梓州泛江,面对船上的歌伎而作的,既是讽劝,也是自戒。杜甫29岁结婚,算得上晚婚,夫妻恩爱,琴瑟和谐。杜甫一生都没有发达过,他不像李白: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杜甫的一生,一直贫困.他的妻子杨氏夫人是极难得的可以同甘,却一直没有甘,能够共苦,却一直就有苦的女子。
杜甫的一生情,一支笔,都只给了一个女人。有人统计过杜甫流传下来的情诗,总共20多首,篇篇都是写给妻子的,再也没有其它的花开成了玫瑰,再也没有其它的春黯淡了上一季的芳华,再也没有其它的人挤占了情诗里的主角,他生命里的那么多的第一次都属于妻子,在他的眼里,妻子就是倾城的名花。
杜甫的一生,总带着一份不太合时宜的迂腐之气,我猜他在妻子之外的女性面前怕总是显得有一点局促,有一点不知所措吧,也因为他的这份迂腐,我和他作了隔世的朋友。尽管他的一生,都是穷于仕途,困于生存,两手空空,但是,我却经常能够看到他在文字深处,鲜衣怒马着。
灯火里,杜少陵携着妻子儿女团团围坐,他们吃简单粗陋的饭食,说家常年景的话语,看小狗小猫在窗前打架。虽然终此一生,我的朋友都没有鲜衣怒马过,但是,这四个字,我却想赠给隔世的他。
行文快要结束时,想起了摩曼,他是我在烟雨认识的一位作者,那一日他的一篇散文无意中创入我的眼帘:坦率地讲,我不相信这个世界当真有什么天荒地老,我也不相信谁是谁的永远守候,我甚至连整个世界都不相信,我始终以冷漠的视角看待发生在身边的一切一切,可是我还是相信我实实在在地拥有着一份别人难以企及的幸福。天很冷很冷,我还是站在窗口。是雪花的飘落,还是寒风的抚慰,我的眼睛迷离了,对面看得很不清楚,妻子佝偻的腰慢慢幻化,变成了一堆红云-----一堆雪地里的红云。写这篇文字的人,并没有说自己如何如何地爱妻子,可是,透过他的文字,我却知道这纷乱人世间,除了他的她,一切繁华在他眼里皆是背景,因为这段情只对他和她才有意义!
我不知道摩曼当不当我是他的一个朋友,但是,鲜衣怒马这四个字,我却想送给他。
鲜衣,人之所欲也;怒马,人之所欲也。古往今来,不过是史前的兽皮围披,换作了夏奈尔套装;不过是三国的赤兔、绝影,换作了奔驰、劳斯莱斯。所以,别笑我俗。人生名利场,鲜衣怒马,是名,也是利,普天之下,谁人能免俗?
最后愿我的朋友们,个个都能鲜衣怒马。
-全文完-
▷ 进入静月清荷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