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好玩篇之——中魔记采雨儿

发表于-2004年07月24日 中午1:52评论-2条

我想啊,我大概从小就中了文字的魔了,怎么那么爱看书啊,家里凡是有字的书都被我看过了,不管看懂看不懂。最触动我的是一件很小的事。记得老师第一次布置作文,要描写的是人物,当时没有作文选,怎么写呢?我就想着弟弟的头发是矗立着的,但又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出来,只好用我们的方言译音:弟弟的头发动动的。动动的意思就是直的意思。但老师不是本地人啊,她可不懂,想了一会,帮我改了:弟弟的头发一动一动的。给了六十五分。不料发下来的作文被阿姨看见了,她念了出来:“弟弟的头发动动的。”她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大笑了起来:“写得真好!”结果,“弟弟的头发动动的”就成了我的笑柄,亲戚们都用这句话来取笑我,害得我老不敢见人。心想,不就是作文写错了吗,我一定要学好它!就这样,看书的劲头更足了。

不过自己也真是喜欢看书。同学桌底下藏着的故事书啊,作文选啊,大的时候的武侠小说啊,爱情小说啊,一到我值日了,肯定逃不过我的眼睛,若等同学看完了,书早就不知转到哪去了,那时问人借是很难开口的事,所以要抓紧时间看,不是我值日了也跟着留下来,有时肚子实在饿得咕咕叫,就大着胆儿把书带回家去,一边走一边看,舍不得放下。但是要是有人看见了一定得收好,在我们那的穷乡僻壤,当众看书是出风头的表现,人家会说风凉话的。想着故事的情节,一路笑眯眯的,等走过一段路再说。当然,书要早点回学校送回去,不能让同学发现了,有的同学是不喜欢你看他的书的。但同学又有多少个不知道的呢!只是不好意思开口说罢了。我若有书放在桌子底下,也会不翼而飞,过几天又出现了,自己就知道碰到同行了。但有些书硬是只有一只翅膀,飞得出去飞不回来,那只好算了,谁叫它发育不良呢?当然自己当初并没有这么的宽宏大量。有一次翻东西,赫然发现了一本同学的作文选,不知是什么时候借来的,只好苦笑,没想到自己也收留了一只发育不良的“鸟”了,人同此心,所以对于别人,也只能淡然处之。

家人最喜欢带我到亲戚家作客了,除了要忍受被亲戚“笑话”之外(其实当初阿姨并不是笑话我,只是觉得自己的方言能变成文字记录下来,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不知多高兴。但对于敏感的我来说,就是如芒刺背了,等我长大了阿姨又旧话重提,我才明白她的心),但是可以有书看,所以厚着脸皮上门。我到哪一家都不吵着回家,给我一本书,随你们聊,保证不吵着回家,甚至她们催我回家,我还不高兴呢:急什么,没看完!当然,如果客人家没书那她们就很倒霉了,转了一圈又一圈,把人家的角角落落都看遍了,还没聊完,就要追着回家了,但这种情况极少见,谁家没孩子啊,〈〈新华字典〉〉总该有一本吧,要不幼儿园的书也可以啊,有字就行了,学学拼音也不错啊,就这样的过完了小学。

在上中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我堂姐的同学,她才读完初一就到外地打工去了,跟我很谈得来,知道我喜欢看书,临走的时候就送一本破破烂烂的〈〈唐诗一百首〉〉,这回可闯了大祸了!你想唐诗该多好看!琅琅上口,意境又美,一下子沉进去了。人家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看多了,心也痒痒的,狗胆包天想作诗!就像蚕儿一样,既然吃了桑叶,那得吐丝啊,你不让它吐丝它还会消化不良呢!管它吐什么丝,吐完了再说。那时也不会押韵,更不会平仄,没人教啊!只会按着它七句五句的排字,当然了,字尾肯定同点音,个别的也能押韵,瞎猫也能碰得着死老鼠呢,你说是不是?开始时是偷偷的写,怕别人知道,写好的诗啊,东藏西躲的,放在哪都记得清清楚楚,不敢忘,这是不能见人的。但相比之下那个零用钱嘛,藏得久了倒不清楚了,有时候翻东西,哇,这里有两块钱,高兴得像捡了个宝贝似的,其实是以前攒起来的。但比攒在储罐里的还要高兴,因为放里面的钱自己心中有数的,而它的就不知道,所以每每看到都有惊人之喜。

