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狩猎中的我们的祖先,发现某些看似面目狰狞的动物是可以被驯化,成为他们呼来唤去得好奴子。于是,被驯服的犬叫做家犬或爱犬。
现如今,生活在被钢筋水泥禁锢住野蛮的文明的人类,在文明的柏油马路上,牵着文明的链条,链条的另一端是被人类称之为朋友的狗。走在繁华的大街上,走在喧嚣的人群里,走在人类的文明里。
脱掉了原始的野性,穿着人类文明的小马夹,气定神闲地走在主人的身后,不准露出食肉的尖牙,不准喉咙里有愤怒地低吼 。
成为人类“爱护动物”这一口号最早的受益者,狗的明天不是梦 。
被人类爱抚地摩挲着光亮的皮毛,怡然地享受着超市买来的狗食,实在想不出它是否还能否消化深山的腐肉,荒原的枯骨?
就这样,人不人,狗不狗。要麽夹着尾巴装人,要麽摇着尾巴做狗......
与其说他们被宠,不如说他们只是玩宠 。
它曾有过犬的凶残和勇猛,如狼,如獒,如鬣狗......
但现在,人类认为它骨子里有股忠诚可以被打动,被利用。于是,握手言和后,它接受人类的请求,成为人类的朋友。
不再有侵犯,没有觊觎,没有阴险和任何狡猾,只有信任,和诚恳 。
它依然有着狗得智慧和敏捷,但却一脸憨厚地看着人的脸色行事,它相信人类友好的行为会像人类的寿命一样久。
它那不同于狼的长嚎的短暂的犬吠,是对它骨子里的率直和干脆一种回答:是或不是,行或不行 。
它能看懂人类表情中简单的内容,但永远读不懂人类表情背后复杂的性情。
所以,它无法预见有一天会成为一支流浪的玩宠。
于是,就这样被称为灵敏的嗅觉却再也捕捉不到主人的行踪。攒动的人群,蒸腾的汽车尾气,让这只本应生活在人类视线以外的狗迷失了自己的心智。
这只四条腿的动物,在与人类混淆的生活中,渐渐地混淆了自己心中最原始的概念:它到底是人的朋友,还是一条狗?哪里才是属于它真正的生活:是文明社会,还是远离文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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