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f,算是我曾经的女友吧,我们相识在一所不太出名的大学里。
初见,她高挑身材,端庄秀气,不善言辞,见人总是很有礼貌的微微一笑。她是院团委干部,兼学生会报道员,我是院学生会干部。
她经常要有稿子交到我手上,时间一长,就熟悉了。我们有时利用课余,聊一些有关文学的话题,她读书不比我少,但总是很谦逊,不善张扬。
日子久了,她也偶尔在我面前发出“呵呵”的爽朗笑声,她笑的样子很甜。
有一天,我问她何不穿红色衣服,一定会很漂亮。她问我为什么,我说:“你穿红色衣服,一定会像秋天的红枫叶一样美丽!”她羞涩的一笑,说,“为什么不比喻成春天的花朵呀?”我没加思索地说:“春天的花朵虽然美丽,但是经不住考验,缺乏阅历。秋天的枫叶就不同,历经春夏,走过秋冬,经历风霜,才见成熟。既有内涵,又具观赏性!是我最欣赏的!”
她呵呵一笑,没有再说什么。
后来,她真的买了一件红色上衣穿在身上,真的很漂亮!
一晃四年过去了,毕业前夕,她送我一件精美的纪念品,我也送她一条火红的丝巾。还记得那天晚自习过后,我约她出来,月光下,我把那条红丝巾,亲手围在她脖子上,我看到她那端庄秀气的脸蛋儿泛着红晕,长发与丝巾被晚风吹起,是那样飘逸迷人,一种莫名的冲动在心底荡起,我第一次拥抱了她。
很快到了离校的那一天,我乘上了南下的列车,回到了江南水乡;她北上回了自己的家乡工作。那时毕业回家乡工作,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后来,我们联系越来越少。
再后来,我告诉她,我结婚了。不久,她告诉我她也要结婚了,在她结婚的前两天,我收到她写给我的一首诗:同拜师门结手足,卒业数载情未疏。淑女吉日成家妇,赋诗光临庆花烛。
读了她的诗,我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我回了她一首:今朝洞房花烛夜,明日堂前群男姑。织耕陇亩勤劳做,故乡原路更萧疏。从此,我们再没有联系过。
十年后的一个春天,我忽然想起了她,好想找到她,我从同学那里打听到她的电话号码。她接到我电话很惊喜,相互问候,在放电话之前,我说:“很想你!”她轻轻地说了一声:“我也是!”就挂掉了电话。
两个月后的一天,女儿叫我:“爸爸,你电话!”我拿起听筒,电话那边传来她那熟悉的声音:“我明天去南方出差,顺便看看你!”我慌乱,惊喜!说:“好,我接你!”
第二天,在车站我见到她,她依然很美丽,只是比起十年前丰满些,更具有成熟女性的魅力。让我震惊的是,她脖子上居然围着那条红丝巾,还是当年那样红艳!我们欣喜地握手,但是没有拥抱。我说去茶楼喝茶,她提议去附近的广场走走。我们一边走,一边聊,一会儿又来到了附近的公园,我们站在湖边看莲花。回忆着,述说着弹指一挥间的十年过往。
中午了,我们在一个中等餐馆吃了饭。下午一点多,她说要回去了,已经买好了回去的车票,拒绝了我邀她小住几天的请求。她说,老公和儿子在家等她回去。
临上火车时,我动情地紧握住她的双手,说:“保重!”她微微一笑说:“回吧,保重!”
我隔着窗子看到,她那微笑着的脸颊上,有晶莹的泪珠划落!
车启动了,她把那条红丝巾,伸出窗外,向我挥动着。红丝巾在风中飘舞,像跳动的火焰,燃烧在我的眼里,我留下了滚烫的泪水!忽然,透过模糊的眼泪,我看到视线尽头,那条红丝巾飘向空中,然后慢慢落下来,落向了铁道旁边的桥下,我的心也随之跌入深谷。
我把电话打过去,没有回音,短信没有回音!
又是几年过去了,我一直不明白,当初的那条红丝巾,是她失手滑落掉的,还是撒手丢弃的,我不得而知,我一直困惑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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