这样攒着攒着就有三十多首了,写得好不好?不知道。但自己写的东西当然是好的了,就像父母一样,无论自己的孩子多丑都会爱它。不行,得找个人看看才行。找谁呢?老师?当然不行,胆再大也不敢递啊,同学?更不行,没有几个会爱看诗的,再说,若传出去了脸往哪搁啊?那就给爸爸吧,爸爸读过几年的书。

一天,趁着爸爸的心情好,胆胆突突的挑了最好的递上去了,爸爸看了看,睁大眼睛:“你写的?”我一下子慌了,抢回来说:“玩的。”剩下的那点勇气也没有了,多可怕啊,有那个狗胆也写诗!还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呢!那天下午,忍着痛,把自己所有的诗都撕了,我的心也撕了一个大口子,流血。从那以后,好几天不敢看爸爸。

这样隔了很久。后来,发现语文课里边不是有诗啊词啊什么的,一下子又迷倒了。多美的词啊,就像那首:少年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如今识得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反复回旋,却把一生的感觉都概括出来了。原来古人也是跟我一样的心态!还有什么不能写的呢?心又痒起来了,那就写吧,写给自己看,看腻了就撕。当时还有一个帮凶就是琼瑶。读初中的时候,女同学中也流行着她的书。琼瑶的文化根底有多深哪!对她羡慕极了!在我心中,把自己的情绪暴露于人前是可耻的,但偷偷的有一份不为人知的意境那就说不上可耻了。但很多时候,自己往往写完了的诗自己不敢看,过不多久又撕了,痒了就写,羞了就撕,周而复始,把自己折腾得没完没了。在初三的时候,老师谈起诗词来,什么要押韵啊,什么平平仄仄啊,大说一通。我听得头都昏了,原来作诗还有这么多讲究啊,想起以前的诗,那真是乱来,一下子惭愧死了,从那以后,真的停了很长时间,不发神经了。

人要是不折腾自己简直没法过。那个时候不是卷起交笔友的风潮吗?由于我那个堂姐的同学在外地写信给我,我也开始喜欢起来了,交了很多,天南地北的大侃一通,弄得天天有信,那个邮递员忙来忙去的,也认得我了。有一段时间看多了报纸,居然又发神经的也想投稿,把自己的一篇得意之作装进信封里,躲开贼溜溜的邮递员的眼光,偷偷的投进了邮箱里。唉,那个报社也真是的,信写明了几号信箱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注明某某报社呢,搞得自己投稿像作贼一样。这回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了。从此惶惶不可终日,一放学回家就问有没有我的信。吃不下,睡不稳,眼巴巴的等着信来。这次可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我又不死心,又大着胆儿又投一篇到别的报社。这次可快了,第二天就有消息了,原来是邮费不足,退回来的。那个邮递员在一旁嘿嘿的直笑。这次可臭大了!还幸亏是我自己接的信,要不然,真的死无全尸了。想了想,算了吧,不贪那个钱了,也不贪那个名了,闭门造车吧,写给自己看算了,写得好了,就奖一条冰淇淋给自己吃吧!这样就过上了几天安定的日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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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紫滢点评:

转上杂文更为合适

漠孤寒点评:

自己的心血才是最珍贵的。文学很大,文学也很小。

潇潇雨点评:

文字流畅,文字的组合不造作!很不错的一篇文章,记录着你的成长和你的思想路程。想对你说:学无止境。希望你永远快乐!

文章评论共[2]个
老马仕途-评论

一口气读下来,感觉好爽啊。我是不是也中魔了——期待下篇。
  【采雨儿 回复】:我也希望可以在烟雨里可以看到你 [2007-3-6 13:19:16]at:2004年07月24日 下午4:15

蓝色生死恋-评论

呵呵~~~不错哦~~

  【采雨儿 回复】:谢谢关注。 [2007-3-6 13:18:31]at:2004年07月24日 下午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