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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跪的爱情一缕清风哲

发表于-2010年09月25日 晚上9:00评论-6条

在《非诚勿扰》这个相亲节目中,有一位男嘉宾给我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他三十岁上下,一上台就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感觉。印象不错。果不其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二十四位女嘉宾齐刷刷的把灯亮着。如果这次配对成功,男嘉宾就拥有了“夏威夷浪漫之旅”的奖励。开场不错!

最终,他很顺利的进入到了男生权利。把几位女嘉宾的灯无情的灭掉之后,留下了两位女嘉宾。然后,主持人揭晓他的“心动女生”。怎奈何他的“心动女生”不在这两个之列。不过没有关系,他还有最后的机会。到了最后的最后,是这位男嘉宾做出最终抉择的时刻。他可以选择与自己留下的那两位女嘉宾中的任何一位牵手,然后可以顺利的将其带走。当然,这时他也可以选择自己的“心动女生”,但是有被拒绝的可能。那么就配对失败,不能再选择另外两位,也不能去夏威夷浪漫了。

之前有看过这样的情形。有的男嘉宾权衡了利弊之后,直接选了另外两位中的一位,然后顺利带走;也有的男嘉宾挑战了自己,选择了自己的“心动女生”。奈何你动她不动,“剃头挑子一头热”,结果被女嘉宾拒绝,男嘉宾灰溜溜的离开了。

照理说,这位男嘉宾做出的选择也无外乎这两种。不料男嘉宾看着等待他选择的三位女嘉宾时,突然转过身问主持人:“我能不能不选。”主持人愣了一下说,当然。然后这位男嘉宾头也没回的转身离去了……

现场之外采访他时。他说,自己的“心动女生”中途把灯灭掉了。所以自己最后没有选。

他的目标是很明确的。虽然全场的女生都为他心动,但是他只认准了自己的“心动女生”。就像《小王子》里那位固执的小王子,在一万朵玫瑰花中因为找不到曾经属于自己的那朵而伤心落泪。

他是骄傲的。虽然自己最后还有机会得到自己心仪的那朵玫瑰花,但是因为那朵玫瑰花事先放弃了这份爱,而毫不留恋的选择了放弃。潇洒转身,干净利索。

《诗经》中有一首被曲解的情诗叫做《寨裳》,李一之《诗三百篇今译》中,翻译如下:

子惠思我,你如果好意相亲。

褰裳涉溱。且撩衣便可渡漆!

子不我思,你如果并不诚心,

岂无他人?难道就再无他人?

狂童之狂也且!你这厮别太骄矜!

子惠思我,你如果好心相思,

寨裳涉洧。且撩衣便可渡洧!

子不我思,你如果并不诚意,

岂无他士?难道就再无他士?

狂童之狂也且!你这厮别太狂气!

最后一句“狂童之狂也且!”裴普贤、靡文开《诗经欣赏与研究》译为:“轻狂小子糊涂虫!”“小傻瓜呀太轻狂!”洪顺隆《国风下集》译为:“狂妄的人儿啊你真骄做情薄。”“狂妄的人儿啊你真骄做无情。”裴普贤、靡文开说:“且:语助词。”洪顺隆说:“也且:句未助字。”

而李敖则认为这些解释都是根据古注引申的,“其实他们全没弄清楚,不但他们没弄清楚,有史以来,中国人就从来没弄清楚过。其实这句诗的标点该是‘狂童之狂也,且!’它根本是女孩子小太妹打情骂俏的粗话,意思是你有什么了不起,你不想本姑娘,本姑娘不愁没别人想,‘你神气什么,你这小子,鸡巴啦!’(台语发音:‘卵叫啦!’)”

李敖进一步说:“我这种解释,在《诗经》《山有扶苏》中也可依理类推。《山有扶苏》诗中有‘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不见子充,乃见狡童’的句子,李一之译为‘不见俊俏的子都,却是丑陋的狂夫。’当然也是错的。其实乃是‘没看见漂亮的小表哥,却看见一个傻屌’之意,‘且’字一定要译为‘鸡巴’、译为‘屌’字,才不失原意。”

所以举这个例子,因为我觉得它就像我之前说的那位男嘉宾一样。骄傲的爱着。我爱你,愿意嫁给你,你也愿意就撸起裤子涉水过来(娶我)。你若不过来,我也不稀罕你这个“屌孩子”。

