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男甲,15岁了。正上初三。
一想起他的样子,必须先有一个课堂的场景。上午也好,下午也好,时常可见到的是他那十分疲倦的面容和万分疲倦的身姿。他修长的双腿无聊地摆在过道上,他修长的双臂委屈地努力地为他的脸做着支撑。他的两眼皮狠命地较劲,合了又分,分了又合,其战斗的激烈场面实在让对面的我恨也不是,笑也不是。我时常会走过去敲他一下:同学,上课不要睡觉。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迅速提提神,略略端正一下;否则,则会为自己强辩:我没有睡,真的没睡。有时,我也气了,就罚他站到后面去,以免影响整个课堂。
虽然他拒不承认自己爱打瞌睡,可是,他“睡王”,“睡霸”的美称早已传开了。
不要以为他厌学或不学。相反,他委实是个爱学习的孩子。他时不时拿本书或拿张卷子来问题,尤其是数学和物理。尽管他早已习惯用一道道来历不明的斜线和黑疤弄脏卷面或者是作业,但你不得不承认他从不会故意地不完成作业,而且人家的作业总是交了的。他所做的,就是耍点小心眼,少抄两个词语而已,自然也算不得什么大错的。还有他的书桌,他的柜子,总有饮料瓶与废纸的陪伴,锲而不舍地保持着凌乱的美,从不更改。只是他的作文,老爱写做清洁的阿姨,让这位阿姨从小学到初中频频出镜,也真是不怕审美疲劳啊。而且语言也同样是赤子般幼稚可爱,让我这个语文老师汗颜。
他尽管不喜欢在跑道上奔跑——因为这是任务,在球场上可是卯足了劲的——因为那是他的爱好。那生龙活虎的样子,青春焕发的样子,与课堂上的形象实在相去甚远。他个子高,相貌堂堂,送一个“帅”给他,倒没有半点夸张,何况他的动作又是十分的特别,有些木偶般的机械,又有些猴子般的灵活,于是倒也能吸引众多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的目光。
他的发型也颇有些奇特。喜留“妹妹头”,那一排刘海,有一种难以言传的味道。我多次提醒他注意仪容仪表,不要蓄长发。但他始终我行我素。直到终于有一天,亲眼看见别班的长发美男被高年级的校风监督员生拉活扯地拽去剪成可怜的小平头后,才立马下狠心削去了引以为傲的刘海,换成了有型的“劳改头”。罢了,短了就行,我也作罢。好比明知他用黑色的紧身裤来冒充校裤一样,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否则,不知要多费好多的唇舌,而且还要闹个天翻地覆的,而且说不定也达不到自己要的效果——学生是有特例的,他以为自己就是,我也只好认了。
不过好在这孩子并不记仇。我当面也表扬过他,说这是他最大的优点。无论你如何批评了他,甚至气得你暴跳如雷的,以为骂他已经到了极致。没想到,他忘得可真快,不久便依然是甜甜蜜蜜地称呼你,似乎一切不快都没有发生过。以前我曾以小人之心怀疑他的称呼的真诚性,但日久见人心,他确实是那么的单纯。接接嘴,撒撒娇,实在是很有些孩子气。
我常说他是懒洋洋,这个美称与他的本名,与他的性格习惯都很接近。他有些不甘,但又拗不过事实。不过,只要是有了不讨厌学习的优点,他始终也还是个守规矩的学生。一些小毛病,又算得了什么呢?
少年,迟早是要长大的。甲或乙,丙或丁,于我而言,他们都是我满腔热情爱过的或正爱着的孩子,我只希望他们都能成为好人,好人就能一生平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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