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加拿大华人网看到一篇文章《丢人!武汉植物园每天上千人逃票 搭梯子翻墙》,说是某记者亲历,蹲守一小时,发现126人翻墙进入植物园。就为了省30元门票中的20元。作为教育工作者,这些年笔者越来越感受到60年特色教育的“辉煌成就”!以客观上残疾国人思想功能为结果的中国特色教育,竟然创造出“计划”国人情感的奇迹。连表达一下对自己祖国的感情都得体会上意,“奉旨爱国”成为国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让你什么时候爱就得什么时候爱,让你怎么爱就得怎爱。让你停止表达这种情感,你就要紧急刹车。计划经济模式虽然被终止了,可是这种意识却仍然深植某些特权国人的灵魂深处。“丢文”就是一个“计划”国人荣辱观的现实例子。
数十年前,笔者接受的启蒙教育就是旧社会大地主封山占水,剥夺国人正当权益。没有想到,数十年后,笔者有“幸”亲身体会到了什么叫“封山占水”,只是“封占”者不叫大地主了,变成“投资者”,而且受特权控制的舆论,还要为其彰理正名。引导国人感受侵犯“封山占水”的“耻辱”。
公园本是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作为公共资源供公民享用的。然而中国却是世界上公园景点门票最昂贵的国家之一。时下中国景点门票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讲已经成为一种奢侈。一张景点门票要花去国人数日全家的生活费用已经是个普遍现象。笔者站了几十年讲台了,对于大多数景点,只配从网上以图片悦目,即便到了景点跟前,也只能远远地“望景兴叹”。
国庆长假访友,再一次亲眼目睹了“封山占水”。朋友所在的城市位于江边,江畔本是市民平时休息活动的地方。可是近年来被“投资者”割断,占据了一大段,封闭起来,门票从188元到488元不等(该市最低收标准刚刚涨到700元)。夜晚园内声乐歌舞表演要折腾半夜,方圆数公里内都得受其灯光与噪音袭扰。市民长期举报,因为中国特色“投资者”的特殊背景,根本憾不动。夏季水灾,景点被淹,市民拍手称快。中央视察灾情的直升机从空中发现了建河道上违法的仿古建筑影响泄洪,责令拆除,结果江畔的木板房、临时摊位都被拆除了,此点只是推倒了水中隔离栅栏与仿古建筑的少部分裙墙,主体框架没动丝毫。水灾一过,立马重新复建。官方解释,此建筑有专家论证不影响泄洪,虽然是后补的审批手法,却程序合法。不知道这“合”的是什么“法”!国家法律禁止在河道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并没有说“不影响”泄洪就可以搭建。
山水景区本属于公共资源,西方国家的公园多系免费浏览,极少数收费也只是服务成本。以美国为例,全美的公园收费的只有极少数的几座。而且收费标准只是象征性的,园内有免费乘坐的浏览电瓶车,象征性门票还不足以支付浏览车的费用。反观我们的景区,昂贵门票只是购买的进门权,景区众多其他服务还得另行消费。上个世纪末,笔者领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夏令营,可是这种国家组织的公益性活动,景点门票也无法豁免。而且学生自费的“公益”夏令营,组织方只承担孩子们的第一门票。许多孩子进了景点后,只能在众多“景中景”外畅想。支付不起名目繁多的“景中景”门票。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夏令营活动竟然充也满了铜臭。爱是因为喜欢,国人爱祖国是因为祖国的美好。可是祖国美好大多数的孩子都没有“能力”领略,爱从何来?人自然情感的流露,在中国也被从小就“计划”了。不同经济水平家庭的孩子,爱也是不同层次的。
武汉植物园,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本就应该由国家无偿提供给公民。却要收“昂贵”的门票(不知30元门票能买到园内多少观赏权)。新闻工作者,本来应该是发现反映社会良知的群体。却奴性十足地告诉国人,剥夺公民对公共资源的享用权是正当合法的,公民要求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正当权益是“丢人”的。
是啊,很丢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众多公共资源成了特权阶层攫取财富载体。真是窃钩者贼,窃公共资源者“开发商”也。开发商的“开发”凌驾于法律之上,却鲜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钱能够让特权者享有司法豁免权。近来这点遮羞的小钱权贵们也不愿意花了,被强拆者自焚,官方却声称强拆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强拆本身就违法,作为一方**却声称拆迁完全合法。这种逻辑下,占点“山水”当然是再“正当”不过了。敢侵犯这种“正当”权益的,就是中国特色的丢人。
然而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中国已经不置身于域外,独享对于文明的解释权了。权贵可以通过“喉舌”引导国人的耻辱感,却不能让中国在世界文明中获得公认。近闻,有些省已经拆除公园的围墙,停止收取多数公园的门票,开始把公共资源还给国人了。可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区的国人,对此却只有羡慕的份,因为“春风难度玉门关”。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丢人的不仅仅是客观“抗争”的跳墙者,还有我们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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