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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解协议》与“错案不究”孟龙

发表于-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46评论-1条

9月29日,每日甘肃网一篇名为《法官妹妹“被砸车”是错案还是假案》的报道,迅速引起网民高度关注,一时间舆论沸腾。 对此事,媒体评论员曾撰写评论《被告联袂法官导演冤假案,秋后算帐何时重启》(9月29日《四川新闻网》)提到,受害人与刑警副队长杨利的“恩怨”是杨利殴打并对受害人非法拘禁,被控告,结果社会影响很大,导致杨利赔礼道歉,从此二人结仇。其串通法官杨宝生向萝北县公安局报“假案”,谎称妹妹的汽车被砸了,要求警方追究受害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先后被萝北警方、法院羁押,之后又被警方排除嫌疑,两审法院宣判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萝北法院却私下与受害人达成《国家赔偿和解协议》,但不承认刑拘、逮捕属于违法。

萝北法院与受害人终于顺利达成了《国家赔偿和解协议》,乍一看此和解协议的确可以说是萝北法院与受害人双方冰释前嫌各有所获皆大欢喜的双赢局面。对于受害方而言,虽然个人在名誉上遭受了严重毁损、在身体上遭受了严重伤害、在心理上遭受了严重创伤、给亲人和朋友遭受了无穷压力,但是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的受害人现在总算是能够重见光明苦尽甘来,而且还能够获取国家给予的一笔不大不小的赔偿,和其身陷牢狱失去自由在监牢受尽煎熬与欺凌相比,何异是从天上到人间、再从地狱到天堂的区别,应该是狠狠地满足啦?站在萝北法院方面来分析,更是收获颇丰功绩蛮大,只不过是软硬齐下略施小计,在大棒政策的威压与棒棒糖的诱惑之下,早已经被吓唬得三魂七魄不能附体的受害人,还不是乖乖就范地与法院签订了《国家赔偿和解协议》?原本以为此事还得大费周章经过几个回合弄出一番手脚,想不到这一成绩竟然轻松取得,真的是应了一句古语:“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此事到此为止难道真的已经彻底地了结了吗?冤狱真的就此石沉海底了吗?萝北真的就没有青天了吗?萝北法院你们错了,你们错得太远了,且慢弹冠相庆,一句话说得很贴切:“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法官妹妹“被砸车”》案件姑且不论它的定性是错案还是假案,缘于它并不仅仅是法院与受害人之间的事情,也不仅仅是偷梁换柱暗渡陈仓就能回避得了的事情,萝北法院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被害人屈订《国家赔偿和解协议》这一不平等条约,并以此来搪塞媒体和回避法院的责任与义务,太极拳打得虽好,然而责任追究并不等于受害人放弃追究的权利就自以为是地判定职能部门也是可以放弃追究的,相反的是法制建设的需要要求职能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错案追究”的速度与质量。说得文明一点,萝北法院这是在严重的渎职;讲得不客气一些,是萝北法院在肆意地践踏和凌辱法律的尊严!弄巧成拙自作聪明的行为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去砸自己的脚

当然鄙人也能够深切地理解你们的困境与为难,只需在百度和谷歌等搜索引擎里面随意地进行搜索,就能够发现包括人民网、光明网等党网在内的全国几十家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曾经对刑警副队长杨利驾警车大闹学校打伤女孩的事件做过连续报道,他至今可以依然“毫发未损”,还能为所欲为地操纵制造这样的一起冤假错案,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样一个纨绔公子的背后,一定是有着强大而令人恐怖的社会背景!《法官妹妹“被砸车”》案件更是在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三位检察长的督促下,召开三长会议,领导经“慎重”研究后才决定起诉的,既然三位检察长都是如此特别关注特意制造一起错案假案,想必此中玄机肯定很不简单,黑幕一定非常深厚,说句心里话,鄙人真的非常理解你们!

“衙斋卧听萧萧雨,疑是黎民疾苦声”,做为封建社会的官吏尚且知道关注民生关心民众疾苦,将打造一片朗朗乾坤清平世界做为一个官吏毕生的理想与追求,更何况我们是共[chan*]党的官员和人民的好公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徐九经做为一名封建社会官员为了坚持正义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在诛灭了贪官之后,可以做到挂冠而去,那是何等的气魄与洒脱!民众不奢望你们做到如此高尚,只是期盼你们不要助桀为恶,能够给公众一个坦然的交代!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历来是我党的立法执法的原则,职能部门办案出现失误在所难免,出现错案理当追究与纠正也是我们立法与执法的原则跟立场。无心之错,尚能谅解,有意之过,决难宽恕!尤为可恨的是我们部分政法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不但不去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平,不但不去捍卫法律的严肃与尊严,而是狗仗人势为虎作伥多行不义,《国家赔偿和解协议》就是此类权贵家奴的得意杰作。鄙人禁不住要问,是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安排你们签订与国家立法精神严重背离的不平等协议?又是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在已经宣布《法官妹妹“被砸车”》案件是假案错案的情况之下,你们还要疯狂地回避错案追究顶风作案导演这样一幕的拙劣表演?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请莫错误地以为签订了《国家赔偿和解协议》就能成为萝北法院可以“错案不究”的坚固之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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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推荐: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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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点评:

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许多时候现在社会上的一些事情,
可能会出现一些我们意想不到的事情,
但经过时间的推敲,一切都会理顺的。

文章评论共[1]个
方舟痕迹-评论

司法不独立,违法很难究。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