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晚报9月23日上看到一条消息,在延安市的2路公交车上,一名年轻女孩假装欣赏窗外的风景,全然无视身旁站着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突然,老人气呼呼地一屁股坐在了女孩大腿上。公交车上顿时一片哗然。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应该用标准的尊老爱老的美德来训斥那位献出大腿的女孩呢,还是用人基本的社会道德来批评七旬老者呢?站在女孩的角度来说,她不尊老,无视老者的不方便,有违谦让品性。但是站在老人的角度来看,是实在站不下去了,非得坐下,那也可以用比较和气的语气跟女孩商榷,不管怎样也不至于一屁股坐人家大腿上啊,更无视女孩的尊严,用比较流氓的说法就是:那老人家占女孩的便宜。如此的猜测也无不可吧......
在高度文明的现代社会中,尊老爱幼是不可忽视的基本道德标准,但作为受尊敬的老者群体却出现倚老卖老的姿态,身体健全却在乞讨,打出的旗号是可怜可怜我们老人家吧;买东西的时候斤斤计较;走在路上的时候抢道;这是尊老的悲哀还是有那种姿态的老者的悲哀呢?现在社会不是人人平等吗?如果一律执人人平等,那就不会出现让座,老弱先行,尊老爱幼的善事了,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满足里,不用考虑他人的需求,或许也不会出现像那位老人做人家大腿的笑闻了,更没有坐下去的理由了吧!在这个社会,总是有某种潜规则来引导大家该怎么做,是双方的互动行为,社会爱老,尊老,不等于纵老,每一种尊重都是相互赢得的,只有相互尊敬才能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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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静静的一叶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