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有缘有份 天作之合杨朵

发表于-2010年10月22日 晚上10:17评论-5条

不得不相信世间真有一种叫作缘份的东西,当缘份到了,爱情自然随及降临。

2007年,刚从学校毕业的我心比天高,以为自己很强,可以不必依靠任何人就能在这个繁杂的社会中寻得一方寸土,甚至可以打造一片天空。岂料,学校分配的工作尽然是在沿海一带的工厂做生产工。我们三十几号人被一辆大巴从四川拉到了珠海,每天在流水线上擦电线,绕电线,后来又被送到江苏分厂继续擦电线。我们就像一批犯人,从一个监狱转到另一个监狱。这样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于是,我独自一人悄悄离开了江苏,再次来到广东。在珠海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又来到了中山。经朋友介绍进了一家卫浴公司做前台文员。暂不论工作如何,日子总算稳定了下来。

刚开始上班时的我很穷,没钱买漂亮的衣服和饰品,经常是简单的t恤,多包的休闲裤和普通的平底鞋,没有任何特点。唯有挑染成棕色的一头直发在阳光下发光发亮,这让我自信满满,神采飞扬。有人说自信的女人最美丽,一点没错。尽管我穿着简朴不及她人,但因为我自信,所有我依然是美丽的。

前台文员是公司的门面,亦是最容易被人发现的。文彬是销售部的区域经理,经理出差外地。起初我并不认识他,只是从公司联系表上看到过他的名字。我一直以为文彬就应该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人,所谓人如其名嘛!而事实证明,名字只是代号而已,与人的性格外貌无关。和文彬正式认识并没什么特别,毕竟我们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更何况我在前台这个最引人注意的地方。文彬出差回来发现前台换了人,很新奇,每次经过前台总要跟我说上几句。他看上去二十五岁左右,一米七五的个子,不胖也不瘦,背尤其的直,短发,经常穿白色衬衫,黑色西裤,像个伸仕。虽谈不上英俊,但绝对潇洒。他最大的特点是喜欢和女孩子搭讪,逗女孩子开心。与其说他幽默风趣,不如说他油嘴滑舌。他总是到前台问我要纸杯喝水,我很怀疑他是故意找机会跟我聊天。

后来得知,原来我们是同乡。他老家在泸州,而我在宜宾,两个城市距离很近,仅两个多小时车程。他一直叫我“老乡”,听起来十分土气。他经常给我发短信,如“在哪,在干嘛?”“吃饭了吗?”“睡了吗?”“出去玩要注意安全!”说实话,他这样关心我,我反而觉得他虚伪,做作,毕竟我们只是老乡而已。可是渐渐地,我习惯了有这么一个人关心问候,哪怕是虚伪也好,做作也罢,心情好时就回复一两条信息,不高兴时就不理会他。晚上,他常打电话过来聊天,短则十几分钟,长则一个多小时,而事实上我们聊得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我总是和他东拉西扯,说他名字难听,长得抽象,手机难看,铃声难听等等。不过他不生气,还一个劲地跟我争辩。他总说自己如何的帅,曾有多少人追,多少人暗恋。不得不承认他的口才的确一流,能说会道,能言善辩,最重要的是脸皮够厚。更要命的是,半夜里他突然打电话来说:“想到你说的那些话,我好难过,好伤心,哭得睡不着,枕头都打湿完了,被子都咬破了!”想到他形容的样子,特别是“被子都咬破了”这句话笑得我肚子都痛了。他就是这样,让人哭笑不得,无可奈何,说难听一点,简直就是个无赖。

下班后的我经常在办公室上网,他每次来要么让我给他下载歌曲,要么登qq,查资料什么的,我每次都特别不耐烦。有一次,我正在看关于星座算命的网站,他见了硬要我帮他算。于是,我问他生辰八字。这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82年,好老。要知道,我是89年生的呢!更不可思议的是,按阳历,我们竟是同月同日生,都是射手座,他大我整整七岁。这下可把我俩都惊讶坏了,细查了n遍,结果真是如此。我相信天下有这样的巧合,但怎么也没想到这样的巧合会发生在我身上。两个曾经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竟然是同月同日生,又是同乡,而且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冤家啊!天意啊!上天这样安排是什么意思?莫非我们前世有何渊源?兴奋之余,他显得特别开心。我知道他是怎么想的,无非就是认为我俩有缘,天作之合,天生一对。坦白讲,我真被这个巧合给镇住了。