我觉得李敖的解释更为精准、生动和直白,也更贴近现实。生活中,二人转,山歌对唱很多都充满着挑逗甚至情色的内容,经过改造之后才登得上大雅之堂。马未都说,最直白的语言说好了是最有力量的。陕北信天游里有句歌:“白花花的大腿,水灵灵的逼,那么好的地方留不住你。”

前段时间看到了一篇文章《一y*情是躺着的,爱情是跪着的》,第一段这样写道:“一y*情躺着,以轻松的姿态来享受着上天赋予人的本能。爱情跪着,当一个人爱上了一个人,尤其当性没有以爱的名义发生之时,而情感在某个层次却已经凌空出现了,爱,就跪在了面前,以最谦卑的方式,乞讨着下一次的给予。”

你可以是个灵肉分离的人,也确实有不少这样的人。可以爱着一个人,然后跟另一个人做爱。你也可以是一个灵肉一体的人,你的身体和灵魂永远只属于一个人。但是无论是只发生了性而没有发生爱,或者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只有灵的交换缠绵,而不发生肉体的碰撞。无论如何,爱情都不该比肉体矮上一头,不该跪在那里等待所谓的施舍。

人都很贱,得不到的都是最好的。虽然都知道“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虽然知道只有那个女子死心塌地的爱着自己。但是我们总不懂得珍惜身边这个,奈何对方哭着跪着一点点在后面尾随着,你愣是看都不看一眼,对方越是抓得紧,越是卑微,越是长跪不起。也许你越会觉得他或她没有骨气,没有吸引力,太贱,从而感到恶心,从而更不懂得珍惜,从而更觉得对方一文不值!

何苦啊?长跪不起的人!

像那位男嘉宾一样,潇洒转身,你放弃我,我还不选你呢!

像那位下里巴人的小姑娘一样,你涉水来娶我,不来,我还不稀罕你个“屌孩子”呢!

《心理访谈》里曾经有这样一期节目。各种道不清的因由,一个有女友的男孩儿为了让一个病重的女孩儿好起来,利用爱情挽救她。最后道出真相,女孩儿受不起了了。在专家等人的最终努力开导下,女孩儿最终放弃这段虚假的爱情:“我只当自己做了一个美好的梦……”主持人告诉她,不要这样说,不要说什么做梦不做梦的,我送你一句话:宁可骄傲的做剩女,不要勉强的委屈自己!

尊严,是要要的。只是爱得太深,难免有损颜面,难免伤痕累累。对方珍惜还好,再苦再累,认了!值了!对方奈何偏偏不珍惜,一路高唱《无所谓》。我们也许无法潇洒的转身,也不必恶语相向。至少,我们可以站起来,不再跪下求谁回心转意。

你可以有为爱情下跪的精神,但也要拥有重新站起来的勇气!

爱情——不该总是跪着的!

(这篇文章写完的时候,我去百度找相关的图片,为我的博文配插图。无意中看到西安外院的“下跪女”。一位女生在校园里给男友下跪,最后男友无情的绝尘而去。看到此图,颇为震惊,推人及己,竟忍不住眼泪在眼眶打转。我们为爱情失去了自尊,但爱情并没有因此而垂怜这些为爱执着的善男信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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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理野精华:理野
☆ 编辑点评 ☆
理野点评:

电视为了有节目做,人为了上镜,出尽洋相不足为奇。而人世间,真正懂得爱情之人又有几?所谓“爱情”在人生中的的位置到底能占多少?这才是人们最应该首先弄明白的。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6]个
一半落尘-评论

真正的爱情往往表现得比较偏执,可以与世俗对抗,可以与家庭决裂,可以放下尊严,可以舍弃生命。 大爱无言,若能拥有一份怀着宗教似虔诚的爱情,抛掉那些可有可无的尊严,有算什么呢?at:2010年09月25日 晚上11:44

老马一笑-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朋友,金安!at:2010年09月26日 早上8:51

水哥来了-评论

写得太好了!!!at:2010年09月26日 早上9:38

武一-评论

很好。at:2010年09月26日 上午10:16

子午书简-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at:2010年09月26日 下午4:18

马贵毅-评论

下跪的,起码就不叫“爱情”了!下跪的,就是馊饭而且是馊稀饭!向清风致敬!at:2010年09月26日 晚上8:48