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解放军女战士,被土匪劫持进匪巢里过了一夜。第二天,她的战友们冒着枪林弹雨将她“毫发无损”地营救了出来,但她却不想活了!为了救她,有两位年轻的战士被土匪枪管里射出的子弹击中倒下,再也没能起来。可她不想这些,一心只想速死,因为她自己知道,虽然她没有像自己的战友那样儿被土匪的钢枪击中,可她却被土匪的另一把“枪”击中了,并射进了“子弹”,尽管那把“枪”是肉做的,但它强大的“传统杀伤力”却依然是致命的。
我说的这段故事出自一部近日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我说这些不是想评论这部剧,而是这个女人身子里强行进入了男人肉的情节太惨烈了,惨烈到那位女解放军战士在自杀时,对前来劝阻她的战友痛不欲生地哀吼:“不要救我,我不配!让我去死,我怀上了土匪的孩子!”这个此刻泡在她肚子羊水里的“土匪的孩子”,难道就不是她的孩子?她不仅要杀了自己,而且还要杀了她的“孩子”!尽管她受过高等教育,但也无济于事。惨烈,由此升级。
谁都知道,女人身体上有个“凹”,男人身体上有个“凸”,本能使然,男人总想将自己的“凸”严丝合缝进女人的“凹”。据说,当年成吉思汗的父亲就是这样儿做的。成吉思汗的父亲杀死了他的外祖父,抢来了他的妈妈。他妈妈当时是个如花似玉的妙龄少女,心中已经心仪了一个自己恋得魂牵梦绕的男人,但那男人绝不是成吉思汗五大三粗的父亲。成吉思汗的父亲抢来了他妈妈后,强行将自己的那块凸起的肉放进了他妈妈身子上的那处凹中,他爸爸舒坦了,她妈妈却疼得嗷嗷直叫仰天长啸悲痛欲绝。她妈妈不仅用自己的身子爽了自己的杀父仇人,而且还得用自己一天天鼓起的肚子为仇人孕育传人,于是“一代天骄”从他爸爸拿他妈妈寻欢作乐的血淋淋所在爬出来了。
咱先抛开成吉思汗父亲这些不讲究的暴行,说一对多情的未婚男女,在情浓意蜜之时身子都把持不住了,他们于是很自然而然、“很傻很天真”地云行雨施了,男人把那个喷出来就完了,身子轻松了;而女人却吸收了他喷出来的那个,身子一天天地沉重了。想酸思辣肚圆之时,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三条路,一是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将自己无端变成杀“人”犯;二是效法成吉思汗的妈妈,将自己无条件地嫁给把她肚子搞圆的恶心男人,为他工具一般地传宗接代,当然,这还得人家愿意娶她才行;三是把孩子生下来,将自己变成“拖油瓶”的未婚妈妈,不再憧憬那个从初潮就一直伴随着自己的梦幻般的婚礼殿堂。
明眼人谁都看得出,同样儿是一时冲动,怎么成本付出竟然会如此的不同?一不留神,女人怎么就将自己搞成了这样儿?要么违心甚至是卑贱地嫁给自己不喜欢、甚至是仇恨的人;要么孤苦伶仃地养着个私生子;要么就得动手“杀人”,尽管那“人”还未成形,可那毕竟是条属于人类的生命啊!
