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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丢人?褦襶子

发表于-2010年10月10日 凌晨1:15评论-27条

最近,在加拿大华人网看到一篇文章《丢人!武汉植物园每天上千人逃票 搭梯子翻墙》,说是某记者亲历,蹲守一小时,发现126人翻墙进入植物园。就为了省30元门票中的20元。作为教育工作者,这些年笔者越来越感受到60年特色教育的“辉煌成就”!以客观上残疾国人思想功能为结果的中国特色教育,竟然创造出“计划”国人情感的奇迹。连表达一下对自己祖国的感情都得体会上意,“奉旨爱国”成为国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让你什么时候爱就得什么时候爱,让你怎么爱就得怎爱。让你停止表达这种情感,你就要紧急刹车。计划经济模式虽然被终止了,可是这种意识却仍然深植某些特权国人的灵魂深处。“丢文”就是一个“计划”国人荣辱观的现实例子。

数十年前,笔者接受的启蒙教育就是旧社会大地主封山占水,剥夺国人正当权益。没有想到,数十年后,笔者有“幸”亲身体会到了什么叫“封山占水”,只是“封占”者不叫大地主了,变成“投资者”,而且受特权控制的舆论,还要为其彰理正名。引导国人感受侵犯“封山占水”的“耻辱”。

公园本是近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作为公共资源供公民享用的。然而中国却是世界上公园景点门票最昂贵的国家之一。时下中国景点门票对于大多数国人来讲已经成为一种奢侈。一张景点门票要花去国人数日全家的生活费用已经是个普遍现象。笔者站了几十年讲台了,对于大多数景点,只配从网上以图片悦目,即便到了景点跟前,也只能远远地“望景兴叹”。

国庆长假访友,再一次亲眼目睹了“封山占水”。朋友所在的城市位于江边,江畔本是市民平时休息活动的地方。可是近年来被“投资者”割断,占据了一大段,封闭起来,门票从188元到488元不等(该市最低收标准刚刚涨到700元)。夜晚园内声乐歌舞表演要折腾半夜,方圆数公里内都得受其灯光与噪音袭扰。市民长期举报,因为中国特色“投资者”的特殊背景,根本憾不动。夏季水灾,景点被淹,市民拍手称快。中央视察灾情的直升机从空中发现了建河道上违法的仿古建筑影响泄洪,责令拆除,结果江畔的木板房、临时摊位都被拆除了,此点只是推倒了水中隔离栅栏与仿古建筑的少部分裙墙,主体框架没动丝毫。水灾一过,立马重新复建。官方解释,此建筑有专家论证不影响泄洪,虽然是后补的审批手法,却程序合法。不知道这“合”的是什么“法”!国家法律禁止在河道上搭建任何建筑物,并没有说“不影响”泄洪就可以搭建。

山水景区本属于公共资源,西方国家的公园多系免费浏览,极少数收费也只是服务成本。以美国为例,全美的公园收费的只有极少数的几座。而且收费标准只是象征性的,园内有免费乘坐的浏览电瓶车,象征性门票还不足以支付浏览车的费用。反观我们的景区,昂贵门票只是购买的进门权,景区众多其他服务还得另行消费。上个世纪末,笔者领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夏令营,可是这种国家组织的公益性活动,景点门票也无法豁免。而且学生自费的“公益”夏令营,组织方只承担孩子们的第一门票。许多孩子进了景点后,只能在众多“景中景”外畅想。支付不起名目繁多的“景中景”门票。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夏令营活动竟然充也满了铜臭。爱是因为喜欢,国人爱祖国是因为祖国的美好。可是祖国美好大多数的孩子都没有“能力”领略,爱从何来?人自然情感的流露,在中国也被从小就“计划”了。不同经济水平家庭的孩子,爱也是不同层次的。

武汉植物园,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本就应该由国家无偿提供给公民。却要收“昂贵”的门票(不知30元门票能买到园内多少观赏权)。新闻工作者,本来应该是发现反映社会良知的群体。却奴性十足地告诉国人,剥夺公民对公共资源的享用权是正当合法的,公民要求本该属于他们自己的正当权益是“丢人”的。

是啊,很丢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众多公共资源成了特权阶层攫取财富载体。真是窃钩者贼,窃公共资源者“开发商”也。开发商的“开发”凌驾于法律之上,却鲜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钱能够让特权者享有司法豁免权。近来这点遮羞的小钱权贵们也不愿意花了,被强拆者自焚,官方却声称强拆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强拆,强拆本身就违法,作为一方**却声称拆迁完全合法。这种逻辑下,占点“山水”当然是再“正当”不过了。敢侵犯这种“正当”权益的,就是中国特色的丢人。

然而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中国已经不置身于域外,独享对于文明的解释权了。权贵可以通过“喉舌”引导国人的耻辱感,却不能让中国在世界文明中获得公认。近闻,有些省已经拆除公园的围墙,停止收取多数公园的门票,开始把公共资源还给国人了。可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区的国人,对此却只有羡慕的份,因为“春风难度玉门关”。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丢人的不仅仅是客观“抗争”的跳墙者,还有我们这个社会。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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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月清荷点评:

作者分析的很透彻,能够用敏锐的目光发现出制度的利弊,揭露出逃票的利害关系,
这自然是出于理智的认识。结尾由“春风难度玉门关”一词生发另一层含义,具有了一定的警示意味,这就很难得。标题之“论”,也非常悦目。

文章评论共[27]个
静月清荷-评论

结尾由“春风难度玉门关”一词生发另一层含义,具有了一定的警示意味,这就很难得。标题之“论”,也非常悦目。说真的,评先生的文章,我有点诚惶诚恐。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00

