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罗军琳自示联(诗)
“文能醉我不须酒,书自香人何必花”。
——这是罗军琳烟雨红尘《“快乐至上,学而时习之”空间》中,“自我介绍栏”里的一句话。
这则自示联,或者叫言志诗也行,是马贵毅先生今天才发现并注意到的(真是罪该万死!)。
马就奇了怪了:夫无双盖世又加绝后空前再兼人爱人见的我先生伟大的大大诗人我阁上,怎么地就写不出如此这等的好诗文来呢?!
而且还是言志诗、励志诗、宣言诗!
首先向军琳致敬!
马爱酒(参见《我就是烟灰、酒鬼、嫖客、赌徒》)。
李白斗酒诗百篇。
马兄斤酒文一段。
军琳,服了你了!
说酒。
尼采的“酒神精神”我们都懂一点点。
从相当的程度上来说,绝大多数人,都有着不同程度的“酒醉”或“醉酒”的需求或欲望。
尼采说得对:在不同程度的酒精的作用下,人,就能够不同程度地“解放”自己:兴高采烈地为所欲为甚而至于肆无忌惮再加无法而且无天!
但罗军琳不是这样。
“文能醉我不须酒”。好一个“文酒仙”的别致风范。
的确,在我们的大千世界之当中,能“醉”人的物事,实在是无计其数。焉能只有酒呢?
“文”就算一种。
但:“文醉”,则是第一次“听”军琳说出“口”来。有意思。妙哉!
而“书自香人何必花”,又是别有洞天。
世界上恐怕还真没有一个不爱花的人(如有:老夫立马改姓!)。
花,除了其型、色等可观之物以外,“香”,这无形的东东,就应该算是它的最大的特征了。
军琳将“书”比喻为“花中之王(尽管她并没有这么‘说‘)”——因为“书自香人”么!
而“花”却不会“自香人”。
既然如此,又“何必花”呢?——嗯,有道理!妙绝。
顺便说一说军琳的文章。
她的文章,我坦白地说:没读过几篇。但,读后感却蛮好。
有评论曰:“(您的文章)因为有一种温暖和理智透过文字传递到了每一个观者心中”。
而她的诸如“爱情在友谊中相知如镜,友谊在爱情中如玉如茶。(《你在我心里无与伦比的美丽》)”等句,无疑既有着浓浓的生活感悟,又蕴含深深的人生哲思。
是啊:“爱与不爱在互相纠缠着,不管是真是假,总是让人深深地感动着。”——这就是生活给我们的美好和期盼。
军琳:向您学习了!
月光书屋文稿 散文
读罗军琳自示联(诗)
马贵毅 10-10-02
在都江堰 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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