不瞒诸位,我小时候就听说有这样一个词儿,叫“生扑”,意思是说一个男人若是看上了一个女人,只要熟到可以单独接触了,就甭管那女人同意不同意,先活生生地扑上去,压倒,然后把自己的男人肉放进她的身子里去。若那女人是位有膜儿的黄花大闺女,你就是她的第一位男人,以后的事儿随你定;若她是位已婚女人,你就是她合法丈夫以外的“合理”男人,对她可以受用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特权。
其实,从古至今,男人对于女人身子上的肉的态度一直如此,无论是“张生鸳鸯西厢式”的先诱后奸的始乱终弃,还是“成吉思汗父母式”的“生扑”,还是现如今“职场式”的“潜什么规则”,其实质唯有一个,那就是一些男人根本就不把女人当人!在他们眼中,女人就是一堆有颜色的肉,他们只把她们当做一件可以发泄本能之欲的“人形工具”,那态度就像三更小便对待夜壶那样儿,尿过了就懒得再看一眼。
男人女人,你凹我凸,原本就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儿那般不可或缺,同立于上帝面前本不分伯仲。可在现实中,男人女人却由于生理功能上的一些不同所造成的“生命差异”,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存在着,比如上面说的,同样儿是一次冲动,但“惩罚”却是有别于云泥,除非她生下来就带着避孕设备!有人说,是中国几千年来的“酱缸文化”将男女关系酱缸成了“我玩与你被玩”的“占便宜与吃亏逻辑”。可我不懂的是,难道没接受过中国传统文化的欧美大嫚儿被强行云雨了就不怀孕了?难道她们身上长得不是人肉?难道在霍桑的《红字》里的惨遭荼毒的“失膜女”是中国文化孕育的?
少男与少女,他们在怀春之年电光石火阴阳交融了,男孩付出了他第一次的白色精华的喷薄冒涌,女孩付出了自己身子里面那张膜儿的红涌破裂,事情发展到这儿还看不出有什么吊诡。但接下来就不一样儿了,男孩依旧是那个男孩,因为他喷涌而出的那些东东在今后的梦中还会无数次地被遗出;可女孩却不再是那个女孩了,因为她那张被撕裂的膜儿却再也不能重新长出来了,就算她是受欧美教育长大的也不行,除非她到医院装个后天人造的;若是这女孩因此而怀孕了,那她就更不是她了,因为她必须为肚子里的生命做出无论怎样都会改变人生的决定。
女人接受了那种叫精子的玩艺就可能会怀孕,这是不争的事实;而男人泄出了那种叫精子的东东他只会舒坦,这也是谁都知道的基本情况。难道,这也是文化使然?当年,克林顿先生与莱温斯基小姐绯闻搞得他俩“臭名满天下”。可现如今,克林顿依然在国际舞台上张扬活跃,他不仅帮老婆成功竞选,还为女儿打造了一场堪比“戴安娜与查尔斯世纪大婚”的豪华婚礼。可莱温斯基小姐呢?据说她连出席一场晚宴都会被“侮辱性”地告知,要穿上那件被当年被把持不住喷涌而出的“克林顿精华之液”污染了的蓝色长裙!我相信西方男女平权,但这仍打消不了“克林顿们”的占便宜心理!谁都不要忘了,当年这件“花事儿”被媒体浪说得沸沸扬扬时用的最多的一个词儿就是汉语“口”与“交”组合的那个英文字母,而且全都津津乐道于莱温斯基小姐为克林顿先生做!由此可见,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女人身子里一旦不在婚姻状态下放进了男人的那根肉,一切就都不再平等了,女人永远都处于被侮辱与损害的地位。若非说有不同,那也就是程度上的不同而已,至多,西方人用词更“讲究”一些罢了。咱们形而下,老说下半身;人家形而上,专曰“用嘴”。
文尾,让我们回到开篇那则电视剧故事。最后,那名被土匪过了一夜的女解放军战士没自杀成,她被一直暗恋她的一位男战友救下了。她人“活”下来了,但她却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儿,一门心思地想嫁给自己心仪且与之已经订了婚的那位成功男人了,只能草草地嫁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了事儿了。要知道,她一点儿都不爱他,甚至还有些瞧不起他。
看到这儿,我内心的惨烈感撕裂一般地加强了,我蓦然理解了几前年那位“二十八嫁八十二”的女孩,哀大莫过于心死,若是不能与自己心爱的男人厮守一生,那就与恩义或金钱同行吧,反正剩下的日子也就是活着了!女人的悲剧,或许就在这儿。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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