褦襶子-回复文章是非已非我等所在意,如果只为文就去写小说、抒情散文了。只期望在有生之年能为子孙后代做点事。要达到这种目的,还得靠网上“同志”共同努力。晚安。 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43

一泓清水-评论

欣赏朋友的深透论证,问好了!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19

褦襶子-回复感谢鼓励,问好。 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32

理野-评论

读先生的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了古代的深刻寓意的“隔江尤成后庭花”那首诗,商女的确是丢人了,可是最丢人的帽子,商女可是绝对不是当之无愧的。问好褦襶子先生,写得好!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24

褦襶子-回复希望有一天我们难找到杂文素材!顶着贬损,冒着风险,就是为的让我们的祖国能重新真正强盛起来。为我们的子孙后代争取有尊严的生存机会。感谢朋友关注鼓励,晚安。 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31

理野-回复然而现状是杂文素材铺天盖地,封门闭户呀先生,就是咱们不敢写罢了!平安呀! 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8:34

吹糠见米-评论

早在若干年之前,我就写文感叹:搞不明白中国景点收门票是为了更好地建设景点,还是建设景点是为了更好的卖门票。去年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又写了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不免费的文章。这些文字能反映现象,却不能改变现象。问好先生!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9:46

褦襶子-回复能够思考中国未来的都是中国宝贵财富,原与阁下共同关注中国的发展,并为此发展竭尽全力。晚安。 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10:29

方舟痕迹-评论

是啊,公园本来有我一份,到底谁在丢人?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10:06

褦襶子-回复感谢朋友光临。没有什么是天赐的,都得自己去争取,哪怕是合法的权益,也没有人送到你的手里。问好。 at:2010年10月10日 晚上10:30

老马一笑-评论

有的地方门票贵是有点不现实,但在一般能承受了的情况下还是可以的嘛,"丢人"这种行为据我所见,不仅仅是30元钱的门票,就连北京公交刷卡0.40元的成本,不刷卡的屡见不鲜,你说这丢不丢人,也许是一种现象罢了。呵呵!拜读佳作,问朋友好!at:2010年10月11日 早上8:48

褦襶子-回复感谢留言,问好。 at:2010年10月11日 下午3:06

文清-评论

现在,这样丢人的事太多了,但不能说是百姓丢人。深思便可以得到答案。问好老朋友!at:2010年10月11日 上午10:39

褦襶子-回复此文主旨不是丢人不丢人问题,是公共资源应该属于谁的问题。中国丢人的事多了,本应该支付费用,也有逃避的。这与霸占公共资源同样是中国特色的劣根。感谢老朋友光临,保重。 at:2010年10月11日 下午3:10

作子-评论

共同富慈善行动会应李连杰说的穷人也可做慈善家。为了实现国家全民小康社会作子提两点建议,第一:个人及企业老板每天利润超过五百元的,每月要拿一天利润请穷人过一天富人生活,每个穷人一个月内最少要享受一天富人生活。笫二:私家车出门前要在车头贴有自己去的目的地,穷人可坐顺风车。这样举手之劳的事,如果有少部分领导不带头做肯定是不终于共[chan*]党之人。作子每月拿两天的收入来请一个穷人吃饭以带头作用,谁的家庭收入每月少于三千元的请报名。 老师们发扬下作子精神at:2010年10月13日 晚上8:50

褦襶子-回复阁下爱心可嘉,可是中国穷人太多,我们单位工资低于三千元的占一半以上,有一百五十多人,包括本人站了二十三年讲台了,工资收入也只有二千六七百元。支付下岗妻子的社保钱要花去两个月工资,支付读高三的孩子,要花去每月工资一半以上,剩余的有了吃没有穿,买了穿就要省了吃。可是本人还不是本地最穷的阶层,这种生活水平在本地属于中等偏下吧,还要有三分之一的本地人比我还穷。本城是本省第二大城市,四百万人口,三千元以下收入的占百分之七十。据西北的朋友介绍,西北许多地方比本省的这个标准还要低。阁下这种想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但是这种想法却是非常宝贵的,以天下为己任,挂念天下苍生。 at:2010年10月13日 晚上11:30

作子-回复欢迎加入<同富慈善行动会>这个是自己心中的慈善会,不用捐款,只在行动,为我们能帮助穷人过一天富人生活而奋斗!我们这代富人不做。作子希望下一代人能教育自己前辈做到。 at:2010年10月14日 中午1:27

褦襶子-回复阁下目光长远,令人钦佩。感谢关注,晚安。 at:2010年10月14日 晚上7:06

墨佰毅然-评论

褦襶先生所言不差,中国的确存在着这些让老百姓郁闷却又没有办法的羞人事件。哎,看此文,不得不让人深思半天,早上好!at:2010年10月14日 早上8:50

褦襶子-回复感谢光临,问好。期望能经常得朋友指教。 at:2010年10月14日 晚上7:08

子午书简-评论

赏读佳作,支持朋友。(:002)at:2010年10月14日 中午2:52

褦襶子-回复感谢光临鼓励,晚安。 at:2010年10月14日 晚上7:07

古刹昏鸦-评论

“虽然是后补的审批手法”——“手法”是否应为“手续”?——补办审批手续也是典型的中国特色!任何违法建设,一旦补办了“审批”手续,就变得合法了,百姓也就投诉无门了。问好先生!at:2010年10月14日 下午4:35

褦襶子-回复正如老朋友所言,的确如此。问好。 at:2010年10月14日 晚上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