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数落他,跟他开玩笑。事实上,我们都已习惯了彼此说话的方式,不会计较言语的轻重。不同的是,我们还可以聊一些其它方面的话题。例如对感情的认识,对婚姻的看法和择偶标准之类的。我跟他说的都是内心真实的想法,没有一丝虚假。我相信爱情,我的婚姻一定会以感情为基础,我不要求对方多么有钱,我更在乎对方是否具有足够的勇气承担婚姻的责任;是否有信心和智慧创造财富,从而共同建设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两个人过日子,平平淡淡才是真。我要的爱不需要太复杂,我要的幸福可以很简单。

慢慢地,我也发现了他的许多好。别看他平时爱和女孩子开玩笑,但他从来不会在肢体上占人家便宜。在公司众多女孩眼中他竟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和他在一起,我是真实的我,不需要任何伪装,很放松,很惬意。第一次和他还有他的朋友去酒吧,我们已像多年的老友,不会尴尬,不会害羞,大口喝酒,大声唱歌,疯狂跳舞。在酒精的作用下,我竟然不自觉地靠在了他肩上。他顺势抱住我的头,就像抱小孩那样,仅此而已。他身上散发出一种由烟味,汗味,酒精味混合的特殊味道,让人有些晕眩。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男人味吧!第一次单独和他吃饭,点了我们都很喜欢的水煮鱼。他总是不停地往我碗里夹鱼,我不顾形象使劲地吃,结果被辣的满头大汗,满脸通红,他忙给我递纸巾,倒茶水,无微不至。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样照顾我吃喝,原来被人照顾的感觉这么好;第一次和他散步到公园,据说那是年轻人拍拖的地方。他买了水果和饮料,领我到草坪中间的一张长椅上坐下。他用纸巾将葡萄一颗一颗地擦干净,然后递给我。动作很娴熟很自然,一点也不像是刻意装的。而我想也不想就往嘴里送,从头到尾连一句“谢谢”也没说。喝水时,他将矿泉水的瓶盖拧开后再递给我。他这些无意间的动作让我判定他是一个极其细心的人。不仅如此,他还很会赞美人。他跟我说:“你才十八岁,却能理解我这个年龄段的人的一些想法,实在难得。你的成熟,你的独立,你的个性都值得欣赏,而你活泼开朗的性格又着实讨人喜欢,像你这样积美丽与智慧于一身的女子是每个男人心目想要追求的对象,包括我。”我悄悄感叹,这是电视剧吗?好像只有电视剧里才会有这样动听的台词啊!

七夕情人节那天,我终于答应做他女朋友。不得不承认,我是被他三寸不烂之舌说服的。他说我们是同乡,语言相通,口味相同,风俗习惯差不多。我们同月同日生,上天既然安排我们认识,就必有深意,我们怎能辜负老天爷的良苦用心,怎能轻易错过彼此。虽然年龄差距悬殊,但正因如此,他才会更爱我,珍惜我。为什么他至今没有女朋友?为什么我去到江苏还会折回广东,明明在珠海,怎么又来了中山,那么多公司为何又偏偏进了这家?冥冥中自有定数,或许这么多年,他就是在等我的出现,或许我当初就是为了来这里与他相遇……总之,我就这样被他给洗脑了!

我们拍拖两年,结婚一年,在一起整整三年。无论婚前婚后,他对我始终体贴入微,日子甜如蜜。尽管生活中常有一些小磨擦,但都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他对我的爱从来没有变过,我对我的选择也从未后悔!我经常想起我们共同经历过的点点滴滴,有欢笑,也有泪水。每当有一些小矛盾,我就会想起当初他对我说的那些话,那么美,那么动人。于是,所有的不愉快也就烟消云散。

回过头来想,我们真的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首先,我们是同乡,又是同月同日生,他大我整整七岁!2007年相遇,又在农历七月七日正式成为恋人!“七”这个数字与我们实在太有缘,巧得无话可说。我们已经说好,每年七夕,一定要安排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节目,以此纪念我们的爱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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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诠释生命点评:

小说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语言生动,欢迎新朋友来烟雨,期待作者原创首发作品。

文章评论共[5]个
杨朵-评论

谢编辑点评,我会继续努力。at:2010年10月22日 晚上11:04

一泓清水-评论

谢谢杨朵朋友对小说板块的支持,祝周末愉快!at:2010年10月23日 早上9:45

杨朵-回复喜欢烟雨,喜欢文字~ at:2010年10月23日 上午10:02

绍庆-评论

(:044)我们真的是天作之合,天生一对。首先,我们是同乡,又是同月同日生。真是一对幸福的鸳鸯。祝朋友快乐!at:2010年10月23日 上午11:08

杨朵-回复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我们的相遇相知相许,都会为之动容。呵呵~ at:2010年10月23日 上午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